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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党课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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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课《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二卷

主讲人:敖秀忠    11.14

《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二卷,日前由外文出版社以中英文版出版,面向海内外发行。该卷由中央宣传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会同中央文献研究室、中国外文局编辑。

  《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二卷中文版全书569页,分为17个专题,每个专题内容按时间顺序编排,收入了习近平在2014年8月18日至2017年9月29日期间的重要著作,共有讲话、谈话、演讲、批示、贺电等99篇。本书还收入习近平的图片29幅。

  99篇文章本书收入的最早一篇文章为《真刀真枪推进改革》,是2014年8月18日习近平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四次会议上的讲话要点;最晚一篇文章为《继续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大众化》,是2017年9月29日习近平在主持中共十八届中央政治局第四十三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要点。本书17个专题分别为,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将改革进行到底;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适应、把握、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坚定文化自信;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建设美丽中国;开启强军兴军新征程;坚持“一国两制”,推进祖国统一;推进中国特色大国外交;坚持和平发展,促进合作共赢;促进“一带一路”国际合作;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17个专题中,第五个专题“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篇目最多,共12篇。包括《做焦裕禄式的县委书记》(2015年1月12日)、《守纪律,讲规矩》(2015年1月13日)、《增强看齐意识》(2015年12月11日)、《用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2017年8月13日)等。

  29幅图片本书收入29幅图片,包括三组。第一组是扉页后的挥手照片1张,下有个人签名。

第二组图片包括,2015年2月13日,习近平在陕西延安市延川县文安驿镇梁家河村看望村民,并就革命老区脱贫致富进行实地调研;2015年4月3日,在北京朝阳区孙河乡参加首都义务植树活动;2015年9月3日,“九三阅兵”;2015年11月7日,“习马会”;2016年11月15日,在北京市西城区中南海选区怀仁堂投票站参加区人大代表选举投票;2017年7月1日,考察香港国际机场第三跑道建设情况等历史瞬间。第三组图片包括,2014年11月11日,习近平在北京APEC期间,与各成员经济体领导人、代表前往种植亚太伙伴林;2015年4月24日,在印尼万隆出席万隆会议60周年纪念活动期间,习近平和夫人彭丽媛同亚非国家领导人一起参加缅怀先贤的“历史性步行”;2015年9月28日,习近平在联合国总部出席第七十届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并发表讲话;2016年1月16日,习近平出席亚投行开业仪式,为亚投行标志物“点石成金”揭幕;2016年9月4日,杭州G20峰会,习近平与二十国集团成员和嘉宾国领导人、有关国际组织负责人步入会场;2017年9月4日,习近平在厦门主持金砖国家领导人会晤等历史瞬间。

  综合来看,《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二卷生动记录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团结带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在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集中反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发展脉络和主要内容,充分体现了我们党为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促进人类和平与发展事业贡献的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

  《中共中央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决定》指出,编辑出版《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二卷,组织编写《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为广大干部群众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提供权威读本。

 

 

 

党课《宪法》学习

 

主讲人:王孝彬        12.11

 

1982年12月4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1982年12月4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公告公布施行根据1988年4月12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1993年3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1999年3月1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2004年3月14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和2018年3月1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修正

序 言

第一章 总 纲

第二章 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第三章 国家机构

第一节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第三节 国务院

第四节 中央军事委员会

第五节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第六节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

第七节 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

第四章 国旗、国歌、国徽、首都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兼秘书长王晨在作说明时说,宪法修正案(草案)提出,对我国现行宪法作出21条修改,其中11条同设立监察委员会有关。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1 、确立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中的指导地位。

  宪法修正案(草案)将宪法序言第七自然段中“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引下”修改为“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同时,在“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前增写“贯彻新发展理念”。

