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政务公开 > 信息浏览

莫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19年莫旗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周活动方案的通知

访问次数: 421 来源:市场监管局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 [ 字体大小: ]

莫市监局字〔2019〕68号

莫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19年莫旗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周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市场监督管理所:

    根据《呼伦贝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19年呼伦贝尔市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周活动方案的通知》(呼市监宣〔2019〕2号)要求,现将《2019年莫旗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周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开展活动。

 

    附件:《2019年莫旗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周活动方案》

 

 

莫旗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5月20日

附件:

2019年莫旗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周活动方案

 

为加强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工作,引导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意识,有效提升公众对化妆品安全的认知水平,根据《呼伦贝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19年呼伦贝尔市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周活动方案的通知》(呼市监宣〔2019〕2号)要求,结合我旗实际,制定本方案。

  1. 活动时间

    5月20日—26日,为期7天。

  2. 活动主题

    安全用妆,点靓生活。

    二、宣传重点

    (一)普及化妆品定义和基本知识。普及化妆品定义、产品类别等基本知识,重点宣传化妆品安全使用的相关内容,纠正化妆品使用误区。

    (二)督促和引导企业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引导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提高法律意识、责任意识和生产质量管理意识,督促企业履行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进一步规范化妆品生产经营行为,促进化妆品行业健康发展。

    (三)提高消费者的化妆品安全认知水平。科普化妆品功效知识,纠正部分消费者盲目追求产品效果或治疗作用的不正确认识;普及合格化妆品基本要求和选购化妆品注意事项,提升鉴别假冒伪劣化妆品能力,提高消费者安全用妆的意识。

    三、活动内容

    (一)举行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周活动启动仪式和科普讲座;

    (二)通过官网主页、微信公众号推送国家药监局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周活动宣传视频;

    (三)组织动员本地区广大公众积极参与化妆品安全网络知识竞赛;

    (四)举办化妆品行业质量安全责任座谈会;

    (五)开展5.25爱肤日公益讲座进校园进社区等活动。

    四、活动方式

    (一)推送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科普宣传视频、动画等宣传内容。

    活动周期间,充分利用广电报刊等传统媒体和“微信”等新媒体推送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的化妆品科普宣传视频、化妆品科普宣传动画、网络情景剧等宣传内容,向公众普及化妆品安全知识。

    (二)积极参与化妆品安全网络知识竞赛。

    活动周期间,积极组织本地区广大公众关注“中国药闻”“中国医药报”公众号,广泛宣传推广化妆品安全网络知识竞赛手机小程序和其他网络平台同步上线的化妆品安全网络知识竞赛,动员全市各界参与竞答,为公众精准传播化妆品安全知识。

    (三)发布安全消费提示。

    活动周期间,引导全旗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发布“国家药监局提示您:请正确认识化妆品功效,化妆品不能替代药品,不能治疗皮肤病等疾病”的安全消费提示。

    (四)举办化妆品行业质量安全责任座谈会。

    活动周期间,邀请全旗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围绕落实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开展座谈,签订承诺书。

    (五)举行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周活动启动仪式和科普讲座。

    活动周期间,与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同步举行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周活动启动仪式,同时开展化妆品知识科普讲座,普及化妆品安全使用知识。

    (六)开展5.25爱肤日公益讲座进校园进社区等活动

    活动周期间,围绕“安全用妆,点靓生活—面膜的合理使用”主题,开展5.25爱肤日公益讲座进校园进社区等活动。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统筹协调。活动周期间,各基层市场监管所要按照上级机关的统一部署,统一行动,同时展开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周活动。

    (二)加大宣传力度。活动周期间,各基层市场监管所要遵循传播规律,回应公众关切,不断丰富完善宣传内容和形式,加强广电报刊等传统媒体和“两微一端”等新媒体的融合推广,切实形成全媒体全覆盖格局。

    (三)严格纪律要求。活动周期间,各基层市场监管所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禁铺张浪费,厉行勤俭节约,力戒形式主义,举办讲座、培训等活动均不收取费用,保证活动的公益性。

    (四)总结报告要求。各基层市场监管所要及时总结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周活动的成效和经验,并将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周活动总结报告于6月10日前报旗市场监督管理局药品化妆品流通监管股。

    联 系 人:翟婷婷

    联系电话:0470-4686634

    电子邮箱:281090843@qq.com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一键分享

×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