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公告
编号:莫不动产公告(2017)0020号
2017年7月25日,萨国阳申请换发《不动产权证书》由于该房屋2006年10月10日已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并已过户,但《国有土地使用证》没有转移登记,现申请注销原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土地使用者:金东明,土地坐落:农机中心综合楼2单元3楼4号,用途:住宅,使用权类型:划拨,使用权分摊面积:20.91平方米。
现予以公告,征询异议。请在莫力达瓦报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单位。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我单位将注销原《国有土地使用证》废止。
如有异议,将书面材料送达地址:莫旗政务中心5号楼不动产登记服务窗口。
莫旗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7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