  主要考虑是:科学发展观是党的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重大成果,党的十八大党章修正案已经将其确立为党的指导思想。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是党和人民实践经验和集体智慧的结晶,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党全国人民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奋斗的行动指南,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的根本理论指引,其政治意义、理论意义、实践意义已被实践所充分证明,在全党全国人民中已经形成高度共识。党的十九大党章修正案已经将其确立为党的指导思想。在宪法中把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写在一起,确立其在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中的指导地位,反映了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意愿,体现了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统一,明确了全党全国人民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推动我国经济发展实践的理论结晶,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思想的主要内容,必须长期坚持、不断丰富发展。把“新发展理念”写入宪法,有利于从宪法上确认这一重要理论成果,更好发挥其在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对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指导作用。

  2、调整充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和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内容。

  宪法修正案(草案)将宪法序言第七自然段中“推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国家”修改为“推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社会文明、生态文明协调发展,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与此相适应,在宪法第三章《国家机构》第三节第八十九条第六项“领导和管理经济工作和城乡建设”后面,增加“生态文明建设”的内容。

  主要考虑是:从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到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社会文明、生态文明协调发展,是我们党对社会主义建设规律认识的深化,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的丰富和完善。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是党的十九大确立的奋斗目标。作这样的修改,在表述上与党的十九大报告相一致,有利于引领全党全国人民把握规律、科学布局,在新时代不断开创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新局面,齐心协力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不懈奋斗。

  3、完善依法治国和宪法实施举措。

  宪法修正案(草案)将宪法序言第七自然段中“健全社会主义法制”修改为“健全社会主义法治”。

  主要考虑是:从健全社会主义法制到健全社会主义法治,是我们党依法治国理念和方式的新飞跃。作这样的修改,有利于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加快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提供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的制度保障。

  同时,在宪法第一章《总纲》第二十七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三款:“国家工作人员就职时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公开进行宪法宣誓。”

  主要考虑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已于2015年7月1日通过了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不久前全国人大常委会又作了修订,将宪法宣誓制度在宪法中确认下来,有利于促使国家工作人员树立宪法意识、恪守宪法原则、弘扬宪法精神、履行宪法使命,也有利于彰显宪法权威,激励和教育国家工作人员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加强宪法实施。

  4、充实完善我国革命和建设发展历程的内容。

  宪法修正案(草案)将宪法序言第十自然段中“在长期的革命和建设过程中”修改为“在长期的革命、建设、改革过程中”;将宪法序言第十二自然段中“中国革命和建设的成就是同世界人民的支持分不开的”修改为“中国革命、建设、改革的成就是同世界人民的支持分不开的”。作这些修改,党和人民团结奋斗的光辉历程就更加完整。

  5、充实完善爱国统一战线和民族关系的内容。

  宪法修正案(草案)将宪法序言第十自然段中“包括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和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的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修改为“包括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拥护祖国统一和致力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爱国者的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

  主要考虑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已经成为团结海内外中华儿女的最大公约数。实现中国梦,需要凝聚各方面的力量共同奋斗。只有把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拥护祖国统一和致力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爱国者都团结起来、凝聚起来,实现中国梦才能获得强大持久广泛的力量支持。

  将宪法序言第十一自然段中“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已经确立,并将继续加强。”修改为“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已经确立,并将继续加强。”与此相适应,将宪法第一章《总纲》第四条第一款中“维护和发展各民族的平等、团结、互助关系”修改为“维护和发展各民族的平等团结互助和谐关系”。

  主要考虑是: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反复强调的一个重要思想。作这样的修改,有利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促进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

 

 

 

 

 

 

 

 

 

 

 

 

 

 

 

 

 

 

 

 

 

 

 

 

党课:《习近平扶贫论述摘编》之提高脱贫质量聚焦深贫地区 扎扎实实把脱贫攻坚战推向前进

 

主讲人:沃剑

时  间:2018年12月19日     地    点:八楼会议室

 

2月12日下午,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在成都市主持召开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座谈会并发表重要讲话。

