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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旗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林才 2017.12.7)

访问次数: 1067 来源:检 察 院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 [ 字体大小: ]

自治旗十三届人大

一次会议文件(十九)

 

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

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7年12月7日在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

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林  才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五年来检察工作回顾

五年来,莫旗人民检察院在旗委和上级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和旗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九大会议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和决定,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切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和基层基础建设,各项检察工作平稳有序发展,为构建平安莫力达瓦、法治莫力达瓦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自觉融入中心工作,服务改革发展大局

自觉把检察工作放到大局中去谋划,坚持把服务大局作为检察工作的着力点,充分发挥打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的职能作用,为自治旗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促和谐营造了良好的司法环境。

着力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加大打击经济犯罪力度,维护诚信、公平、有序市场竞争秩序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五年来,批准逮捕非法经营、合同诈骗等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6件7人,提起公诉6件7人。

着力保障重大工程项目投资安全。围绕重点项目建设资金管理使用安全,深入重点工程项目跟踪预防22次,建立健全职务犯罪风险预警机制,开展警示教育,帮助相关单位整章建制、堵塞漏洞。

着力促进改善民生政策的落实。高度关注民生诉求并大力加强司法保护,依法查办发生在惠农补偿等民生领域的贪污贿赂犯罪案件26件61人。2017年,结合集中整治“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活动,坚持反腐钟常敲,倡廉雨常下,切实加强了对各种腐败现象的预防警示工作。

着力推动脱贫攻坚工作进展。认真落实旗委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和部署,加强与扶贫部门协作配合,保障扶贫政策和资金落实到位。并在驻村走访过程中,积极宣讲党的扶贫政策,为有法律疑问的贫困家庭讲解法律知识,提高贫困户思想认识,引导其建立健康文明的生产生活方式。

着力参与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重点打击破坏环境资源刑事犯罪,办理毁林毁草、非法开荒案件120件134人,深挖生态环境犯罪背后的失职渎职和贪污贿赂犯罪4件13人,开展专项立案监督13件14人。积极组织力量深入破坏环境资源刑事犯罪易发、高发地区查访调研,加强与环境资源监管执法部门的衔接配合,坚持恢复性司法理念,探索建立“补植复绿”机制,跟进监督法院判决执行情况,确保受到威胁和破坏的生态系统得到有效恢复。

  1. 充分履行检察职能,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深刻领会和把握自治旗全面深化改革、加快创新转型的目标任务,积极主动为维护社会稳定提供司法保障。坚持以司法办案为中心,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认真履行批捕、起诉等职能,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危害人民群众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的刑事犯罪。五年来,侦查监督部门共受理提请批准逮捕案件529件627人,批准逮捕467件549人,办理立案监督案件50件,提请核准追诉案件2件5人,其中2014年我院办理的全区首例丁国山等四人故意伤害(致死)核准追诉案,于2015年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全国第六批指导性正面案例。公诉部门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783件983人,提起公诉745件912人,追诉漏罪4件、追诉漏犯11人。五年来依法批捕涉嫌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等严重暴力性犯罪嫌疑人128人,提起公诉141人;依法批捕涉嫌抢劫、抢夺、盗窃等多发性侵财犯罪嫌疑人96人,提起公诉96人。同时加强与公安机关的密切协作,加强侦捕、侦诉协调配合,加大对“黄、赌、毒”犯罪打击力度,共批准逮捕此类犯罪嫌疑人44人,提起公诉44人。

正确适用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有效化解矛盾纠纷。认真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16件轻微刑事案件积极促成双方当事人自愿协商达成和解,对初犯、偶犯、过失犯等不批捕9人,不起诉22人。高度重视涉罪未成年人特殊司法保护,贯彻落实“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共审结未成年人犯罪案件9件11人,不批准逮捕3件4人,不起诉4件7人,封存犯罪记录9份。

着力推进涉法涉诉信访改革,认真做好控告申诉检察工作。五年来,控告申诉检察部门共接待群众来信来访281件,依法导入司法程序109件,直接答复或引导来访人向其他有关部门反映信访事项172件,回复率达到100%,有效化解了多起上访积案和群体性事件。同时,受理刑事申诉案件8件,立案复查8件,做到了有案必查。此外,全面开展刑事被害人司法救助工作,2014年办理的韩某某司法救助案属呼伦贝尔市检察机关首例,2017年继续加大司法救助工作力度,先后受理了3件司法救助案件,救助资金已落实到位。司法救助工作的全面展开,彰显了社会主义法治对刑事被害人的人文关怀,在人民群众中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

