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广泛接受社会各界对我院工作的指导与监督,进一步端正行业风气,树立行业形象,提高服务质量,切实加强行业作风建设。进一步建立健全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提高医务人员恪守职业道德和廉洁行医的自觉性,多方面了解社会各界对医院行风状况的客观反映,促进医院党风廉政和效能建设,更好地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一、社会监督员的聘请。由医院从有关单位聘请有一定文化水平和政策水平的关心医院发展、具有责任心的人员,医院颁发聘书。 二、社会监督员实行聘任制,每届任期3年,特殊情况可提前或推后,如工作调动,身体健康或其它原因不能胜任工作者,经医院与社会监督员所在单位协商,可更换或增补,同时原聘书自动作废。 三、医院每年召开社会监督员会(活动)1—2次,会议(活动)议程:医院领导报告工作,对上一次社会监督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作改进工作的答复。社会监督员将平时收集的意见和合理化建议发言,或医院组织监督员深入病区了解情况,再反馈意见、建议。或医院写出主题,社会监督员广泛征求意见,并反馈。会议时间由医院确定。 四、社会监督员应充分发挥自己的联系纽带作用,加强和身边的人员联系,获取信息。若遇重大线索,应及时反馈医院,并协助调查和解释说明。对监督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要有记录,并逐条落实提出整改意见,及时反馈给有关人员。对意见中属于情况不明或一时解决有困难的应做好解释工作,以求得共识和谅解。 五、社会监督员职责与权利 (一)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了解卫生工作方针、医院管理规定及物价政策,并向社会宣传。 (二)主动了解医院情况,对医院执行政策、法规、医疗服务质量及工作人员的职业道德、医院管理、医院环境等方面实行监督,并提出改进意见。 (三)以关心医院、支持医院、树立医院形象为己任,向社会介绍医院情况,协助医院做好宣传解释工作,促进医院与社会各界的相互理解。 (四)了解和收集社会各界对我院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用材、合理收费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及深入医院听取患者对医务人员的医德医风评价,广泛听取、了解、收集群众和服务对象对医院医疗、服务、行风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及时通过口头、电话或书面形式向医院反馈。 (五)对医院行风建设、业务建设等提出书面整理意见和建议,一年两次向医院反馈。 (六)反映、传递社会各界对医院各部门和医务人员违纪违法的检举和控告。 (七)对医院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卫生方针政策和执行卫生行业纪律的情况进行监督。对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医疗服务质量等进行检查和监督。 (八)对医院各部门和医务人员履行职责和遵纪守法等情况实施监督。 (九)积极认真的参加医院组织的各类活动,并能为医院发展提出合理化建设性意见。 (十)医院办公室具体负责和社会监督员联系,随时接待社会监督员的来访、来信并负责答复。 六、监督内容: (一)医院开展医德医风、职业道德、反商业贿赂教育和树立先进典型的情况。 (二)医务人员着装仪表、文明用语、服务态度、医患沟通、服务技能是否让广大群众满意情况。 (三)医疗流程是否合理、便捷及便民服务措施推广等情况。 (四)医院是否存在“滥检查、滥开药、滥用材、乱收费”等损害病人利益的情况。 (五)医务人员有无收受患者“红包”和药品、器械、耗材经销商“回扣”、“提成”及其他不正当利益等违纪违规情况。 (六)医院是否按有关规定对医务人员违反行业纪律行为进行严肃处理情况。 (七)医院卫生部、省卫生厅要求向社会公示的医疗服务项目和内容是否执行情况。 (八)医院是否按国家和卫生厅有关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规定,对中标药品按合同采购,合理使用。 (九)医院综合管理,包括环境治理、后勤保障等综合管理情况。 七、监督范围和方式 (一)医院聘请的社会监督员,凭社会监督员证在医院各科室开展监督检查。 (二)社会监督员对医院行业作风建设的意见和建议,群众的举报、投诉等,原则上采取书面形式向医院行政职能部门反映,行政职能部门的调查处理情况除向当事人回复外,应通报给社会监督员。 (三)社会监督员的监督方法可采取明察暗访的形式进行,也可以召开病人及陪人座谈会,约见有关医务人员,查阅医院有关信息等。
附:莫旗人民医院社会监督员人员名单
莫旗人民医院
2015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