人民网成都2月14日电  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12日在四川成都市主持召开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座谈会,听取脱贫攻坚进展情况汇报,集中研究打好今后3年脱贫攻坚战之策。习近平向奋战在脱贫攻坚第一线的广大干部和贫困地区各族群众致以新春祝福。

习近平强调,打好脱贫攻坚战是党的十九大提出的三大攻坚战之一,对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我们党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要清醒认识把握打赢脱贫攻坚战面临任务的艰巨性,清醒认识把握实践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解决这些问题的紧迫性,不放松、不停顿、不懈怠,提高脱贫质量,聚焦深贫地区,扎扎实实把脱贫攻坚战推向前进。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汪洋出席座谈会。

习近平是在四川考察期间召开这次座谈会的。座谈会上,四川省委书记王东明、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书记彭清华、贵州省委书记孙志刚、云南省委书记陈豪、西藏自治区党委书记吴英杰、甘肃省委书记林铎、青海省委书记王国生、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书记石泰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书记陈全国参加并提供书面发言;西藏昌都市委书记阿布,新疆喀什地委书记李宁平,云南昭通市镇雄县委书记翟玉龙,青海黄南州河南县委书记韩华,广西崇左市龙州县金龙镇党委书记黎峰,贵州黔南州福泉市仙桥乡党委书记杨时江,四川广元市苍溪县白驿镇岫云村党支部书记李君,甘肃天水市清水县土门镇梁山村党支部书记冯小明,公安部办公厅秘书处主任科员、贵州黔西南州兴仁县新龙场镇民裕村第一书记程显臣,福建福州市闽侯县副县长、宁夏固原市隆德县委常委、副县长樊学双发言。他们从不同角度和层面介绍脱贫攻坚情况,交流工作体会,提出打好脱贫攻坚战的意见和建议。习近平不时同他们讨论有关问题。

在听取大家发言后,习近平发表了重要讲话。他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要求出发,把扶贫开发工作纳入“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作为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重点任务,作出一系列重大部署和安排,全面打响脱贫攻坚战。脱贫攻坚力度之大、规模之广、影响之深,前所未有,取得了决定性进展。

习近平强调,我们加强党对脱贫攻坚工作的全面领导,建立各负其责、各司其职的责任体系,精准识别、精准脱贫的工作体系,上下联动、统一协调的政策体系,保障资金、强化人力的投入体系,因地制宜、因村因户因人施策的帮扶体系,广泛参与、合力攻坚的社会动员体系,多渠道全方位的监督体系和最严格的考核评估体系,形成了中国特色脱贫攻坚制度体系,为脱贫攻坚提供了有力制度保障,为全球减贫事业贡献了中国智慧、中国方案。

习近平指出,在脱贫攻坚伟大实践中,我们积累了许多宝贵经验。一是坚持党的领导、强化组织保证,落实脱贫攻坚一把手负责制,省市县乡村五级书记一起抓,为脱贫攻坚提供坚强政治保证。二是坚持精准方略、提高脱贫实效,解决好扶持谁、谁来扶、怎么扶、如何退问题,扶贫扶到点上扶到根上。三是坚持加大投入、强化资金支持,发挥政府投入主体和主导作用,吸引社会资金广泛参与脱贫攻坚。四是坚持社会动员、凝聚各方力量,充分发挥政府和社会两方面力量作用,形成全社会广泛参与脱贫攻坚格局。五是坚持从严要求、促进真抓实干,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贯穿脱贫攻坚工作全过程和各环节,确保帮扶工作扎实、脱贫结果真实,使脱贫攻坚成效经得起实践和历史检验。六是坚持群众主体、激发内生动力,充分调动贫困群众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用人民群众的内生动力支撑脱贫攻坚。这些经验弥足珍贵,要长期坚持并不断完善和发展。

习近平强调,脱贫攻坚面临的困难挑战依然巨大,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依然不少。今后3年要实现脱贫3000多万人,压力不小,难度不小,而且越往后遇到的越是难啃的硬骨头。脱贫攻坚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弄虚作假、急躁和厌战情绪以及消极腐败现象仍然存在,有的还很严重。行百里者半九十。必须再接再厉,发扬连续作战作风,做好应对和战胜各种困难挑战的准备。

