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重要通知 > 信息浏览

关于汉古尔河镇进一步规范村级财务公开报账程序的通知

访问次数: 1075 来源:小都尔本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 [ 字体大小: ]

关于进一步规范村级财务公开及报帐程序的通知

 

各村委会:

为进一步落实村级财务制度,把推进财务公开作为增强乡村治理能力的有效载体,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扎实推进村级财务规范化管理,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各村按照年初制定的年度财务计划,本着节约开支、保障运转、服务为民的原则,合理控制财务支出。

2、村级年度转移支付经费暂时按照上年度8万元额度计划,要合理安排资金使用,禁止不合理违规支出,除特殊情况经镇党委、政府批准外,不允许产生新增外债。

3、村集体所有收入资金必须存入镇经管站专户,通过申请、审批进行使用,不允许收入资金未存入专户直接支付,如出现此类情况,将报送纪委按违规坐收坐支处理。

4、村级财务公开每年不少于四次,即每季度一次。重大财务事项随时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及时解答群众提出的问题。

5、财务公开必须有公开资料和公开影像资料留存归档,以备检查。

6、报账程序:由村报账员在每季度最后一个月下旬收集村两委干部手中经村委会主任审批的支出票据(能取得正式发票的支出必须要有正式发票),召开村两委干部及村务监督委员会(村民理财监督小组)成员参加的三委会议(要有会议记录和会议照片),对支出的票据由村务监督委员会(村民理财监督小组)成员进行逐笔审核签字(经手人负责解释),并加盖村民理财监督小组章后到镇经管站报账、记账。完整的支出票据上要有:大、小写金额相符、支出事由明确清晰、收款单位公章、收款人签字画押、经手人签字、审批人签字、村民理财监督小组成员审核签字并加盖村民理财监督小组章。

7、各村按照镇经管站安排的报账日期准时报账(发生收支要及时报账,不允许各村出现下一季度报销上一季度的票据)、记账并及时公开。如安排的报账日期遇国家法定的节假休息日,顺延至正常工作日。

 

附件:《各村报账日期安排》

 

 

汉古尔河镇人民政府

2019年3月21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一键分享

×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