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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事务管理局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访问次数: 440 来源:机关事务管理局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 [ 字体大小: ]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将党的纪律建设的理论、实践和制度创新成果,以党规党纪形式固定下来,着力提高纪律建设的政治性、时代性、针对性。进一步提高党员干部遵规守纪的思想意识,加强党组织队伍建设,强化党员责任意识和党组织凝聚力,推进机关事务工作更上新台阶。2019年2月1日,机关事务管理局组织全体党员召开《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专题学习会。

会议向全体党员宣读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并强调全体党员要增强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要牢固树立党章党规党纪意识,深刻认识违反政治纪律、损害党的事业的危害性,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做到守纪律、讲规矩、知敬畏、存戒惧,自觉在廉洁自律上追求高标准,在严守党纪上远离违纪红线。

会议要求,全体党员要进一步把学习《条例》作为当前学习的重要内容,切实将学习《条例》成效体现到抓各项工作落实上。一要知纪。熟悉和掌握《条例》的具体内容和重要意义,从而明白什么是该做的,什么是不该做的;二要畏纪。做到敬重纪律、畏惧纪律,明白不该做的做了,会受到什么样的处分,有什么样的结果,算好经济帐、政治帐、亲情帐;三要守纪。自觉自愿、时时刻刻牢记并遵守《条例》规定的“六大纪律”,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做一个纪律面前的明白人、清醒人,把纪律真正当作碰不得的红线和带电的高压线,始终做到慎独、慎初、慎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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