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为弘扬公共道德,维护公共秩序,规范村民(居民)行为,进一步加强本村两个文明建设,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经村民委员会集体讨论研究,提交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制定本村规民约。
1、坚持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政府的各项规定,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改革开放,建设文明富裕的新农村。
2、爱国家、爱集体、勤劳致富,家庭和睦,邻里团结,助残扶弱,文明处事,礼貌待人,乐于助人,见义勇为,争当文明村民。
3、遵守国家土地管理法规和森林管理法规,合理利用自然资源,禁止非法买卖土地,禁止乱砍乱伐林木,做到不违法占地,不违章建筑,不弃耕抛荒,坚持植树造林。
4、严格执行婚姻法和计划生育国策,严禁非法婚姻,提倡晚婚晚育,自觉实行计划生育,做到不早婚早育,不计划外生育,不买卖、包办婚姻。
5、自觉履行纳税义务,按照规定缴纳各项税款、承包款以及按规定承担的其他费用。
6、遵守社会公德,维护社会秩序,做到不聚众赌博,不打架斗殴,不无理取闹,不偷盗拐骗,不敲诈勒索。违者视情节轻重予以批评教育,赔偿经济损失,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树新风,破旧俗,不搞封建迷信活动,提倡喜事俭办、丧事俭办,自觉实行殡葬改革,禁止乱葬乱埋。
8、尊老爱幼,履行赡养老人、抚养子女的义务,严禁遗弃、虐待老人和子女,保证九年制义务教育实施。对不尽义务的,轻者给予批评教育,重者报司法机关处理。
9、爱护公物、自觉保护公共设施,不损坏、侵占国家和集体的财产和他人财产,损坏公物必须赔偿。
10、爱清洁,讲卫生,绿化美化家园,保持良好的村容村貌,禁止乱倒垃圾、污物、废水。
11、要安全用电,节约用电,不得私拉、乱接电线,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12、提高警惕,加强防盗、防火,积极同违法犯罪作斗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