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称名:木材经营加工许可证审核
事项性质:行政许可
办理方式:承诺件
设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278 号)第三十四条;
2、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办法第四十三条。
受理主体:莫旗林业和草原局
办理条件:1、符合国家林业产业政策和自治区、市、县的木材经营加工发展规划与布局,项目建设达到一定规模(胶合板3万立方米/年及以上,中、高密度纤维板单线10万立方米/年及以上,刨花板单线3万立方米/年及以上);
2、依法批准设立的经营加工木材单位消耗的林木资源总量在当地森林资源的承载能力范围内;
3、有合法的木材来源;
4、有与经营加工规模相适应的固定场所和设施
申办材料:1、书面申请 ;
2、木材来源证明;
3、厂址使用证明;
4、法人身份证证明
5、木材经营加工资格审批表
6、环评报告
7、消防安全报告
审核程序(办理流程): 1、林业局受理申请
2、对申办材料进行初审
3、现场勘查
4、审核合格上报市林草局
审核时限:15个工作日
项目有效期:一事一办
收费标准:本级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