深入开展“基层民行检察工作推进年”活动,积极探索公益诉讼工作机制,加快民行检察工作转型升级。民事行政检察部门面对多元化、创新化的职能转变,注重提升执法水平,主动迎接挑战,受理各类民事行政监督案件80件,其中向上级人民检察院提请抗诉2件,向同级人民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4件,促成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1件,办理支持起诉案件1件,办理监督民事行政审判活动违法案件12件,办理执行活动违法监督案件38件,办理督促行政机关履行职责案件22件,共发出检察建议77份,均得到采纳。同时,积极开展公益诉讼试点工作,现已上报公益诉讼案件线索3件,立案3件,其中1件已公开审理并当庭宣判,我院诉讼请求均被法院支持,有效恢复被破坏的草原157.64亩,林地22.47亩,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

强化监督力度,维护法律权威。不断加强侦查监督和审判监督力度,尤其加大了对程序违法和侵犯人权现象的监督力度。五年来,向公安机关和法院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33份,发出检察建议66份,召开案件指导联席会议15次,指导侦查取证22次,建议公安机关撤回起诉15人,提出抗诉11人,确保不疏不漏、不枉不纵、定性准确、罚当其罪,切实维护司法公正。在刑事执行监督方面,刑事执行检察部门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37件,向看守所、司法局、法院发出检察建议书113份,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71份。积极开展监外执行罪犯专项检察活动,加强与公安机关、各司法所沟通协调,制定了监外执行罪犯检察台账,建立起社区矫正档案,有效避免了监外执行罪犯脱管、漏管现象的发生。

(三)依法查防职务犯罪,深入推进反腐斗争

认真贯彻中央反腐败工作决策部署,坚持惩治和预防两手抓,不断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办理了一批有较大社会影响的案件,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务环境。

五年来,反贪部门依法查办贪污贿赂案件29件74人,其中涉农惠民领域职务犯罪案件26件61人,千万以上特大案件1件5人,查办科级以上干部5人,共计挽回经济损失704余万元。2013年,我院办理了自治区检察院马永胜检察长督办的满洲里市国旅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杨某某等8人涉嫌贪污案,该案涉案人员多、群众多次越级上访、当地社会影响大,我院克服异地办案调查取证难度大、案件时间跨度长等困难,将此案成功侦破,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230余万元。该案是呼伦贝尔市检察系统首例查处国企改制贪污大案。2016年,我院办理了由自治区检察院交办的“包头专案”,该案立案侦查5人,认定犯罪嫌疑人涉嫌贪污5840万元、行受贿80余万元,挪用公款3000万元,虚开增值税发票折抵税款220余万元,属特大案件。此案现已侦查终结,提起公诉。

反渎职侵权部门以加强执法办案为中心,以实现办案数量、质量、效率、效果、安全的有机统一为目标,进一步加大查办案件力度,不断拓展线索发现的渠道和能力,依法办理渎职侵权案件11件24人,其中重大案件6件15人,查办科级以上干部2人。

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坚持预防为主、标本兼治,着力前移反腐防线。五年来受理预防咨询55件次,行贿犯罪档案查询3399件次,开展专项职务犯罪预防和警示宣传教育50场次,发出检察建议33份,撰写调查报告41篇,案例剖析32件次,均得到旗人大领导批示,并参与制订了《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预防职务犯罪暂行办法》。

(四)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深化刑诉制度改革

认真贯彻中央和上级院改革部署,全面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落地,完成了检察人员分类管理、职务套改和身份确认工作,认真落实检察官权力清单,入额院领导全部一线办案,办案力量明显增强,办案期限明显缩短,办案质效明显提升。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实施方案》,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全力配合做好机构、职能、人员转隶工作,全力抓结案、消积案、清线索,积极配合推进监察体制改革有序进行。

积极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构建良性诉辩、诉审关系。围绕诉讼程序违法纠正难、非法证据排除难、证人鉴定人出庭难等问题,我院加强了与公安机关、法院的沟通协调,统一认识和标准。如在张某涉嫌故意杀人案庭审阶段,被告人张某突然提出自己是主动投案应符合自首条件,公诉人及时建议法庭通知本案侦查人员出庭作证,以查实被告人到案经过,达到了较好的证明效果。

