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党校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大力推进部门预算、决算的公开要求和呼伦贝尔市委、政府的有关部署,党校对相关材料进行了整理和统计。现将党校预算情况公开如下:
一、党校主要工作职责及部门构成
1.主要职能。
培养高素质的干部队伍为目标,以教学为中心,科研为基础,改革为动力,充分发挥“熔炉”和“阵地”的作用,加强党的理论学习、研究和宣传,搞好县、乡、村党员干部的培训,切实提高全县干部素质。
2.机构情况,包括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
机构与上年一至,未发生变化。
3.人员情况,包括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
人员与上年一至,未发生变化。
(二)当年取得的主要事业成效。
培训轮训科级党员领导干部、后备干部、乡镇一般干部、行政村(社区)党组织负责人、村民委主任等,培养理论干部;承办旗委、政府和旗有关部门举办的专题研讨班;围绕党的中心工作,积极开展科学研究,承担旗委、政府下达的调研任务,推进理论创新;针对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程中的重大理论问题和现实问题,培养高素质的干部队伍。
三、2017年度收入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一)2017年部门预算收入为380.1万元,其中:公共财政拨款预算380.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元、事业收入0元、纳入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收入0元、公共财政拨款(补助)结转安排0万元、预算单位结转结余安排0元。
(二)2017年部门年度预算支出380.1万元。其中:公共财政拨款预算支出380.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事业收入预算支出0元、纳入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收入预算支出0万元、公共财政拨款(补助)结转安排支出0万元、预算单位结转结余安排支出0万元。
(三)事业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1、2017年部门预算支出按支出类别分类情况:
⑴基本支出380.1万元,其中人员支出327.2万元、基本公用支出37.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15.1万元。
⑵项目支出15.5万元:其中专项性公用支出0万元、专项业务费0万元、专项资金15.5万元。
2、2017年部门预算支出按照经济支出分类情况:
工资福利支出208.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6.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15.1万元、对企事业单位的补助0万元、债务利息支出0万元、基本建设支出0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
(四)2017年部门预算收入、支出380.1万元,比上年有所减少。
(五)2017年本部门未予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四、“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9.2万元,较上年相同。
(一)因公出国(境)费0元。
(二)公务接待费0万元。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9.2万元。
⑴公务用车购置经费0万元。
⑵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2元,较上年相同。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为0万元,“我单位2017年无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
六、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各单位从各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各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各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专项性支出。
(四)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经及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五)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七)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反映政府对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及民间非营利组织的补贴。
(八)债务利息支出:反映政府和单位的债务利息支出。
(九)基本建设支出:反映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一般公共预算(不包括政府性基金以及各类拼盘自筹资金等)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购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所发生的支出。
(十)其他资本性支出: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购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指部门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部门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附件:2017年度部门预算公开表
莫旗党校
2017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