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资料室是为学校教学、和教研服务的科室,是学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提供教育教学情报资料等做好服务工作。为了做到图书资料的资源共知共享,为了进一步加强图书资料的管理,加快图书资料的流通,提高图书资料的利用率,更好有效地利用工具书和有限的新进图书,结合图书室的实际情况,特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图书资料室在学校领导下开展工作,确保经费的合理使用,按学校所拨的图书资料经费,每年采购一定数量的图书资料,争取做到逐年有所增加。
二、图书资料室需建立相应的帐册,做到帐物相符。
三、图书按目录分类要求摆放,便于查找和借阅。
四、认真制订书刊资料的选购标准,使之结构适当,不断提高藏书质量。教师采购图书资料原则上事先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购买。若教师要临时采购某些图书资料,必须是不重复、反映教学科研前沿的图书资料。
五、新书到室后,要及时验收、登记,在两周内完成分类、编目、排架等工作。
六、加强图书资料的流通工作,提高书刊资料的利用率。工具书、大型成套书只供查阅,一般不予外借;教师教学用书实行限期限量的办法;借期为2—4周。
七、遗失书刊,原则上应赔偿原书,如确有困难可赔款;孤本、善本等贵重的书刊要按3—5倍赔款;成套书刊,如丢失一册,应按全套价加倍赔款,剩余书刊留室使用。对于轻微损坏书刊者,酌情给予赔偿。
八、认真做好藏书利用率、书刊流通率、藏书保障率、读者到室率、图书拒借率等项统计工作。
九、经常保持室内整洁,严禁在资料室内吸烟,做好防晒、防火、防盗、防尘、防霉变、防虫蛀、防鼠咬等图书保护工作。
十、图书资料管理人员要严格遵守图书室管理制度。坚守岗位,增强责任心,耐心细致地做好学校的图书借阅工作 。
十一、教职工调离、退休均需主动还清全部书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