习近平指出,全面打好脱贫攻坚战,要按照党中央统一部署,把提高脱贫质量放在首位,聚焦深度贫困地区,扎实推进各项工作。为此,他提出8条要求。

第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政干部特别是一把手必须以高度的历史使命感亲力亲为抓脱贫攻坚。贫困县党委和政府对脱贫攻坚负主体责任,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要把主要精力用在脱贫攻坚上。中央有关部门要研究制定脱贫攻坚战行动计划,明确3年攻坚战的时间表和路线图,为打好脱贫攻坚战提供导向。

第二,坚持目标标准。确保到2020年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消除绝对贫困;确保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稳定实现贫困人口“两不愁三保障”,贫困地区基本公共服务领域主要指标接近全国平均水平。既不能降低标准、影响质量,也不要调高标准、吊高胃口。

第三,强化体制机制。落实好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管理体制。中央统筹,就是要做好顶层设计,在政策、资金等方面为地方创造条件,加强脱贫效果监管。省负总责,就是要做到承上启下,把党中央大政方针转化为实施方案,促进工作落地。市县抓落实,就是要从当地实际出发,推动脱贫攻坚各项政策措施落地生根。要改进考核评估机制,根据脱贫攻坚进展情况不断完善。

第四,牢牢把握精准。建档立卡要继续完善,精准施策要深入推进,扎实做好产业扶贫、易地扶贫搬迁、就业扶贫、危房改造、教育扶贫、健康扶贫、生态扶贫等重点工作。

第五,完善资金管理。强化监管,做到阳光扶贫、廉洁扶贫。要增加投入,确保扶贫投入同脱贫攻坚目标任务相适应。要加强资金整合,防止资金闲置和损失浪费。要健全公告公示制度,省、市、县扶贫资金分配结果一律公开,乡、村两级扶贫项目安排和资金使用情况一律公告公示,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对脱贫领域腐败问题,发现一起严肃查处问责一起,绝不姑息迁就。

第六,加强作风建设。党中央已经明确,将2018年作为脱贫攻坚作风建设年。要坚持问题导向,集中力量解决脱贫领域“四个意识”不强、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措施不精准、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工作作风不扎实、考核评估不严格等突出问题。要加强制度建设,扎紧制度笼子。

第七,组织干部轮训。打好脱贫攻坚战,关键在人,在人的观念、能力、干劲。要突出抓好各级扶贫干部学习培训。对县级以上领导干部,重点是提高思想认识,引导树立正确政绩观,掌握精准脱贫方法论,培养研究攻坚问题、解决攻坚难题能力。对基层干部,重点是提高实际能力,培育懂扶贫、会帮扶、作风硬的扶贫干部队伍。要吸引各类人才参与脱贫攻坚和农村发展。要关心爱护基层一线扶贫干部,激励他们为打好脱贫攻坚战努力工作。

第八,注重激发内生动力。贫困群众既是脱贫攻坚的对象,更是脱贫致富的主体。要加强扶贫同扶志、扶智相结合,激发贫困群众积极性和主动性,激励和引导他们靠自己的努力改变命运。改进帮扶方式,提倡多劳多得,营造勤劳致富、光荣脱贫氛围。

习近平强调,打赢脱贫攻坚战,中华民族千百年来存在的绝对贫困问题,将在我们这一代人的手里历史性地得到解决。这是我们人生之大幸。让我们共同努力,一起来完成这项对中华民族、对整个人类都具有重大意义的伟业。只要全党全国各族人民齐心协力、顽强奋斗,脱贫攻坚战一定能够打好打赢。

丁薛祥、刘鹤参加会议,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负责同志、有关省区负责同志及分管扶贫工作同志、有关市州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党课主要内容:学习贯彻《条例》要把握好几个问题