(五)大力加强队伍建设,推动检察工作发展

把牢检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莫旗人民检察院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以及以“忠诚、干净、担当”为主题的队伍整顿建设专项行动,坚持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十九大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决贯彻落实好自治区党委、市委和旗委的决策和部署,全面启动问题查摆剖析工作,严查在树立“四个意识”和执行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保证干警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加强检察队伍党风廉政建设。紧紧围绕“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的总要求,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深入落实“两个责任”。检察长带头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和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方案,明确了内设机构和重点岗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确保我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贯彻落实。

提升检察人员执法办案水平。执法能力的提升是检察工作可持续发展的保证,莫旗人民检察院一方面注重强化以党组中心组学习为重点的领导干部政治理论学习,不断提高理论水平和把握大局、领导检察工作的能力;一方面认真组织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通过学习教育、查摆问题、狠抓整改,着力提高广大检察干警的整体素质。同时,加强业务素质建设,鼓励干警参加高层次学历教育,坚持以弘扬先进典型为抓手,引导干警进一步转变执法作风,做到依法办案,文明执法。五年来,莫旗检察院获评旗级先进领导班子5次,旗级优秀领导干部7人次,全市检察系统集体嘉奖5次,个人嘉奖10人次,全市检察业务专家称号8人次。

(六)完善监督制约机制,确保权力规范运行

以开展抽样评估、精细化管理带动司法规范。结合精细化管理活动,持续开展抽样评估工作,坚持问题导向抓整改,五年间查找问题共计4672条。针对检察工作特别是司法办案不规范的突出问题,运用以点带面、举一反三、查究问责的方法,补齐工作短板,强化内部监督,加强规范化建设,经过五年实践,累积效应持续显现,多项业务核心数据位于全市前列。

以自觉接受监督促进司法规范。增强对人大及其常委会负责的意识,自觉把检察工作置于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之下。对重大工作,及时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对重大活动,邀请人大代表参加。认真贯彻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密切与人大代表的联系,曾先后6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检察工作,广泛听取意见,及时改进工作。在接受人大监督的同时,进一步密切与人民政协的联系,主动接受民主监督,促进了执法能力的提高。

以网络信息技术助力司法规范。主动顺应“互联网+”时代发展趋势,以全面提升科技应用能力为重点,做好基础平台和信息化应用建设,以强有力的科技保障助力司法规范。五年来,依托“检察信息公开系统”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1464条,公开法律文书434份,公开重要案件信息23条,安排律师阅卷190件次,辩护与代理网上预约23件次。依托互联网提供司法便民服务,完善微信、微博和互联网门户网站建设,制作推送检察微文568篇,发布检察信息952条,运用动漫视频、图解新闻等方式宣传检察职能和工作成效,使检察工作进一步贴近人民群众。

五年来,莫旗人民检察院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这是全体检察干警共同努力的结果,也是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莫旗人民检察院向各位领导、各位人大代表以及长期关心支持检察事业发展的各界人士,表示诚挚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主要是:运用检察职能服务大局、保障民生的思路不宽、措施不够有力,与人民群众的要求还存在差距;检察人员执法理念、法律素养和办案能力还不能完全适应依法治国的新要求;信息化建设和应用步伐不够快,创新创优意识不够强,用创新的思维和方法解决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的能力有待进一步增强。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将以更加务实的态度,更加切实的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二、今后五年的工作思路

各位代表,今后五年莫旗人民检察院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决执行旗委和上级院的决策部署,践行新发展理念,紧密结合自治旗实际,围绕“脱贫攻坚”一条主线,打好“乡村治理”一个基础,强化“党的自身建设”一个保障,守好“发展、民生、生态、稳定、安全”五条底线,全面开展检察工作。为全力推进“四地八区”建设,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美丽文明、富裕平安、和谐幸福莫力达瓦,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1. 自觉提高政治站位,全面加强检察队伍建设

    要紧紧围绕十九大关于“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不断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的战略部署,按照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全力推进检察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一方面把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融入日常、融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结合即将开展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制定学习计划、创新学习形式,引导全体检察干警自觉投身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开创检察工作新局面;一方面要严格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努力提高选人用人的质量和水平,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开展党内监督,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惩自身腐败问题,坚持惩前毖后,确保检察队伍纯洁干净。

