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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校学员守则

访问次数: 609 来源:党 校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 [ 字体大小: ]

一、坚持和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不断提高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做到理论与实际、学习与运用、言论与行动相统一。

二、按照干部教育培训的有关要求,自觉接受党性教育,不断加强党性锻炼,认真参加组织生活,严守组织纪律。

三、端正学习态度,树立学员意识,实现从工作岗位到学习岗位、从领导干部到普通学员、从分散生活到集体生活等方面的转变。严格遵守学员学习、生活、管理的各项规定,尊重教师、尊重管理人员和服务人员,自觉完成学习任务。

四、发扬党的优良传统,清正廉洁,严格遵守党中央关于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的有关规定,严格遵守中央、自治区关于在干部教育培训中进一步加强学员管理的有关规定。

五、关心集体,积极参加党校和班级活动,严格遵守校纪校规,树立良好形象。

 

 

 

 

 

 

培训纪律

1.政治纪律

(1)坚持党校姓党。学员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必须同党中央保持一致,不得公开宣扬和发表违背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违背中央决定决议的错误观点和言论。

(2)学员对培训手册、课堂讲授中的内容不得随意散播,尤其要遵守课堂保密纪律,不得外传有关敏感和涉密内容。对授课教师的讲课内容和个人观点不得断章取义,以免造成不良影响

  1. 学习纪律

(1)所有学员都要尽快完成从工作到学习的转变,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认真听课读书,深入总结思考,积极研讨交流。

(2)学员要尊重教师和工作人员,团结互助,发扬团队精神。自觉接受培训班的统一安排,自觉服从管理人员的管理,自觉维护党校学员的形象。

(3)学员在培训期间原则上不得请假,不得外出,不得会客,不得办理其他事

务。如有特殊情况确需临时外出的,须向班主任请假,并按规定时间返回。

(4)严格遵守课堂纪律。严禁迟到、早退,不得无故缺课。上课时将手机关机或置于无声状态,严禁接打电话。不得随意走动,以确保正常的教学秩序。

  1. 生活纪律

(1)学员要自觉遵守宿舍楼各项规章制度,严格作息时间,保持宿舍区安静。

(2)注意防火安全。请勿躺在床上吸烟,以免发生火灾。会议室、教室、食堂等公共场所禁止吸烟。

(3)学员要爱护校园、教室、宿舍内的各项设施,损坏公物照价赔偿。请保持教室、宿舍楼等场所的公共卫生,不要随地吐痰、乱扔烟头等。

 

 

学员考勤管理规定

一、考勤

(一)考勤对象

党校所有主体班学员。

(二)考勤周期

从开学典礼起至培训结束止,每天考勤,每周进行考勤统计。

(三)考勤范围

教学计划中规定的课程,即专题课、研讨课(含全班论坛、学员论坛、小组讨论)、现场教学、异地教学考察调研、党性教育活动、结业鉴定等,以及其他规定的集体活动均属考勤范围。

(四)考勤方式

1、每天上下午课前按指定方式签到。

2、考勤记录由班主任记入学员考核鉴定表,并报格训主管部门。

二、请假

(一)请假申请

学员到党校参加培训,按照规定原则不得请假,不得承担所在单位工作任务,不得参加业务会议和所在单位组织的外出学习考察。如有特殊情况需请假的,必须严格履行请假手续。

(二)请假流程

1、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以作公假照准

(1)出席上一级党代会、人代会、政协会议等;

(2)本地区召开党代会、人代会政协会等需要本人在大会作述职报告或本人被推选为候选人需要到会参加选举;

(3)特殊应急情况确需特事特办。按照相关规定不计入请假时限。

2、审批权限

学员请假一节课由班主任批准;请假一节课以上由主办单位批准。

3、请假程序。

学员因公请假,应先由学员选派单位出具请假证明,经主办单位签署意见后报党校。学员因病因事请假需填写学员请假登记表,并按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其中因病请假需持相关医院证明。

请假期满后需及时向班主任销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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