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财务公开 > 信息浏览

关于莫旗人民医院差旅费整改的通知

访问次数: 830 来源:人民医院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 [ 字体大小: ]

依据莫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莫旗落实自治区党委第三巡视组反馈意见推进财务账目相关问题整改工作实施方案》的文件要求,自查我院差旅费,建议完善领导审批制度,经过院委会研究,我院严格按照《莫力达瓦旗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完善领导审批制度,现整改如下:

严格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严格无实质内容、无明确公务目的的差旅活动,进修要在科教科填进修审批表,由院长、主管院长、分管财务院长签字,写明进修费,住宿费,交通费标准(往返一次),审批表交由财务科备案,作为报销的依据。开会、学习的拿文件由院长、主管院长、分管财务院长签字,交由财务科备案,作为报销的证据。其他公务出差,采购出差,由主管院长签字在财务科备案,作为报销的依据。出差人员在不影响公务、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应当选乘经济便捷的交通工具,严禁开私家车出差。要严格控制出差人员乘坐飞机,路途较远或出差任务紧急的,经院长同意,分管院长批准,可乘坐飞机。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在规定内凭据报销,凡由接待单位统一安排食宿的,不报销伙食补助,自行用餐的,按每天100元标准包干使用。会议培训地点统一安排的不报市内交通费。凡是乘坐公务用车的或不能提供缴纳交通费用凭证的,不再享受市内交通费补助。工作人员出差结束后应当及时办理报销手续。财务部门应当严格按规定审核差旅费开支。对未经批准出差以及超范围、超标准开支的费用不予报销。

 

 

 

莫旗人民医院

2018-11-27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一键分享

×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