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常办发〔2020〕6号
关于召开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的通知
自治旗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旗人民政府,旗监察委员会,旗人民法院,旗人民检察院,各乡镇人大:
经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研究决定,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0年5月19日(星期二)在尼尔基镇召开,会期半天。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2020年5月19日上午9:00时。
二、会议地点:党政办公大楼会议中心7号会议室。
三、会议建议议程:
(一)听取和审议自治旗人民法院《关于刑事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
(二)听取和审议自治旗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
(三)听取和审议自治旗人民政府《关于自治旗2018年度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四)人事任免事项。
四、参加会议人员:
(一)请自治旗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届时出席会议,除特殊情况外,不要请假。如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会议,需经过旗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向常委会主任请假,经主任批准后方可不参加会议。书面请假报告于5月15日下午17:00前送旗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二)请自治旗人民政府旗长或一位副旗长、自治旗监察委员会主任或一位副主任、自治旗人民法院院长或一位副院长、自治旗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或一位副检察长列席会议。
(三)请不是常委会组成人员的乡镇人大主席列席会议。
(四)请自治旗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或一位副主任列席会议;请自治旗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一位副职,自治旗公安局一位副局长和法制科室负责人,自治旗财政局、审计局、教育局主要负责人和一位副局长列席会议,参加分组审议并听取意见、回答询问。
五、会议要求:
(一)请出席会议的自治旗人大常委会各位组成人员、自治旗人民政府和工作部门有关领导,列席会议人员按要求参加会议。
(二)请参会人员提前安排好本职工作,届时将对参会情况予以通报。
(三)请自治旗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审计局主要负责同志到会作相关报告,将汇报人员名单、报告材料(65份),于5月18日上午12:00前,报自治旗人大常委会办公室(3030)。
(四)请各有关部门、单位于5月15日下午17:00前,将参会人员名单报至自治旗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联系人:金雯雯
联系电话:4620205、15048125345
(五)会议第一项、第二项议题由自治旗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具体承办,第三项议题由自治旗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具体承办,第四项议题由自治旗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免联络工作委员会具体承办。
请旗融媒体中心做好会议的宣传报道工作。
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
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0年5月14日
抄 报:中共莫旗委员会。
莫旗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0年5月14日印发
附件
报告材料要求
1、报告采用普通白色A3纸打印,做封皮。
2、在封皮的左上角用四号黑体字加粗标记会议文件顺序。封皮中央标记报告名称;
封皮下端居中标记作报告的单位名称和时间;
文件采用正反面打印。
3、汇报材料顺序为:
文件四:自治旗人民法院《关于刑事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
文件五:自治旗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
文件六:自治旗人民政府《关于自治旗2018年度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以自治旗人民法院《关于刑事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为例封皮要求如下:
自治旗十三届人大常委会
第十八次会议文件(四)
关于刑事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
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人民法院
2020年5月19日
题目
——2020年5月19日在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第十三届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上
尊敬的张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