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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旗委党校建设与发展规划

访问次数: 468 来源:党 校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 [ 字体大小: ]

党校建设与发展规划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校工作的意见》(中发【2015】35号)、《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校工作的意见》(内党发【2016】10号)文件精神,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关于促进旗县级党校改革发展的意见》(内党发【2013】6号)和呼伦贝尔市《关于促进旗市区委党校改革发展工作的实施方案》(呼党办发【2016】25号)及《莫旗全面深化改革重要举措实施规划(2014-2020)》(莫党办发【2015】43号)文件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 指导思想与目标

----指导思想:以《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校工作的意见》(中发【2015】35号)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党校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为指导,坚持党校姓党的立校办学之本,通过不断深化党校办学理念、教学内容、教学方式、体制机制和改革创新,整合党校教育培训资源,改善办学条件,进一步提高全旗干部教育培训科学化水平,充分发挥党校的干部教育培训主渠道主阵地作用。

----工作目标:通过改革党校办学体制机制,调整理顺旗委党校与旗内各基层党校办学关系,整合全旗干部教育培训资源,加大投入和支持力度,争取到2017年7月,基本形成与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相适应,与莫旗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相协调,与加强基层党员干部队伍建设相配套,具有鲜明特色、符合基层党员干部培训要求的办学格局。具体目标:按照自治区关于党校综合评估标准要求,旗委党校职责功能发挥有保障,旗域内干部教育资源有效整合,多头培训问题得到解决;旗委党校基础设施建设得到加强,经费保障机制健全;师资力量得到加强,教师队伍稳定、素质优良、结构合理,职称待遇得到改善,专兼职教师比例适当;培训内容、方式方法更加符合基层干部成长规律和干部教育规律;治校管理能力进一步增强,形成教研咨一体化,管理科学、制度健全、运转高效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逐步实现办学布局合理,形成“大党校”办学体制。

二、 主要任务

----突出主课主业地位。党的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是党校教学的首要任务。旗委党校要切实成为全旗培训党员干部、培养党的理论队伍、学习研究和宣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重要阵地和党员干部加强党性锻炼的熔炉。牢牢把握党校工作定位,突出主业主课,在各主体班次中科学设置“党的理论教育单元”和“党性教育单元”,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课不少于总课时的70%,其中党性教育课不少于20%。

----落实主体责任。落实党委办好、管好、建好党校的主体责任,切实把党校工作纳入旗委整体工作部署。旗委常委会每年至少专题研究1次党校工作,办1件实事,解决党校改革发展中的重要问题。旗委主要负责同志要经常过问党校工作,每年至少1次到党校调研指导或与学员座谈。兼任党校校长的旗委负责同志要认真履职尽责,每学期至少主持1次党校校委会,参加党校重大活动、协调解决实际问题,做到时间、精力、工作到位。旗委组织部要做好统筹协调服务工作,支持党校解决师资培养、基地建设、教学科研、经费保障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把党校建设列为旗委班子年度党建工作的内容之一。

----完善功能布局。按照“整合师资力量,综合培训职能,共享培训资源,优化培训结构”的要求,整合和优化校内外办学资源,逐步完善旗委领导,旗委组织部牵头抓总,依托旗委党校,旗干教组成员单位配合参与的干部教育培训格局。发挥旗委党校干教培训核心作用,辐射带动旗域内各基层党校,形成结构完整、上下联动,整体功能发挥良好的莫旗党校系统。加快信息化建设,依托市委党校“互联网+智慧校园系统”,实现全市党校系统教育培训资源共建共享。

----规范班次设置。旗委党校主要培训轮训副乡科级领导干部和基层党员干部。由旗委办、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党校、人社局、财政局等部门组成干部教育联席会议商确年度培训计划、班次设置和学制安排。培训类班次培训时间不少于1个月,进修类班次培训时间不少于1个月,专题研讨班培训时间不少于5天。由旗委党校(行政学校、社会主义学校)统筹旗域内干部培训教育工作,承担党校(行政学校、社会主义学校)的培训任务。旗委党校要主动走进乡村(社区)基层,积极开展党的理论政策宣讲活动。乡(镇)基层党校主要培训所辖范围内的党员、入党积极分子、村组干部,并负责办好各类促进农村发展的专题培训。

