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财务公开 > 信息浏览

托尔苏村“鑫元花岗岩”项目收益资金分配实施方案

访问次数: 651 来源:托尔苏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 [ 字体大小: ]

按照《莫旗2020年产业扶贫项目资金使用实施方案》要求,为帮助我村继续享受扶贫政策贫困户建立持续长久的增收脱贫机制,扩大精准扶贫项目覆盖受益范围,确保扶贫项目收益有利于贫困户,在镇扶贫办的指导下,制定了《西瓦尔图镇入股“鑫元花岗岩”项目分配实施方案》。

  1. 收益资金来源情况

       西瓦尔图镇入股“鑫元花岗岩”项目收益资金

    二、任务目标

    产业扶贫项目收益均用于继续享受扶贫政策贫困人口等事项,帮助其巩固脱贫成效。

    三 、评选范围和依据

    扶贫资金产生的收益资金或形成的资产归村集体所有,收益资金或资产收益要优先用于建档立卡贫困户。村集体可将收益资金经村民代表会议通过,公示无异议后,按科学比例用于公益岗位补贴(贫困党员公益岗位补贴)、用于重大疾病救助、脱贫奖励补贴、深度贫困兜底保障、无劳动能力(老弱病残)贫困人口分红、扶贫档案整理等方面。

    以我村继续享受扶贫政策贫困户为依据,按照“村内最贫、村民认可、遵纪守法、尊老爱幼”等基本条件,项目收益重点分配到继续享受扶贫政策贫困户,保障他们在本年度达到贫困标准线以上,并巩固脱贫成效稳定达到人均年收入4000元以上。通过比较家庭经济、资产、劳力、住房、贫困程度为基本依据,以生活特别困难,没有劳动力、重度残疾导致家庭困难的贫困户优先,体现社会公平,确定分配户数,防止其返贫。

    四、评选和分配情况

    我村可支配收益资金为西瓦尔图镇入股“鑫元花岗岩”项目收益资金3215元。因为是一户一人,加上从小患有脑瘫无法自理,长期需要有人照顾,所以这次分红钱全部给贫困户过猛。

    五、收益资金分配时间:2020年4月--5月。

     六、收益资金监督管理做到“六严禁”

(一)、是严禁未经村民代表大会或村民大会讨论进行收益分配

(二)、是严禁对发展潜力不足、赢利能力差的项目列支扩大再生产资金

(三)、是严禁违规或擅自用集体收益资金用于发展个人项目或在扶持项目选定上搞偏亲向

(四)、是严禁擅自用收益资金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等不当支出。

(五)、是严禁违规使用收益资金抵押担保。

(六)、是严禁使用收益资金进行应酬招待以及其他奢侈浪费支出

托尔苏村村民委员会

托尔苏村“鑫元花岗岩”项目收益资金分配实施方案.jpg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一键分享

×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