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支部议事规则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教研培训中心实际,制定本规则。
一、议事范围
1、传达、学习上级党组织召开的会议精神、文件等。讨论、研究贯彻意见和落实措施。
2、讨论、研究党建工作,分析、总结党员干部的思想、工作、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问题。
3、研究部署党员教育管理和党员发展工作,开展党员评议工作。
二、议事规则
1、支部委员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有重大事情时可随时召开。
2、支部委员会由支部书记或副书记主持召开。
3、决定问题时应当经过充分讨论,对重大问题要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表决,支部委员会形成的决定或意见支部每个成员都要积极执行。
三、议事程序
1、明确会议议题,确定召开会议时间,并提前通知应参加会议人员,按照议题会前做好准备。
2、开会时每个与会人员都要围绕议题畅所欲言,各抒己见,在统一认识的前提下,由会议主持人集中大家的意见,形成决议。
四、议事纪律
1、每个支部委员必须按议题要求认真准备,注意提高会议效率和决策质量。
2、不能无故不到会,特殊情况不能参加者需支部书记同意方可。
3、支部委员不得将会议上的不同意见或暂时不宜公开的事情泄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