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莫旗人民医院环保工作,履行医院对我旗环境保护、群众健康的义务,我院研究决定成立环保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张玉明(院长)
副 组 长:鄂 勇(副院长)
组 员:陈德忠(质控科主任)
丽 杰(医务科主任)
刘 影(感控科主任)
朱长青(总务科主任)
陶洪杰(后勤服务中心主任)
李丽萍(护理部主任)
领导小组职责:
1、 贯彻执行有关国家医疗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我旗
人民政府相关规定中的规定、条款。
2、对我院施工中的工程环保、生态环保及水土保持工作负总责。
3、对我院锅炉排烟、除尘、炉渣处理,以及污水处理等环境问题,按照环保标准严格管控、监督。
4、严格把控对于医疗垃圾的分类、处理。
5、讨论、研究和解决医院重要环保事宜。
6、组织对各科室与医疗环境相关的检查和指导工作。
莫旗人民医院
2019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