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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报告

访问次数: 784 来源:市场监管局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 [ 字体大小: ]

              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报告

 

 

 

 

 

 

 

 

 

                                   2020年 2月7日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 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六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四、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九、政府采购预算表

 

  1.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部门职能

    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市场监督管理局(简称旗市场监管局)是旗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加挂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知识产权局牌子。旗市场监管局贯彻党中央关于市场监督工作的方针政策,落实自治区党委、呼伦贝尔市委、旗委相关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市场监督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二)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呼伦贝尔市关于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拟订全旗市场监督管理有关政策、标准。组织实施质量强旗战略、食品安全战略和标准化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2、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组织管理各类企业、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3、负责组织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建立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组织查处重大违法案件,协调查处督办跨区域的违法案件。规范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

    4、负责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工作。依据上级授权,负责对经营者集中行为进行反垄断审查,负责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及价格垄断等反垄断执法工作。查处违法直销和传销案件,依法监督管理直销企业、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

    5、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指导消费者协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6、负责宏观质量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提高产品质量水平发展战略、名牌发展战略及有关政策,推进产品质量诚信体系建设;建立企业质量档案;负责质量综合管理;组织实施质量兴旗工作,组织产品质量事故调查。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7、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管理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监督抽查工作,承担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监测、监督抽查工作,负责食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证后监管和纤维质量监督工作;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的工业产品监督抽查计划;负责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

    8、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9、承担旗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运行的具体工作。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推动健全协调联动机制。负责督促检查和考核各乡镇人民政府和旗属有关部门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研究制定食品安全检查年度计划、重大整顿治理方案并组织落实;承担食品安全监管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并提出建议。推动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负责食品舆情监测及督办处理。

    10、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组织实施食盐质量安全监管和特殊食品监管等工作。

    11、负责宣传贯彻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政策和标准。执行部门监督管理政策和监管制度。参与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标准管理。配合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标准和分类管理制度,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质量监督管理。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及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管理办法。监督实施化妆品经营、使用卫生标准和技术规范。

    12、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上市后风险管理。负责药品不良反应、药物滥用、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妆品不良反应的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应急管理工作。

    13、负责组织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检查。制定检查制度,依法查处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经营、使用环节违法行为,监督实施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制度。

    14、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落实国家计量制度,推行法定计量单位,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15、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指导和监督团体标准、企业标准制定工作。负责统一管理和监督认证认可工作,对依法授权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强制性认证产品的监督。

    16、负责全旗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工作。组织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宣传贯彻有关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和政策,推进知识产权强旗建设。

    17、组织实施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方案,促进知识产权运用,推进知识产权保护和信息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开展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工作。管理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组织实施重大知识产权转化项目,促进知识产权转移转化。开展商标专利执法、知识产权争议处理、维权援助和纠纷调处,依法查处知识产权违法行为。

    18、开展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的党建工作。指导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团建工作。

    19、负责贯彻实施涉及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特种设备的生产、经营、安装、调试、使用、检验、检测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依法查处生产销售假冒注册商标产地的烟花爆竹行为,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工作。

    20、完成旗委、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莫旗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预算包括:局本级预算。

(一)部门机构及人员基本情况

    本级及下设独立预算单位共有1家,其中: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1家,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为0家。行政编制在岗人员73人,事业编制在岗人员55人,退休人员89人,实际在职人员为128人。2020年行政编制在岗人员69人,事业编制在岗人员53人,退休人员89人,实际在职人员为122人。

(二)莫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属单位设置及人员情况

    纳入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情况:

单位情况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1

莫旗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政

2

 

 

3

 

 

....

 

 

 

第二部分2020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本部门预算收入1481.79万元,比上年1496.4万元,减少14.61万元,下降0.98%,主要原因是由于2020年公用经费预算定额按比例降低;支出预算1481.79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14.61万元,下降0.98%,减少主要是由于2020年公用经费预算定额按比例降低。2020年,本部门支出共计1481.79万元,比上年1496.40万元,减少14.61万元,下降0.98%。其中:基本支出1434.7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384.66万元,公用经费50.13万元),比上年减少20.61万元。减少主要是2020年公用经费预算定额按比例降低;项目支出47万元,比上年增加6万元,增幅14.6%;事业单位经营费用0万元。

(一)部门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收入1481.7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481.79万元,占比100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比0%;事业收入0万元,占比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比0%;,其他收入0万元,占比0%;上年结转0万元,占比0%,用事业基金弥补的收支差额0万元,占比O%。

(二)部门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支出1481.7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34.79万元,占比96.8 %,项目支出47万元,占比3.2%: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占比0%。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方面支出。

二、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规模情况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1481.79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481.7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具体使用安排情况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08.2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3.92万元。主要用于我单位人员工资增加。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3.4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37.36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工资由社保开资因此社会保障数减少。

   3.卫生健康支出72.7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64万元,主要用于我单位人员工资增加,因此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增加。

   4.住房保障支出107.3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8.19万元,主要用于我单位人员工资增加,因此住房公积金数增加。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预算,部门预算公开表7为空表。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38.3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0.3万元,下降0.78%;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减少2.8万元,下降7.89%。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增加0万元,增长0%。增加主要是由于2019年度无变化。

    2、公务接待费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1万元,下降3.23 %,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增加3万元,增长100%。增加主要是由于本部门实地调研次数增加,相应费用增加。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5.3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0.2万元,下降0.56%,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减少0.2万元,下降0.56%。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万元,增长0%,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3万元,本年预算比上年预算减少0.2万元,下降0.56 %,比上年执行数减少0.2万元,下降0.56%。主要是由于厉行节约压缩支出。

    第三部分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20年,我单位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00.66万元,比上年增加2.63万元,增长2.7 %。主要包括办公及印刷费28.54万元、咨询费1.5万元、邮电费3万元、差旅费15.79万元、会议费0万元、福利费0万元、日常维修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3万元、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2万元、办公用房水电费0万元、办公用房取暖费3.53万元、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4万元、劳务费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35.3万元。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9年末,共有车辆2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机要通信车2辆、应急保障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车20辆、特种专业技术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等。

     四、2020年度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填报情况

     2020年,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5个,公开绩效目标5个,公开项目占全部预算项目的100%。 公开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47万元,占全部项目支出预算的100%。(公开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资金量不得低于预算批复资金的8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是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指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上年结转和结余:是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共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是指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内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员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过路过桥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

    十一、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 :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活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二、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预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 宋卉    联系电话:  15947761156              

    部门预算公开表

 

   详见附件:部门预算公开表9张,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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