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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旗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李保华 2015.2.4)

访问次数: 1217 来源:检 察 院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 [ 字体大小: ]

自治旗十二届人大

四次会议文件(十四)

 

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

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5年2月4日在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

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李保华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自治旗人民检察院向本次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各位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14年自治旗检察工作的回顾

2014年,我院在旗委和上级院的正确领导下,在旗人大、政协的有效监督和旗政府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自治旗的中心工作,以执法办案为中心,以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为目标,切实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不断提升检察工作水平,为建设和谐幸福的莫力达瓦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加强检察队伍建设

认真贯彻落实全市检察长会议精神,以理念、能力、机制建设为途径,认真落实“五个过硬”的队伍建设总要求,紧密结合自治旗检察工作实际,相继组织开展了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增强党性、严守纪律、廉洁从政专题教育活动”、“过硬队伍建设推进年”、“信息化建设推进年”、“规范化建设推进年”活动。

1、认真组织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严格按照旗委要求的方法和步骤,相继完成了“学习教育、听取意见”,“查摆问题、开展批评”和“整改落实、建章立制”三个环节的工作,具体做法是:一是高度重视、率先垂范院党组高度重视教育实践活动,班子成员做到率先开展学习调研,率先征求各方意见,率先做好对照检查,率先抓好整改落实。二是自选动作有特色有实效积极开展了“走进群众听与组织群众评”检察大走访活动,虚心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并使之常态化;积极开展了检察工作科学发展抽样评估工作,通过问题导向和倒逼机制促进问题自我发现、自我纠错、工作良性运转,着力提升执法能力和工作水平,促进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经反复自查,共自查出12类1706条问题并加以整改落实。三是组织开展了“3+1”专项行动。即开展了职务犯罪不起诉、判处缓刑免刑案件质量排查专项工作,查阅卷宗53册,发现问题并及时整改2件;开展了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检察活动;清理久押不决案件专项检察活动和涉法涉诉侵害群众利益行为和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等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摸底排查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等人员188人,逐人填制了《监外执行罪犯情况登记表》等,发现个别人员存在漏管现象,及时向当地司法所、公安派出所发出社区矫正检察建议12份,均得到及时整改。

2、加强自身监督工作,深入推进检察队伍建设

我们始终坚持以党的建设推进检察队伍建设,坚持把班子建设和队伍建设作为战略任务常抓不懈,按照政治坚定,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勤政廉洁的要求,优化班子结构,完善班子议事规则和民主集中制,强化对检察干警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努力造就高素质的检察队伍。

牢固树立监督者必须接受监督的意识,把强化自身监督与强化法律监督放到同等重要的位置,不断完善内外部监督制约机制。自觉接受人大的监督,积极配合人大常委会组织的专题调研和检查工作,认真研究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组织开展了“走进群众听与组织群众评”检察大走访活动,组成六个工作组走访了18个乡镇办事处,召开座谈会12次,直接走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315人,走访率达到80%,问卷调查315份,征求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381条,梳理归纳成六大类30条,坚持立查立改,召开专题会议认真研究,认真加以解决。

认真执行高检院关于内部监督制约的有关规定,继续坚持职务犯罪案件撤案和不起诉“双报批双报备”制度,继续推进侦诉结合办案模式,建立检警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认真落实“一案三卡”制度,进一步完善了《莫旗人民检察院干部廉政档案》和《重点执法部门检察人员执法档案》,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和人民监督员工作,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对检察工作的监督

3、以规范化和信息化建设为切入点,推动基层检察院建设

一是创新队伍管理和工作运行机制,大力加强规范化建设。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加强建章立制工作,对各项规章制度进行了认真梳理并加以修改完善,力求达到制度标准化,流程图解化,对现有管理制度及工作规范进行“废、改、立”共计72项,初步形成了队伍管理和工作运行的良性机制,大大提高了工作质量和执法水平。

二是积极推进信息化建设,提高检务保障水平。深化“信息化建设推进年”活动,升级改造了视频会议系统、涉密专线网分机保护系统、高清远程接访系统,实现了三级网结点100%全覆盖,全面实施了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电子政务系统的应用全面铺开,计算机广泛应用于检察工作办公办案之中。办案工作区实现了升级改造,对视频监控设备进行了技术改造和部分设备更换,更加有效地保障了办案安全。积极开展“两微一端”建设,努力提高新媒体对检察业务工作的开发利用效能。

