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莫旗尼尔基一中党总支党员大会选举办法(草案)
(2019年11月26日尼一中党总支党员大会通过)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选举办法:
一、中共莫旗尼尔基一中党总支党员大会将选举产生新一届党总支委员会。选举工作由上一届莫旗尼尔基一中党总支委员会负责。
二、本次党员大会选举采用无候选人直接选举的形式,产生书记、副书记、委员。本届党总支委员会设书记1名,副书记1名,设委员5名。
三、选举党总支委员会时,有选举权的实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选举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否则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
四、得票数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的人数的一半,始得当选。当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时,以票数多者当选。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票数相等的列为候选人重新投票,得票多的当选。当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对不足的名额,按差额20%的比例,在没有当选的被选举人中以得票多少为序取足候选人,再次进行选举。因故未出席会议的党员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
五、填写选票时,在职位对应的姓名栏内填写所选人的姓名,弃权的姓名栏内不画任何符号。每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名额为有效,多于应选名额为无效;选票中可以辨认部分有效,无法辨认部分无效。
六、投票时监票人、计票人和主席台就座人员首先投票,其它选举人按工作人员的引导按顺序依次投票。投票结束后,监票人和记票人对发出票数及收回票数进行核对和计票,作出记录。本次投票为一张选票,单独计票,不同选项不可累计相加。计票结束后,由监票人签字并当场公布被选人的得票数字,由会议主持人宣布当选人名单。
七、本次大会选举设总监票人1名,监票人2名,记票人2名,监票人和计票人由上一届党总支委员会根据大多数党员的意见提名,在本次大会上举手表决通过。
八、本选举办法经大会通过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