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市监局字〔2019〕87号
关于做好2019年中、高考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尼尔基镇市场监督管理一、二所:
2019年中、高考临近,期间正值炎热高温天气,是食源性疾病易发多发季节,为切实做好中、高考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杜绝食品安全隐患,有效预防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确保广大考生饮食安全,根据全国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结合我旗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周密安排
夏季是食物中毒的易发高发季节,做好中高考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工作,对保障广大考生身体健康、维护正常的考试秩序和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各所要高度重视中高考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严密部署。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监督检查,确保中高考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努力实现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零事故”,确保广大考生饮食安全。
二、突出重点,全面检查
各所要结合辖区考试规模、考点设置情况和舆情线索,对学校食堂及其周边餐饮服务单位、考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校园周边、考场周边的餐饮服务单位许可和从业人员管理情况,食品采购、贮存、加工等环节是否符合食品安全要求,是否存在超范围、超负荷经营现象等。要健全和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清洗消毒、食品留样等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严禁加工过期变质、有毒食品,严禁使用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加强对肉及肉制品的采购使用管理,严禁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肉及肉制品。
各所对检查中发现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要责令餐饮服务单位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要暂停经营,必要的要及时通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投诉举报工作,从快处理涉及中高考的食品安全案件。
各所要加大考试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巡查力度,及时收集整理考生及家长反映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问题,采取有力措施,严厉打击涉及考生就餐的各类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
三、强化宣传,引导合理膳食
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引导和监督作用,加强承接考生用餐的学校食堂、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强化其主体责任意识和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意识。指导学校开展考前饮食安全知识培训教育,增强考生及其家长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科学安排考试期间考生膳食,不食用生冷食品、不洁食品、过期食品,不在无证摊店、路边摊点用餐,不在流动摊贩购买食品。外出就餐或者网上订餐时,要选择证件齐全、环境整洁、信誉度高的餐饮服务单位就餐或订餐,食用前要注意检查食物感官性是否异常、是否新鲜、是否烧熟煮透、餐具是否洁净,不要食用国家明令禁止的畜禽及水产品。
四、制定预案,做好应急处置
要严格执行中、高考期间24小时值班制度,密切关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动态,提前做好舆情、人员、物资、设施等应急处置准备工作。要及时公布举报电话,对举报投诉要迅速反应、及时处理,不得推诿、拒受。要制定和完善应急预案,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机制,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件,要按要求第一时间处置,并采取控制措施,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最大限度减少事故危害。要进一步畅通食物中毒事故报告系统,对未按规定及时上报或因迟报、漏报、瞒报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的,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要主动、及时地向当地教育行政等部门沟通反馈中、高考期间的食品安全监督检查情况,确保中、高考期间工作顺利进行。
各所于6月29日前将本辖区中、高招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情况报我局食品餐饮监管科,重大事件及时上报。
联系人:邱平 电 话: 4686638
邮 箱:59393813@qq.com
莫旗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