三是强化教育培训工作,提升检察队伍业务能力水平。针对检察信息化应用水平不高,设备先进与人员素质落后的矛盾,组织干警参加上三级院组织的各类培训32人次,组织干警参加了全国检察教育培训讲师团巡讲授课等230余人次,组织10人次参加全区检察机关初任检察官资格培训,1人次参加全国检察机关初任检察官资格培训,提前两年完成了初任检察官培训任务。1人次参加全市检察机关封闭式司法考试培训班,顺利通过全国司法考试。

四是大力加强检察宣传工作,努力提高检察工作的影响力。积极开展“两微一端”建设,努力提高新媒体对检察业务工作的开发利用效能。充分利用大众媒体做好宣传报道工作,使广大人民群众更好地了解、支持检察工作,全年完成国家级宣传稿件13篇、自治区级宣传稿件3篇、市级宣传稿件16篇。

(二)以业务工作为中心,规范执法行为,不断提高办案质量和诉讼监督水平

1、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情况2014年我院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反腐倡廉工作总体部署,加大案件查办力量,完善案件线索管理机制和侦查指挥机制,加强与相关执法执纪部门配合,提高发现案件线索的能力,全年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8件17人,其中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7件14人,均为大案;立案侦查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1件3人,所立案件均已侦查终结提起公诉,侦结率、起诉率、有罪判决率均为100%。通过办案,共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300余万元。

立足检察职能,加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2014年共提出职务犯罪预防检察建议8件,开展预防咨询15件,开展预防调查12件,开展警示教育和法制宣传讲座10次,受教育人数达800余人次,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225件次,开展招投标监督和参与重大工程预防38件次。

2、严厉打击刑事犯罪工作情况。针对自治旗社会治安面临的新形势,刑事犯罪面临的新特点和社会矛盾的新情况,我院认真贯彻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依法履行批准逮捕、提起公诉的职责,全年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案件122件139人。经审查:批准逮捕110件122人,不批准逮捕12件17人。向侦查机关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份、检察建议书2份。追捕漏犯2人,建议行政机关向司法机关移送案件14件14人,公安机关立案侦查7件7人,已作出有罪判决3件3人。全年无错捕、错不捕、捕后侦查机关撤销案件,捕后无罪判决率为零。全年共受理移送起诉案件199件253人,现已审结199件253人,其中依法提起公诉184件230人、依法不起诉1件1人,上报呼伦贝尔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10件14人,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4件8人。共追诉漏犯7人,认定自首、未成年人、主从犯、累犯、立功等罪轻罪重等情节48件次,提请抗诉被市院支持3件5人,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2份,检察建议1份。

3、加强执行监督等民事行政检察工作。2014年,受理民事行政案件8件8人,提请抗诉1件1人,民事和解1件1人,发出执行监督检察建议5件5人,发出违法监督检察建议1件1人。

4、强化和完善监所检察工作机制和基础条件。顺利完成了二级驻所检察室的验收工作,为全面履行刑事执行监督工作创造了良好的基础条件。全年参与看守所安全检查24次,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25份,发出检察建议书16份。建立看守所信息网络化动态监督平台,实现了监控联网、硬盘储存备份功能,做到了监区内全覆盖监督。

5、涉检信访案件及涉检信访隐患排查情况。2014年共接待群众来信来访67件次,全部做出了妥善处理。开展举报宣传3场次,刑事申诉立案复查1件,刑事被害人救助案件1件,有效地解决了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消除了涉检上访的隐患。

(三)深入开展检察工作向乡镇苏木延伸活动

全面推进基层检察室建设,完善基层司法工作模式,努力实现基层检察室工作范围全覆盖。驻腾克镇检察室建设已达到高检院对基层检察室“五化”方向和自治区院“六有”标准。依据《呼伦贝尔市检察机关推进检察工作全覆盖25条意见》,在全旗18个乡镇办事处聘请18名乡镇级联络员的基础上,在全旗220个行政村聘请了220名村级联络员,基本实现了检察工作全覆盖。2014年,检察室受理来信来访6人次,接受法律咨询5件次,协助初查案件3件次。

