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政办字〔2019〕53号
莫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建立莫旗政府门户网站信息报送及采用评分办法有关事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旗直各部门,驻旗各有关单位:
莫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莫旗政府在互联网上发布政务、便民信息,为公众提供服务的重要平台,也是我旗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做好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加强政府门户网站体系建设,提高信息资源共享程度,突出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在线办事、互动交流”三大功能,莫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决定建立规范网站信息报送流程,构建科学合理的政府门户网站信息采用评分标准。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建立门户网站信息员和联络员队伍
各乡镇、各部门要明确信息报送的承担部门,并指定专人作为门户网站信息员和联络员,具体负责向门户网站报送信息和办理网站留言,明确分管领导作为责任人。门户网站的信息员、联络员实行登记备案制度。各乡镇政府和旗直各部门信息员、联络员更换时,应及时将变动后的人员情况报送到旗政府办公室网络信息中心。
二、信息报送要求
(一)需求主导,注重实效。信息报送内容必须紧紧围绕旗委、旗政府中心工作和社会公众关心的问题,及时准确上报信息,满足利用信息和网络技术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的要求,满足为发展服务、为基层服务、为人民服务的要求。
(二)遵守信息发布保密制度。各乡镇政府和旗直各部门在报送信息前,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有关规定,并遵循“谁公开谁审查”、“先审查后公开”、“谁报送、谁负责”的原则,对报送的信息进行保密审查。
(三)建立健全信息报送审核制度。各报送单位要建立规范的信息采集、审核和报送制度,报送的信息要严格履行审批流程,确保信息质量,防止涉密信息上网。
(四)坚持政务公开原则。各乡镇政府和旗直各部门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时、准确地报送政府信息,保证做到向公众发布的新闻、信息不涉密、不泄密;报道信息应实事求是,不夸大其辞,不无中生有。
(五)执行信息报送工作日限期制度。新闻类信息须在3个工作日内报送,其他类信息须在10个工作日内报送。
(六)报送信息需分类整理。各乡镇政府和旗直各部门要将报送信息的进行梳理,要在报送时选择明确的网站对应栏目。
三、信息报送的内容
(一)规范性和政策性文件;
(二)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
(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
(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
(五)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本行政机关认为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
(六)财政预算、决算信息;
(七)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其依据、标准;
(八)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
(九)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
(十)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十一)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十二)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
(十三)各类政务动态、公告、通告、公示、便民告示和其他向新闻媒体披露的政务信息;
(十四)旗委、政府主要领导及其他旗级领导在各地区、部门的重要公开政务活动情况;
(十五)旗政府门户网站要求提供的其他信息。
四、信息报送方式
(一)直接报送。通过“呼伦贝尔市政府门户网站信息报送系统”报送信息。
(二)栏目链接。各报送单位网站栏目与门户网站相应栏目直接链接
(三)栏目共建。旗政务服务局与相关报送单位在门户网站上合作共建专题栏目及内容相对独立的栏目。
(四)网上抓取。从各报送单位网站抓取信息,导入门户网站的相应栏目。
五、信息报送系统的使用
(一)各报送单位门户网站信息员负责管理本单位信息报送系统的用户名和密码,要使用强密码并做到定期更换,不得把用户名和密码交由他人使用。
(二)报送信息使用的计算机要专机专用,定期杀毒。
(三)用户登陆系统报送信息后,应在注销用户退出后,再关闭浏览器,以确保系统安全。
六、政府门户网站稿件撰写规范
(一)标题
报送稿件标题应紧扣内容主题,以陈述句表达,尽量不使用标点符号,单位、地名等名称要使用全称或规范性简称,字数控制在25字以内。
(二)内容
报送稿件内容以陈述句表达,文中出现的单位、地名等名称要使用全称或规范性简称,日期为以“年、月、日”表达,不用“今天”、“昨日”、“明天”等字样。尽量减少含糊语言。文中数字表述一般用阿拉伯数字。要正确使用中文标点符号,稿件内容较长应分段表述,符合应用文基本要求。配合文稿的图片、表格应清晰,并有说明文字,图片大小为600x400,格式为JPG,视频信息以RM/RMVB格式为主。
要严把文字、图片审核关。务必认真把关后上报至信息报送系统。严禁将严重错别字(例如,将党和国家领导人姓名写错)、虚假或伪造内容(例如,严重不符合实际情况的文字、图片、视频)以及反动、暴力、色情等内容的,上报至后台。
(三)格式
报送稿件的格式必须先转换为TXT纯文本格式,再粘贴到信息报送系统。结构层次序为:第一层为“一”、第二层为“(二)”、第三层为“1”、第四层为“(1)”,或者使用“第一”、“第二”、“第三”、“一是”、“二是”、“三是”。
(四)用语
报送稿件内容采用的语言要适合网络媒体特点。对已在本单位网站上发布的信息,报送时应注意对用词、语气做必要修改,如将“我乡/镇”改为“XX乡镇”,“我局(办)”改为“XX局(办)”以便门户网站使用。非本部门原创信息,要在报送的信息文稿尾注明来源、作者姓名。
七、评分办法
(一)评分对象
1.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评分内容
各类政务信息、政府公开类信息、部门信箱、互动交流等栏目报送情况。
(三)评分标准
纳入信息采用评分的信息,依据信息特性采取不同的采集方式,其中新闻类动态政务信息通过莫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信息报送系统采集各地区,各部门报送的信息;政府公开类信息以各单位自己报送、审核发布为主,同时门户网站采编人员可以通过登录各地区、各部门政府网站相应栏目抓取或有针对性地约稿获取信息;互动交流栏目通过相关部门、单位提供意见建议征集议题链接实现,网站信箱留言由各单位的信息员和联络员共同负责及时答复。信息采用评分按年度进行,实行量化计分方式。
(四)评分反馈
旗政府办公室每月通报各乡镇、各部门信息累计得分情况。每年1月份公布上一年度最终得分和排名情况,并对信息报送的先进地区、部门和个人进行通报表彰。
本办法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后附莫旗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员联络员(2020年度)备案表,请各相关单位于2019年12月31日前加盖公章反馈至莫旗政府办公室5034室。联系人:吴占彬,联系电话:4626072、4626110。
附件:莫旗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员联络员(2020年度)备案表
2019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