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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塔温敖宝镇决算公开(含三公经费)说明

访问次数: 585 来源:塔温敖宝镇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 [ 字体大小: ]

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塔温敖宝镇人民政府

2016年度决算相关说明

第一部分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塔温敖宝镇人民政府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1)组织起草或审核以旗政府、镇政府名义发布的公文,组织起草《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塔温敖宝镇政府工作报告》等文

(2)研究旗政府和各乡各部门请示旗政府的有关事项并提出拟办意见,报政府有关领导决定。

(3)负责镇政府会议的准备和组织工作,协助市政府领导部署会议决定事项的实施。

(4)督促检查镇政府公文、会议决定事项及市政府领导重要批示的落实情况,向旗政府领导报告。

(5)承担涉及镇政府各部门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的交办、督办、反馈等工作。

(6)负责指导镇政府值班及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相关工作,向旗政府领导报告重要情况。

(7)根据旗政府工作重点和旗政府领导指示,组织和参与决策前的调研、论证,并提出建议;收集整理、分析研究全市经济与社会生活中的重要信息和动态,向旗政府领导报告。

(8)负责政务信息的采集、整理、传递工作,为旗政府领导决策提供参考;负责旗政府各类文件、会议材料的蒙文翻译工作;负责旗政府各部门政务公开的指导、督促和检查工作。

(9)负责旗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建设工作,指导乡镇各部门的电子政务建设工作;负责旗政府门户网站的建设管理工作。

(10)旗领导交办的等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单位构成情况

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塔温敖宝镇(包含卧罗河办事处)政府。机构数7个,其中行政机构3个,分别是共产党机关,人大机关和政府机关,事业机构4个。编制人数87人。

第二部分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塔温敖宝镇人民政府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6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2016年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财决01表)中本年收入合计3116.87万元,本年支出合3116.87万元。

本年收入来源主要由财政拨款收入构成3116.87万元;本年支出主要由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国土海洋气象支出。

 

二、关于2016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收入总计3,116.87万元,支出总计3,116.87万元。与2015年度相比,收入增加275.88万元,增长9.7%;支出增加275.88万元,增长9.7%。主要原因:一是财政拨款数量有所增长;二是部分往年的存量资金

(二)关于2016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收入合计3,116.8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116.87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关于2016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支出合计3,116.8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12.94万元,占51.7%;项目支出1,503.93万元,占48.3%;经营支出0万元,占0%。(四)关于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3,116.87万元,支出总计3,116.87万元。与2015年度相比,收入增加275.88万元,增长9.7%。

(五)关于201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3,116.8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12.94万元,占51.7%;项目支出1,503.93万元,占48.3%。

(六)关于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612.9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195.43万元,主要包括:由部门根据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较上年增加111.26万元,主要原因是:经费及补贴有所增加;公用经费417.5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费……,较上年增加23.01万元,主要原因是:办公费有所增加。

(七)关于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57.7万元,支出决算为56.16万元,完成预算的97.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56.16万元,完成预算的97.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差异情况的原因:主要原因是三公经费公车运行及维护有所降低。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56.16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6.16万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6.1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56.16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出行,车均运维费5.6万元,较上年(减少)-0.91万元,主要原因是三公经费公车运行及维护有所降低,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0辆。

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费0万元,接待0批次,共接待0人次,比去年减少0.15万元。

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6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17.51万元,比2015年增加417.51万元。主要原因是:政府各项日常公用运行费支出都有所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性资金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5.9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5.98万元,比2015年增加75.98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增加了政府采供;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比2015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降低)0%;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比2015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降低)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0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比2015年增加(减少)0辆;一般公务用车10辆,比2015年增加(减少)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比2015年增加(减少)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比2015年增加(减少)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目录,仅供参考,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比如可将类级功能科目和经济科目细化解释到项级。)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范宇联系电话:0470-4990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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