 

主讲人:孟静

时  间:2018年10月25日     地    点:八楼会议室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下称《条例》)。这是党的十八大之后,党中央对《条例》作出的第二次修订。《条例》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适应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将党的纪律建设的理论、实践和制度创新成果,以党规党纪形式固定下来,进一步扎紧了管党治党的制度笼子,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提供了坚强的纪律保障。

从政治高度认识和把握《条例》修订

旗帜鲜明讲政治是我们党作为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根本要求,也是我们党最本质的特征和最突出的优势。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指出,党的政治建设是党的根本性建设,强调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从修订内容来看,新《条例》最鲜明的特点,就是把纪律建设的政治性提高到了一个新高度。这些新规定,将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明确突出出来,既强调了政治建设的首要任务,也彰显了纪律建设的根本要求,体现了党的政治建设与纪律建设的高度统一性。通过强调政治性要求、严明政治纪律,推动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始终自觉地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把严明政治纪律摆在首要位置

政治纪律是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的纪律。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指出,要重点强化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带动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严起来。此次修订《条例》,对“政治纪律”一章的修改和变动最大。新增的11条条款中,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的处分规定就占到了5条,可见政治纪律的特殊重要性。事实上,无论违反哪项纪律,本质上都是政治问题,根源都在于政治上发生了蜕化变质。从党的十八大以来立案查处的严重违纪违法领导干部案例看,有的在重大原则问题上不同党中央保持一致,妄图攫取党和国家权力;有的各行其是,搞山头主义和宗派主义;有的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不坚决,打折扣、搞变通;有的对党不忠诚不老实,搞两面派,做两面人……这些都是违反政治纪律的典型表现,是危害性和影响力最大的违纪行为。《条例》针对这些现象,对新形势下管党治党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作出了更有针对性的回应,对违反政治纪律的各种情形作出了明确的处分规定,为严明政治纪律提供了基本遵循。学习贯彻《条例》,最关键的就是要把严格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以严明的政治纪律带动纪律建设整体水平不断提高,实现党的政治性与纪律性的有机统一和高度融合。

坚持问题导向,突出时代特征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坚定不移正风肃纪,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并巩固发展,全面从严治党成效卓著。同时也要看到,管党治党过程中暴露出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出现了一些新的违纪行为。此次修订《条例》,坚持问题导向,着力强化对关键领域、薄弱环节的纪律约束,对故意规避集体决策、拉票贿选、任人唯亲、封官许愿、跑官要官,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从事营利活动,变相公款旅游,不重视家风建设等一系列新型违纪行为作出处分规定,细化了监督执纪依据,丰富了纪律审查的内容,增强了党规党纪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实效性。同时,《条例》聚焦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对侵害人民群众利益的违纪行为,提出纪律要求、明确处分规定。比如,增加了对贯彻新发展理念不力,在扶贫领域优亲厚友、显失公平,利用宗教或黑恶势力欺压群众、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等问题的处分规定,体现了对违反群众纪律行为的零容忍态度,彰显了用纪律保障党的宗旨的鲜明导向。

坚持纪严于法,做好纪法衔接

把纪律和规矩挺在法律前面,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用纪律管住全体党员,是十八大以来管党治党的理念创新,也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新鲜实践经验。此次修订《条例》,一个亮点就是实现了执纪和执法的有效贯通衔接。一方面,党纪先于国法、严于国法,必须坚持挺纪在前。党员干部违法都是从违纪开始的,破法必先违纪。《条例》第五条增写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内容,强调用严的纪律衡量和约束党员干部的行为,管住大多数,通过严明纪律避免党员干部犯更大的错误。另一方面,《条例》规定党员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犯罪的,原则上先作出党纪处分决定,并按照规定给予政务处分后,再移送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党员有违反法律涉嫌犯罪行为的,应当先给予党内纪律处分。这些新规定,适应了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形势任务,推动了党内纪律法规与监察法的有效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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