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国集中整治“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行为”(以下简称“两非”)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加大我旗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力度,坚决遏制我旗出生人口性别比整体偏高的势头,莫旗人民医院在旗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旗公安局、旗市场监督管理局、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旗妇联的联合带领下开展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贯彻落实全国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加大我旗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力度,严厉打击“两非”违法行为,确保完成“十二五”期末全市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各项目标任务,为促进出生人口性别比结构平衡创造条件。
(一)严厉查处“两非”案件。开展打击“两非”专项行动,莫旗人民医院成立专项小组集中力量查处“两非”案件,在全社会产生震慑作用,防止“两非”行为蔓延。
(二)营造浓厚舆论氛围。广泛宣传“两非”行为的严重危害,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计划生育技术管理条例》等有关禁止“两非”行为的法律法规的宣传,营造严厉打击“两非”行为的舆论氛围,形成良好的工作环境和社会环境。
(三)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加强终止妊娠药品销售、使用单位的管理,严格执行B超使用管理制度、终止妊娠药物销售和使用管理制度、怀孕14周以上终止妊娠手术审批制度。
(四)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建立和完善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问题的长效工作机制,落实各部门工作职责,相互配合,共同推进,形成合力。
二、重点任务
(一)严肃查处相关科室的“两非”行为。加强对、工作人员的监督及工作人员从事“两非”行为的查处力度;对医务人员加强禁止“两非”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禁止泄露孕妇私人信息。
(二)严厉打击采血鉴定胎儿性别的行为。严格按照呼伦贝尔市卫生计生委等13部门《关于转发〈内蒙古卫生计生委转发关于加强打击防控采血鉴定胎儿性别行为的通知〉的通知》(呼卫计联发[2015]3号)的要求,加强涉及采血鉴定胎儿性别的广告、中介、采血、运输等重点环节的监管,推动各部门落实综合治理职责,共同打击防控采血鉴定胎儿性别的行为。
(三)加强可用于胎儿性别鉴定器械和终止妊娠药品的监管。严肃查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将超声诊断仪、染色体检测专用设备等医疗器械销售给无购买使用资质的机构或者个人的违法行为。严肃查处零售药店和通过互联网销售终止妊娠药品的行为。严肃处理违法违规的相关机构和人员。
(四)加强对“两非”违法机构及人员的信息核查和监管。充分利用全市“两非”案件信息管理系统,建立使用情况通报制度,促进系统规范应用。收集相关违法违规信息,加强对重点机构和人员的监管。将因“两非”行为被打击、处理的机构和个人实行“黑名单”制度。
三、领导机构
莫旗人民医院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富 杰 莫旗人民医院院长
副组长:苏 毅 莫旗人民医院副院长
张玉明 莫旗人民医院副院长
刘显德 莫旗人民医院副院长
殷凤华 莫旗人民医院副院长
鄂 勇 莫旗人民医院副院长
整治“两非”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莫旗人民医院副院长 苏 毅
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医务科主任 丽 杰
办公室成员:彩超室主任 吴春红
妇产科主任 杨丽华
西药局主任 杨春霞
综合协调办公室设在莫旗人民医院医务科(门诊四楼),联系人:丽杰,联系电话:4623007 13847091022。
四、职责分工
负责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起草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定期召集领导小组工作协调会研究和安排相关工作;加强对医疗卫生、计划生育服务机构的管理,严厉打击非法行医,做好孕情管理工作;会同卫计局、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妇联等部门联合查处“两非”案件,依法对发生“两非”行为的医疗卫生、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及其有关责任人员进行严肃处理;向本级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工作进展情况;组织开展宣传活动;建立有奖举报制度,设立举报电话;及时向社会发布相关信息。
五、时间安排
全旗专项整治行动从7月下旬开始至11月集中进行,具体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5年7月)。制定整治“两非”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启动整治“两非”专项行动。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5年8月-9月)。集中查处“两非”案件,依法严肃处理涉案单位及有关责任人;对药品的销售使用、彩超室等进行全面检查,建立和完善相关工作机制和管理制度,协调新闻媒体开展系列宣传活动;及时汇总、通报专项行动进展情况。
(三)督查评估阶段(2015年10月-11月)。对前一阶段集中整治的各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梳理,对发现的问题分析原因,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再部署、再打击,确保效果;建章立制,制定长效管理机制;全面做好迎接上级的督查评估工作。
六、具体要求
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在旗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牵头下统一进行。在推进工作的过程中,要注意把握以下几点:
(一)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主要领导亲自负责,将专项整治行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领导小组成员要进一步强化大局意识,积极配合,认真开展工作。要认真履行法定职责,按照阶段工作要求,将专项行动各项任务落到实处,确保不走过场。
(二)突破难点,加大“两非”案件查处力度。发挥资源优势,组织本单位精干力量加强专项行动;加强信息核查,设立投诉举报电话,建立有奖举报和区域信息通报制度;完善区域协作机制,通过多部门联动执法,解决“两非”线索发现难、调查取证难、人员处理难的问题;对群众反映和调查发现的案件线索,认真核实,涉嫌构成犯罪的,移交公安部门立案侦查;依法严肃查处涉案单位及有关责任人,确保专项行动取得扎实效果。强化协调联动。
(三)搞好宣传教育。要加强宣传倡导,积极组织协调报社、电视台、电台、网络等大众传媒,通过开设专栏、制作专题宣传片、进行专家访谈等多种形式,及时报道专项行动进展,曝光“两非”案件,通报有关机构和人员受到处罚的情况,营造打击“两非”的舆论氛围,震慑犯罪分子,引导广大群众自觉抵制“两非”行为。
(四)注重制度建设。坚持标本兼治,将集中整治行动与日常综合治理结合起来。与旗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妇联等部门将加强沟通协作,建立和完善长效工作机制。要全面加强对单位和人员的管理,抓好对B超、终止妊娠药物及怀孕14周以上终止妊娠手术审批等关键技术环节的管理。
莫旗人民医院
2015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