  2. 落实法律服务措施,保障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认真贯彻落实区市两级各项重大战略决策部署和旗委“1115”工作要求,围绕“服务中心、建设队伍”两大任务,正确处理检察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进一步研究落实法律服务措施,积极服务全旗工作大局。围绕人民群众对社会治安、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基本需求,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执法办案。坚持把维护稳定作为首要任务,坚决打击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刑事犯罪活动。加大打击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的力度,继续深入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和公益诉讼试点工作。认真落实检察环节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为构建稳定、发展、和谐的莫力达瓦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三)聚焦监督主责主业,切实履行检察监督职能

    把强化检察监督、提升执法公信力作为今后工作的重要抓手,将公平正义落到实处。进一步加强刑事立案、侦查和审判监督,防止有案不移、有罪不究,强化对冤错案件的源头预防,充分发挥抗诉的刚性监督作用,坚决纠正定罪不当、量刑严重失衡、审判程序违法等问题。持续强化刑事执行检察监督,努力推动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数量和质量稳中有升。大力推进民事检察监督,强化对裁判结果、审判和执行程序监督及审判人员违法行为的监督,加强支持起诉工作,大力维护人民群众特别是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深化涉法涉诉信访制度改革,健全刑事申诉案件复查程序,加强司法救助工作。同时,稳步推进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检察监督工作,持续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严格落实未成年人刑事诉讼特殊程序,完善“捕、诉、监、防”一体化机制。

    (四)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全面完成监察体制改革

    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理解社会主要矛盾变化带来的法律需求变化,切实增强推进司法改革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按照上级院部署和安排,主动抓好落实。一是进一步明确三类人员岗位职责,健全新的办案组织形式及运行机制。二是加强对员额制检察官履职监督,强化案件质量评查、检察官业绩考评和司法过错责任追究。三是深化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改革,认真做好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书记员单独职务序列以及配套薪酬等工作。四是按照十九大报告提出的“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要求,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配套机制建设,完善人员分类化工作考评标准,将考评结果运用于绩效分配、职务晋升、荣誉激励、选拔任用。

    全面贯彻执行中央、全国人大和最高检有关监察体制改革的相关落实措施,建立检察机关与监察委员会的有效衔接机制,在旗委的领导下,积极稳妥、依法有序推进改革,确保如期高质量的完成监察体制改革任务。

    (五)统筹抓好检务保障,扎实开展检务公开工作

    主动适应社会形势新变化、经济发展新常态、人民群众新期待,以保障检察权正确行使、提高司法公信力为目标,科学谋划、深入推进检务保障、检务公开工作。一是要围绕党的决策部署、司法改革、检察办案工作中的实体、程序问题,加强调查研究和个案分析,充分发挥综合部门参谋助手、智囊辅助、政务保障的职能作用。二是进一步强化执行力,加大督察督办力度,对党委部署、领导批示要求的落实情况要有结果、有报告。三是纵深推进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工作,进一步完善联络工作机制,丰富联络活动内容形式,认真落实代表、委员意见建议,及时反馈办理情况。四是深入推进检务公开,对案件事实、适用法律方面存在较大争议或在当地有较大社会影响的案件探索开展案件公开审查,全面强化法律文书公开和释法说理制度,推进文书公开常态化、规范化。五要构建检务公开新平台,强化网站、“两微一端”等新媒体阵地的管理,做好检察新闻宣传和舆情应对工作,加强与社会公众良性互动,弘扬法治正能量。

    (六)打造智慧检务平台,深入推进科技强检建设

    坚持以服务检察业务为中心,以电子检务工程建设为抓手,加快检察信息化平台建设和应用,提升检察工作科技含量和信息化水平。一是加大科技装备建设和专业技术用房建设等硬件投入。二是全力推进电子检务工程实施,探索应用远程提讯系统、案件质量网上评查系统等司法办案平台,探索构建面向公众的“互联网+检察”办事服务工作机制。三是加强检察技术办案服务力度,做好检验鉴定、技术性证据审查、技术协助、现场勘验等工作。四是提升检察技术工作信息化水平,继续推进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的深入应用,通过各类技术案件网上登记和办理,为科学决策提供大数据支撑。

    各位代表,未来五年莫旗人民检察院将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统领,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在旗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正确监督下,进一步增强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锐意进取、埋头苦干,牢牢把握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总任务,为开启自治旗经济社会发展新篇章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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