----提高科研与资政质量。坚持科研工作为提高教学质量服务、为旗委政府决策咨询服务的宗旨,加强对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的研究,深入学习研究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研究“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聚焦旗委政府中心工作和重大决策部署、改革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调研科研。加强学术交流和合作研究,建立由党校教师、学员和旗委政府部门共同参与的科研机制,建立党校新型智库,提升资政影响力,履行好服务决策咨询的职能。

----加强队伍建设。坚持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的标准,加大人才引进、培养和使用力度。面向大中专院校、中小学和其他部门引进符合党校教学要求的优秀人才,充实教师队伍。积极选派中青年骨干教师到上级党校或知名高校进修、攻读学位。实行教师蹲点调研制度,党校教师每年参加进修培训和蹲点调研的时间累计不少于1个月。旗委组织部要把党校教师纳入干部挂职锻炼计划、建立长效挂职机制。实行教师岗位聘任制度,建立岗位等级、挂职业绩与薪酬挂钩机制。提高专业技术高级岗位结构比例,旗委党校教师比例不低于教师总数的50%,高级职称教师比例不低于教师总数的60%。加强教师队伍建设、选聘政治素质过硬、理论水平较高、善于课堂讲授的党政领导干部、企事业党委负责人、先进典型人物和乡土人才,担任党校兼职教师。建立完善党校师资库,实现师资力量共享。

三、 保障措施

----选优配强领导班子。由旗委副书记兼任党校校长。常务副校长按同级党委部门正职领导选配,并作为同级党委委员题名人选,分管教学、科研的副校长人选从教师队伍中选拔产生。乡(镇)基层党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由乡(镇)党委副书记兼任,根据乡(镇)规模安排相应的工作人员,组织开展好各种教学、培训工作。加强旗委党校与其他党政机关干部的交流力度,畅通干部双向交流渠道,增强党校干部队伍的活力。配好配强科级专职班主任,改善班主任队伍的结构和素质。

----实行领导干部到党校讲课制度。旗委领导班子成员每人每年至少到党校讲一次课,旗委、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根据需要不定期到党校讲课,可采取作形势报告、专题讲座、讲党课或与学员座谈等形式,每年领导干部讲课总课时不少于党校主体班次总课时的20%。旗委组织部负责统计协调,对领导干部到党校讲课作出年度计划安排,经旗委主要负责同志同意后由党校具体组织落实。

----切实增强办学保障能力。发展改革部门要把党校基本建设列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加强党校学员教室、学员宿舍、学员餐厅和图书室等基础设施建设,切实保障经费投入。党校办学所需行政经费、培训经费、业务经费和教学设备经费足额列入旗财政预算,并随着财政收入增长和干部教育培训需要逐年增加。统筹管理和合理有效使用干部教育培训经费,各类调训班次由干部培训经费列支并核拨党校后,不再向学员收取培训费。加强干部教育培训经费监督检查,开展年度审计。

----加强和改进业务指导。旗委党校负责制定对旗域内基层党校的业务指导办法和年度工作计划,加强对乡(镇)基层党校的工作指导,制定业务指导工作办法,切实加强业务指导工作的规范化建设。旗委党校牵头制定全旗干部培训班次及其培训目标建议清单、各种培训班课程设置建议清单。组织开展集体备课和精品课示范教学活动,定期举办理论宣传骨干培训班、举办教学比赛,创新教学方式,全面提升主业主课执教能力。

四、 组织领导

成立莫旗促进党校改革发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协调全旗党校改革发展工作。研究制定党校改革发展方案,建立由旗委领导、组织部门牵头抓总,编办、发改、财政、人社、党校等部门(单位)参与的党校改革发展工作机制。各职能部门、乡镇党委要按旗委统一领导,认真组织,协调推进,抓好落实,确保全旗党校改革发展工作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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