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科普专家服务团(以下简称“科普专家团”)的管理,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总纲
第一条 科普专家团经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科学技术协会(以下简称“呼伦贝尔市科协”)聘任组建。其成员由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所属学会、协会、研究会和全民科学素质纲要成员单位各领域专家组成。
第二条 科普专家团宗旨:弘扬科学精神、传播科学思想、普及科学知识、倡导科学方法,讲述科学人生,激发科学兴趣。
第三条 科普专家团性质:非营利公益性科普组织。
第四条 科普专家团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大力弘扬科学精神、普及科学知识。充分发挥科技工作者科普传播主力军作用,通过生动活泼的科普形式,促进社会各界群众增进科学知识,提高科学素养,提高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提高科教强国、建设创新型国家的自觉性。建设一支具有“爱科学、讲奉献、重团结、善学习”的优秀科普队伍。
第五条 科普专家团组建原则:坚持宗旨,统一领导;自愿参加,试讲入团;统筹安排,质量至上。
第六条 科普专家团科普要求:科学性、知识性、趣味性相结合,在科学性、知识性的基础上讲求趣味性;融科学文化素质、精神文明素质于讲座之中;针对不同对象,精心制作课件(专家稿和视频),做好讲前准备;以受众为主体,科普与互动相结合,注重科普实效。
第二章 科普专家团组成
第七条 科普专家团设团长1人、副团长2人。团长、副团长由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科协任命。
第八条 团长由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科协领导担任。副团长由热爱科普事业、科普经验丰富、认真负责、组织能力强、乐于奉献、年富力强具有一定领导管理能力的团员担任。副团长协助团长工作,并完成团长交办的其它工作。
科普专家团办公室设在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科协民族科普工作队。
科普专家团办公室:主要制定并组织实施科普专家团可持续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主持新团员的招聘工作;定期听取团员讲座,帮助团员提高科普宣讲质量;组织全团专家交流总结活动,组织有助于提高科普专家水平、推进科普专家团发展的活动,广泛宣传科普专家团,开拓科普传播渠道。建设团结、和谐、高效、高水平的科普专家团队。
第九条 团员条件:政治立场坚定,热爱科普事业,热心科普宣传,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口音清晰,表达能力强,有亲和力,身体健康,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或本行业专业所属领域带头人。自愿遵守本团规章制度。
第十条 团员入团程序:
由所属单位,学会、协会、研究会,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各成员单位推荐,经本人同意后择优入团。
第十一条 团员一律平等,入团自愿,享有对团的建设发展建议的权利。
第三章 科普专家团日常管理
第十二条 科普专家团的活动由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市科协统一安排,提前通知团员,团员及时反馈。日程确定后,团员不得无故缺席或无故调整行程,活动期间,团员应遵守活动安排,服从管理,安全守则。
第十三条 团员通过自治区、旗市区科协邀请参加科普活动的应向科普专家团办公室报备。
第十四条 科普专家团鼓励团员交流沟通,不断提高专家科普水平。全团定期、不定期地开展提高专家质量评议活动,鼓励团员互听互议。
第十五条科普专家团活动后要进行总结座谈,交流研讨等活动,并开展评优奖评。
第十六条 专家活动费用由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科协发放,严格执行国家财务制定的相关标准,团员应遵守财务管理制度等相关要求。
第十七条 团员积极推荐本领域优秀专家加入科普专家团,不断充实专家力量。
第十八条 团员3次不参加科普专家团安排活动的提出警告;违法政治纪律者视情节予以严重警告或除名。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随科普专家团的建设发展,及时修订。
第二十条 本章程解释权归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科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