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市监办字〔2019〕14号
莫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开展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场管理所、各股、中心:
按照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和自治区、呼伦贝尔市场监管局的要求,现制定《莫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实施方案》,请股室、各管理所认真贯彻落实。
一、组织领导
莫旗局成立由局长敖树源同志任组长,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有关股室、基层管理所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公平交易消保股。
二、整治重点
(一)重点行业及领域
与人民群众日常消费密切相关的行业和领域,食品( 保健食品 );宣称具有“保健”功能的器材、用品、用具;日用消费品;净水器、空气净化器等日用家电;玉石器等穿戴用品;声称具有“保健”功效的服务等 。
(二)重点场所及区域
容易发生“保健”市场推销活动的社区、公园、广场、宾馆酒店等人员密集场所,销售对象主要为老年、病弱群体的“保健”类店铺,旅游景区、农村场镇、农村集市、城乡结合部等 。
(三)重点行为
虚假宣传 、组织虚假宣传行为;虚假违法广告行为;保健食品中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及宣传治疗作用的行为;制假冒伪劣产品行为;无证无照经营行为;价格违法行为;故意拖延或无理拒绝消费者合理要求行为;直销企业、直销员及直销企业经销商的违规直销及传销行为相关企业或个人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等行为;以“保健”为名开展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等。
三 、整治任务
(一)加大对虚假宣传行为的查处力度。重点查处明示或暗示食品或者日用品具有保健、疾病预防或者治疗等功能,对商品性能、功能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行为。重点查处假借健康讲座专家义诊、免费检查、免费体验、赠送礼品 、组织旅游等形式向老年、病弱等特定消费群体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的行为。重点查处利用国家机关 、医疗单位 、学术机构、行业组织的名义,或者以专家、知名人士、医务人员和消费者等名义,对商品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行为。重点查处经营者对其自身资质、所获荣誉等经营者信息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行为 。
(二)加大对违法营销行为的查处力度。重点查处在许可登记的经营场所之外,召集消费群体组织销售食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等商品的行为。
(三)加大对组织虚假宣传、虚假交易行为的查处力度。重点查处网络交易领域的“刷单炒信”,使消费者对产品的销售状况产生误解的行为。重点查处缺乏科学的评奖依据和评奖标准 ,组织虚假的商品或者经营者荣誉评比的行为。重点查处为虚假宣传行为提供技术手段等其他便利条件,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宣传的行为。
(四)加强重点领域广告监管执法力度。重点查处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等重点领域的违法广告。以互联网、电视 、广播、报刊、户外为重点媒介,重点查处含有断言功效、保证安全性、说明治愈率等内容的违法广告。重点查处欺骗、误导消费者的虚假广告。严禁利用健康养生节目栏目变相发布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要加强对互联网广告的监测力度。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部门。
(五)严厉查处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行为。重点查处伪造产品产地 ,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 ,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 冒充合格产品等行为。重点查处农村农贸集市、边远农村地区侵害农民消费群体的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行为 。严厉查办一批大案要案,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部门。
(六)加大对故意拖延或无理拒绝消费者合理要求行为的监管力度。重点查处对消费者提出的修理 、重作更换、退货 、补足商品数量 、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的要求 ,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的行为,依法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
(七)严厉查处违规直销和传销行为。重点查处直销企业及其直销员违规直销及从事传销活动的行为。
重点查处直销企业经销商的虚假宣传行为。依法严厉打击直销企业经销商通过寻找特定群体锁定顾客群,利用产品招商会、产品推介会、分享表彰会等方式 ,打着直销旗号,以直销企业名义在产品推销过程中作夸大或虚假宣传的行为。
(八)严厉打击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的行为。重点查处以免费赠送旅游为噱头销售“保健”产品( 服务),并组织消费者进行旅游活动的行为 。
(九)查处互联网领域的虚假宣传、虚假广告、网上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等违法行为。加强对互联网网站、APP,公众号等自媒体发布虚假信息的清理 ,依法处置违法违规网站、APP、公众号等。各地加强对辖区内电子商务平台的指导规范 。
四、整治措施及进度
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从 2019 年1月8日开始,为期100天 ,分三个阶段进行 。
宣传及排查阶段(1月 8 日至 1月13日)
通过各投诉举报热线平台、案件管理等系统 ,梳理近年来与“保健”市场违法行为相关的投诉举报、行政处罚案件、“双随机” 抽查 、产品抽检、部门转办、媒体曝光等发现的突出问题,确定重点检查对象。充分利用网络、广告、直销监测平台,加强风险分析研判,提高“百日行动”的针对性、预见性。通过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并采取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加强对“百日行动”的集中宣传,引导广大消费者树立正确消费理念 ,提高对“保健”市场违法营销的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及时报道行动动态,树立正确的舆论导向。向经营者广泛宣传法律法规知识,引导教育其自觉守法经营,督促整改涉嫌违法行为。公布投诉举报方式,畅通投诉举报渠道,鼓励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最大限度拓展信息来源。
(二)集中执法阶段(1月14日至4月18日)
针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行为集中开展监督检查和案件查处。
一是开展执法专项检查。安排执法人员针对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对采用会议、讲座等形式进行聚众式营销活动的,采取多种检查方式,加大实地监督,发现涉嫌违法的,迅速取证并采取相应执法措施 。
二是开展对重点企业的突击检查。对排查摸底和宣传发动阶段发现的有较大违法嫌疑的经营者,开展全方位监督检查,重点查看企业证照、宣传资料、员工培训资料和销售模式等,深入挖掘搜集违法证据。
三是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对有证据证明涉嫌违法的经营者,及时依法立案调查,重点查处一批情节严重、性质恶劣 、社会反响强烈的违法案件 。
四是开展集中约谈,加强行政指导。对“百日行动”中发现的问题召集重点企业、相关经营者、行业协会,通报查处的典型案例,提出进一步规范的要求,督促自觉整改违法行为 。
五是开展中期督导。旗局将开展中期督导,对各所及相关股室“百日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督促行动切实推进。
(三)总结提升阶段(4月下旬)
旗局将根据上报材料情况,对“ 百日行动”工作成果进行分析研判。对“百日行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进行总结,提炼形成规范“保健”市场的有效监管模式,进行宣传推广,推动建立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保健”市场乱象是长期存在的顽疾,社会反响强烈,广大人民群众深恶痛绝。必须高度重视,统一思想 ,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把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作为当前工作重点,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二)强化责任落实。莫旗结合地区实际情况制定工作方案。采取重点督查、明查暗访等方式,突出重点、措施有力,确保“百日行动 ”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责任不落实、监管不作为、情况不报告、问题不解决的单位和工作人员,要严肃追究责任。
(三)旗局各股室、各市场管理所按照职责分工开展此项工作,对战线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督导,并将工作开展情况通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各相关股室、市场管理所每月12日和22日将“百日行动”情况统计表及查处重大案件情况要及时上报旗局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件:联合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情况统计表
莫旗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