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政务公开 > 信息浏览

莫旗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

访问次数: 750 来源:工业和信息化局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 [ 字体大小: ]

莫旗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

公 开 制 度

 

为进一步加强我旗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资金管理,规范我旗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安排和资金使用、管理,提高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效益,根据财政部、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9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的通知》(财建办[2019]号),结合我旗实际,建立并推行我旗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公开制度。 

一、公告、公示的对象 

旗政府及有关部门安排的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资金,以及与上述资金相关的项目。

二、公开的主要内容 

1、项目资金的用途、安排依据和计划等。 

2、项目审批程序、项目名称、实施地点、建设内容、实施期限、实施单位及负责人,资金使用进度等。 

三、公开范围和形式 

1.根据项目资金、项目的不同性质和内容,在相应的范围内公开。

2.应在政府门户网站设立电子商务进农村专题专栏。建设周期较长、投资额度较大的项目还应对资金使用情况和项目实施情况进行阶段性公告。 

3.原则上项目资金的分配能公开的必须公开,接受监督。 

4.对项目资金及项目进行公开的同时,要将联系人、监督电话和通讯地址一并公布。 

四、公开的时限 

1、项目安排在获得批准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2、项目实施完成并经验收后,对资金使用情况和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公开。 

五、反馈意见的受理 

公开单位负责反馈意见的受理。公开单位对群众反映的有关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资金使用或项目实施中的问题,要认真受理,及时进行调查核实,视情况做出解释或处理,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六、公开的组织实施 

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资金及项目公开工作由县创建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工作领导小组等相关单位具体组织实施,并负责受理反馈意见。

 

莫旗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10月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一键分享

×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