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市监局字〔2019〕80号
莫旗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2019年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市场监督管理所:
现将《2019年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组织实施。
莫旗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5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2019年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切实加强我旗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管,进一步规范其生产经营行为,进一步营造食品生生产加工小作坊良好生产经营环境。供据《会品安全法》《内蒙古自治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抛贩管理条例》等法律规范,按照“提升一批、规范一批、淘汰一批”的工作原则,旗市场监管局决定自2019年5月下旬起开展为期3个月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以下简称“小作坊”专项整治工作。现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整治对象
全旗范围内小作坊。
二、整治目标
坚持“全面覆盖、分类处置、堵疏结合、标本兼治”和“提升一批、规范一批、淘汰一批”的原则,以各类小作坊主体为重点,全面清理整治无证生产加工等违法行为,切实消除食品安全监管盲区死角,严惩重处非法生产加工食品的“黑工厂、黑作坊、黑窝点”,进一步解决小作坊“脏、乱、差”和无证照经营等问题,规范生产加工行为,提高小作坊食品质量安全水平,坚决守住不发生源发性、系统性、区域性重大食品安全问题的底线。积极推动小作坊向保留民族化、传统化、特色化发展,减少并淘汰落后、低质量小作坊,以保障人民群众食品消费向高质量发展。通过专项整治工作,深入推进小作坊登记管理和园区管理,督促各地建立完善小作坊监管台账。
三、责任分工
旗市场监管局负责本次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指导和督查,各基层市场监管所负责本辖区专项整治工作的具体实施。
四、工作任务
(一)深入开展小作坊登记工作。组织开展辖区小作坊的清理排查行动,重点加强产品直接销往餐饮环节的家庭式作坊的排查,及时掌握辖区小作坊底数和加工经营状况;认真落实《内蒙古自治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内蒙古自治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及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等规定,督促小作坊业主开业前办理登记证。小作坊登记率达100%。 (二)督促小作坊规范生产加工行为。进一步增强小作坊食品安全意识,督促其提高食品安全保障能力,认真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重点督促小作坊在加工场所公开张贴小作坊登记证、营业执照、质量安全承诺书,做到亮证经营,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严格落实卫生管理制度,加工场所“四防”到位(防鼠、防蝇、防虫、防尘),生活区和生产区、一般清洁区与清洁区达到有效分隔;严格落实原料采购进货查验制度,履行索票索证手续,不得采购来源不明的食品原料;严格按照工艺规程从事食品加工,规范食品添加剂使用,不得使用非食品原料。 (三)加大督促小作坊产品送检力度。督促小作坊每品种每年至少送检1批次。对送检不合格的,要帮助小作坊查找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并监督整改到位。对一些重点品种,可以实行专项抽检。(四)严厉打击食品加工违法犯罪行为。坚持零容忍、出重拳,严惩小作坊滥用食品添加剂和使用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等违法行为,重点打击行业“港规则”和共性问题,依法查处未取得登记证擅自生产的“黑窝点”。强化行刑衔接,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公安机关。
五、结果报送
各基层市场监管所要认真组织实施小作坊专项整治工作,认真填写(2019年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专项整治检查记录表》(附件1),同时切实抓好小作坊的日常监管,于2019年8月20日前将小作坊专项整治情况报告和“(盟)市2019年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专项整治检查统计表”(附件2)一并报送莫旗市场监管局食品生产监管股邮箱178972241@qq.com。
联系人:李楠
联系电话:0470-4686632
附件:1.2019年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专项整治检查记录表 2.(盟)市2019年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专项整治检查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