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市监局字〔2019〕97号
莫旗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全面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业务股室、各市场监督管理所:
为全面实行检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随机抽取、检查情况和查处结果及时公开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面推开跨区域、跨部门、跨层级综合执法,以制度保证监管执法公开透明、公平公正。按照《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和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国市监信〔2019〕38号)精神,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全旗市场监管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市场监管系统内部随机抽查实现跨部门联合检查,抽查事项实现全覆盖。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是深刻认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重要性。本着公平公正监管为基本遵循,力争做到监管效能最大化、监管成本最优化、对市场主体干扰最小化,努力开创健康有序的营商环境和竞争环境。
二是坚持全面覆盖、加强协同监管。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风险监控,除特殊重点领域外,原则上市场监管局内部所有行政检查均应通过双随机抽查方式进行,取代日常监管原有的巡查制和随意检查,形成常态化管理机制。
充分整合日常监管任务,避免多头部署、多头执法、重复检查,完善市场监管系统内部跨部门随机抽查制度机制,确保联合检查实现常态化、规范化,实现“进一次门、查多事项”,规范执法行为,提高监管效能。
统一部门协同监管平台功能应用,完成全系统年度抽查市场主体占比5%以上,抽查结果公示率100%。
三是加强协调、强化工作联动。要做到统筹兼顾,全局统一行动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整体优势和基层执法力量优势,把双随机抽查工作贯穿全局工作始终。不得以任何理由敷衍塞责。
二、工作任务
(一)完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相关业务科室对照《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抽查事项清单(第一版)》和《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第一版)》,根据市场监管部门行使的监管执法事项,结合“三定”职责和工作实际,梳理确定本业务条线随机抽查事项,汇总形成本旗市场监管部门条线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并及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内蒙古)——部门协同监管平台”向社会公开。
随机抽查事项分为一般检查事项和重点检查事项。重点检查事项针对安全、质量、公共利益等重要领域,抽查比例不设上限,但不得超过100%;抽查比例高的,可以通过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检查批次顺序。一般检查事项针对一般监管领域,抽查比例为各类市场主体的5%。各业务条线可根据监管职能确定具体的抽查比例。
信用监管股对照已公布的行政监管清单,制定本单位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内容涉及各股室的具体业务事项。具体内容包括抽查项目、抽查主体、抽查依据、抽查内容、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抽查方式等内容。法律法规规章没有规定的,一律不得擅自开展检查。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检查事项,要大力推广随机抽查。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要根据法律法规规章修订情况和工作实际进行动态调整。
(二)建立和完善检查对象名录库
按照行业领域、按所辖区域可建立各市场监督管理所所辖地区内资企业、外资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数据库。在分库建立方面,各业务股室、各市场监督管理所要以问题为导向、政府关注以及投诉热点行业为执法重点,按照抽查事项清单27大类中的行政检查事项、许可类型、行业类别、信用风险等内容灵活多样建立检查对象名录子库。其他涉及药品监督和知识产权监管的市场主体库,由相关业务股室报信用监管股。
在此基础上,各有关业务股室、各市场监督管理所不断完善各类检查对象名录库,如产品、项目、行为等其他主体库,做到监管对象应纳尽纳,更好的实施靶向性监管,同时要做好对检查对象名录库的实施动态管理工作。
(三)建立健全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
法制股将有执法资格的执法人员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内蒙古)—部门协同监管平台”,全部录入执法人员检查名录库,并按照“谁建立、谁管理”的原则,对本单位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实施动态管理。
(四)统筹制定抽查计划、抽查方案和工作规范
各业务股室,根据工作实际,对照本股室执法监管职责,认真谋划制定本部门开展的双随机抽查计划。计划要明确抽取方法、检查流程、内容、公示程序等。本年度内实施专项检查未列入抽查年度计划的,在补充申请备案公示后,方可组织实施。抽查计划制定要统筹协调本部门内部各业务条线,对抽查检查对象和检查方式相近的抽查,应当在计划中合并为一次,做到内部联合抽查,防止出现单一事项和各自为政的抽查检查。另外,为避免抽查时间段上发生交叉和冲突,各业务股室确定抽查时间时,事先与信用监管股沟通,以确保严格按计划组织开展抽查检查,实现部门联合全覆盖、常态化。
(五)积极推动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监管
要按照《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的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在旗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发挥市场监管部门的牵头作用,建立本级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健全跨部门联合随机抽查监管机制,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内蒙古)—部门协同监管平台”为依托,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六)强化抽查结果的公示与运用
各业务股室、各市场监督管理所要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除依法依规不适合公开的情形外,要在本次抽查任务结束后20 个工作日内将抽查检查结果统一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内蒙古)—部门协同监管平台”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对抽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要依法加大惩处力度,涉及相关部门的要及时抄告、移送;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防止监管脱节。
三、工作原则
(一)各股室、各市场监督管理所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依法行政意识,严格依据抽查事项清单和相关工作制度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在“双随机、一公开”工作中一旦出现工作不作为,乱作为等违法现象,由派驻纪检组长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按照“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问责”原则,执法检查人员凡严格依据抽查事项清单和相关工作制度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检查对象未被抽到或抽到时未查出问题,只要执法检查人员不存在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等情形的,免予追究相关责任。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保障。局机关成立由索曙常局长任组长,程先伟副局长任副组长,各业务股室、产品质量计量检测所、食品药品检验所、各市场监督管理所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莫旗场监管局“双随机、一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信用监管股,负责综合协调工作。各市场监督管理所要成立相应机构,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调度,结合本辖区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实施本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确保取得实效。
(二)加强督导检查。旗局“双随机、一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加强对各业务条线、各市场监督管理所抽查计划落实,督促和指导各业务条线、各市场监督管理所有序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并及时通报双随机抽查工作进展情况。
(三)做好宣传和业务培训。各部门、各市场监督管理所要加强对“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舆论宣传,对好的经验做法要大力推广,采取多种形式向社会展示市场监管部门公正、廉洁、依法、审慎监管的良好形象,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在年度培训计划中安排好随机抽查业务培训、一线执法检查人员培训,提升监管执法能力。
莫旗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