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旗档案史志局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预算公开说明、预算公开表
2018年莫旗档案史志局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大力推进部门预算、决算的公开要求和呼伦贝尔市委、政府的有关部署,莫旗档案史志局对相关材料进行了整理和统计。现将档案史志局部门预算情况公开如下:
一、主要工作职责及部门构成
1、莫旗档案史志局主要工作职能
(一)贯彻执行《档案法》、《档案实施办法》《内蒙古自治区档案条例》等法律、法规及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依法对行政区域内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档案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
(二)负责制定行政区域内档案事业发展规划和档案工作地方性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三)会同有关部门搞好档案信息资源的开发和利用,用好、用活馆藏档案资料。
(四)及时接收到期档案的入馆工作。
(五)负责编写和向上级部门提供年度大事记和年鉴等资料,完成上级史志部门布置的专题研究。
2、部门和单位构成情况
档案史志局编制人数22名,在职职工18人,离退休职工11人。
2016年莫旗档案史志局部门预算编制单位1个。下设4个股室,分别是:办公室、档案管理股、业务指导股、史志编研股。
办公室:负责本局的行政管理、文秘、财务、档案、统计、后勤保障、服务、资产管理,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档案管理股:负责全旗档案馆的接收与征集工作,进行科学地管理、统计、鉴定和整理编目等基础工作,为全旗社会提供档案资源的利用服务,配合业务股进行指导工作。
业务指导股:贯彻执行《档案法》和党和国家制定的档案工作方针、政策和上级业务部门的有关规章制度,进行检查并组织实施。结合我气旗实际草拟有关文书、专业档案工作的具体规章制度和办法,并组织实施。直接对旗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和乡镇档案室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并参与评审。负责对全旗的专兼职档案员的指导培训工作。进行档案理论研究工作。
史志编研股:负责征集、整理、编写、出版地方党史、地方史志类资料、专题、书籍、开展地方党史、地方志(包括对部门志、乡镇、村志、概况等)工作
三、2018年度收入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一)2018年部门预算收入为275.2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75.21万元、政府性资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上级单位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上年结余0万元。
(二)2018年部门年度预算支出275.2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275.21万元、政府性资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事业收入支出0万元、上级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支出0万元、上年结余0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1、2018年部门预算支出按支出类别分类情况:
⑴基本支出254.16万元,其中人员支出245.16万元、公用支出9万元。
⑵项目支出21.05万元:其中专项支出21.05万元。
2、2018年部门预算支出按功能分类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9.78万元、外交支出0万元、国防支出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1.85万元、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管理事务10.58万元、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0万元、农林水支出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万元、金融支出0万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万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3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
3、2018年部门预算支出按照经济支出分类情况:
基本工资60.67万元、津贴补贴69.32万元、奖金5.06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10.40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96万元、住房公积金13.00万元、办公费26.43万元、水费0.62万元、电费1.00万元、差旅费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0.80万元、离休费9.97万元、退休费61.88万元、生活补助3.10万元。
(四)2018年部门预算收入、支出275.21万元,比上年增加8.24万元,增长3.1%,主要原因:工作人员普调工资等。
四、“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费0元。
(二)公务接待费0万元。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0万元。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为0万元。
六、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各单位从各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各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各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专项性支出。
(四)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经及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五)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七)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反映政府对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及民间非营利组织的补贴。
(八)债务利息支出:反映政府和单位的债务利息支出。
(九)基本建设支出:反映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一般公共预算(不包括政府性基金以及各类拼盘自筹资金等)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购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所发生的支出。
(十)其他资本性支出: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购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指部门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部门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附件:2018年度部门预算公开表
莫旗档案史志局
2018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