各位代表,以上成绩的取得是在旗委和上级院的坚强领导,人大和政协的有效监督,旗政府及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体检察干警向多年来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全体代表、政协委员、各位领导和社会各界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回顾2014年自治旗检察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很多不足:一是检察队伍的整体素质还不适应新形势对检察工作的要求,检察业务骨干力量薄弱一直是制约检察工作发展的障碍;二是信息化应用程度不高,存在设备先进与人员素质落后的矛盾;三是创新创优意识不强,各项检察业务发展不平衡;四是检察宣传工作没有形成责任意识,存在重业务轻宣传的现象。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要下大力气认真加以解决。

二、2015年检察工作的思路

2015年,自治旗检察工作思路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自治旗工作中心,深入推进平安莫力达瓦、法治莫力达瓦和过硬检察队伍建设,以执法办案为中心,进一步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忠实履行好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为自治旗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切实提高执法公信力

  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广泛开展创建学习型检察院活动,着力加强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和法律监督能力建设。以执法办案一线检察官为重点,全面推进全员培训,努力提高执法办案水平。狠抓自身反腐倡廉建设,健全领导干部问责、廉政档案和检察人员执法档案等制度,全面落实执法办案内部监督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积极探索检察机关深入基层、联系群众的新形式,更好发挥基层检察院服务发展、保障民生、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职能作用。

二、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进一步强化法律监督

坚持把抓好执法办案作为服务大局的基本途径,进一步更新执法观念,改进执法方式,注重执法效果,加强侦查监督,重点在质量上下功夫,确保每一起案件能诉、能判;继续加大刑事审判监督力度,对有罪判无罪、无罪判有罪、量刑畸轻畸重的案件,坚决依法抗诉;要加强刑罚执行监督,在监督纠正违法减刑、假释、保外就医、违法留所服刑等问题上见实效;认真做好控告申诉检察工作,在强化内部监督、文明接待、疏导情绪、化解矛盾、稳控涉检信访案件方面有新成效;进一步加强对民事、行政诉讼的监督,加大民事行政案件的审查抗诉力度,积极探索对民事行政立案、调解、执行等环节监督途径、方式。

三、依法查办和积极预防职务犯罪,促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加大查办群众反映强烈的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的力度,严肃查办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群体事件和重大责任事故背后的渎职案件,查办危害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的渎职犯罪案件,加大查办涉农等民生领域职务犯罪力度。重视侦查信息化、装备现代化建设,加大科技投入,提高科技含量,使职务犯罪侦查水平实现质的跨越。结合办案深化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加强重大典型案件剖析,发挥查办案件治本功能,发挥警示教育基地作用,深入开展预防宣传教育活动。

四、开展检察工作科学发展抽样评估工作,促进规范化建设

结合“规范化建设推进年”活动,紧紧围绕全区检察工作科学发展抽样评估工作的要求,坚持以执法办案为中心,以查找、整改问题为关键,以促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为重点,通过问题导向和倒逼机制促进问题自我发现、自我纠错、工作良性运转,着力提升执法能力和工作水平,不断增强检察机关执法公信力,促进检察工作科学发展。形成检察工作科学发展抽样评估作为自我纠错、规范管理、促进公正执法的常态化机制。

五、树立大局意识,更加主动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紧紧围绕自治旗工作中心,更加主动地服务自治旗的经济社会发展,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领导,及时向党委汇报检察工作进展情况;自觉接受人大的法律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工作,听取代表、委员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增强监督效果;加强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深入基层体察民情、倾听民声,着力保障民生,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检察警力下沉,延伸法律监督触角,严肃查办民生领域的职务犯罪,依法监督纠正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等问题;建立健全民事收集、研究和转化机制,用群众语言释法说理,用群众易于接受的方式执法办案,依法处理群众的合理诉求。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自治旗检察院将紧紧依靠党委领导、政府支持,更加自觉地接受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不断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新期盼,为自治旗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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