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在旗委、旗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和旗纪委的监督指导下,莫旗接待办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现将我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情况
(一)加强领导,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是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前提条件,我办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作为重点工作,放在突出位置切实抓好抓实,把责任制的全面落实贯穿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之中。一是完善了以办主任为组长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及时调整充实了党风廉政建设领导机构,定期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分析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二是成立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十种表现”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旗接待办主任许程成同志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许程成同志兼任。三是根据旗委、旗人民政府统一安排,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全面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二)注重教育,提高干部职工廉洁自律意识
加强思想道德教育,提高干部职工的廉洁自律意识,是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基础,我办始终把加强思想道德教育、提高干部职工的廉洁自律意识作为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的基础。一是加强学习,提高干部职工的廉洁意识和理论水平。采取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对党的十九大精神、新《党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央“八项规定”等有关知识的学习,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廉洁意识和增强其拒腐防变的能力。二是结合思想作风整顿,切实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警示教育活动,强化廉政学习理念,营造廉洁自律氛围。三是组织开好组织生活会,认真查摆问题,特别是“四风”和廉洁自律等方面的问题。会前采取“群众提、自己找、互相帮”的办法,查找各自存在的突出问题,撰写了对照检查材料,达到团结-批评-团结的目的。
(三)完善制度,扎实构建拒腐防变的保障机制
制度是具有规范功能和强大约束力的为保障目标实现的规范性文件,制度建设关系到党风廉政及作风建设工作的成败。我办始终把制度建设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一是坚持民主集中制度。牢固确立团结意识、协作意识和大局意识,认真执行、维护民主集中制,对重大问题、重大事项决策,做到集体讨论、会议决定。对重大问题和事项,坚持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进行集体研究,做到决策科学化、规范化,不搞“一言堂”。二是严格相关报告制度。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报告制度和执行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并要求所有党员干部增强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如实全面地向党组织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三是健全其他工作制度。进一步完善学习制度、考勤管理制度、廉政谈话制度等,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为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取得实效奠定坚实的基础。
(四)狠抓落实,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根据旗纪检委印发的《关于2018年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十种表现”工作实施方案》的部署要求,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精神、自治区实施办法、呼伦贝尔市和我旗具体落实措施。结合我办实际,制定了《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十种表现”工作实施方案》,采取学习宣传、自查自纠、整改落实、集中整治、日常监督等工作方式,坚决防止和纠正“四风”问题,助推我办作风建设更上新台阶。
二、存在问题
在旗委、旗人民政府和旗纪委的高度重视与支持下,我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虽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上级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仍不同程度地存在一些不足,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党风廉政责任制的落实力度不够。在职工教育、管理、监督方面还存在薄弱环节;二是学习不够深入,对新政策、新形势的要求理解和把握不够全面,工学关系需要进一步妥善处理;三是个别同志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不足、工作不力。
三、下步打算
针对存在的问题,结合当前我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际,下步工作中,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着力抓好相关工作:
一是坚持学习。认真组织我办全体干部职工学习有关政策法规,区、市、旗纪委有关会议精神,以及业务知识,加强干部队伍自身建设。二是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积极配合纪检监察机关开展各项工作,严格责任追究制度,努力开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新局面。三是积极探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长效机制。认真总结我办在开展此项工作中的成绩和不足,借鉴其他单位的一些好的做法和典型经验,坚持抓源头、抓根本,在制度建设上下功夫,健全和完善规范的管理制度、广泛的监督制度、科学的考评制度。通过制度约束,把转变作风、强化服务变成干部职工经常的、自觉的行为,形成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