旗政府:
根据自治区政府《关于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的实施意见》及《试点工作推进路径》要求与自治旗政府的安排部署,旗人民医院在2014年完成了一下七项工作。
1、完成了医院财务管理全成本核算、并顺利实施。
2、完成了人员编制与岗位设置规划。
3、完善了现代医院管理制度与医疗护理操作规范。
4、进一步加强了医院信息化建设,开通了门诊工作站及临床用药与临床路径的信息管理系统。
5、初步制定了医院绩效考核方案与具体考核办法,2014年已正式实施,为实现分配制度改革,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体现社会分配公平,奠定了良好基础。
6、完成了医改消除以药养医,取消药品加成后的医疗收费价格,调整与政府补偿的基本测算工作,为下一步上级政府在医疗收费调整与政府补偿机制确立上提供了有力数据。
7、为了实现2014年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目标与路线图,旗人民医院在医疗收费调整、医保支付及政府补偿机制尚未确定的前提下,从大局出发,已于12月底前率先实施了药品零差价。初步测算旗人民医院每天减少药品差价合理收入2万元。
存在的问题及困难:
1、人员编制严重短缺。莫旗人民医院现有在岗职工590余人,编制内职工256人(莫旗编办核定编制288人,空编32人)。很多大学毕业生在我院已工作2-5年,因长期解决不了身份问题,造成人才严重流失,有些专业科室值班人员已较为紧张,同时严重影响了医院整体人才培养计划与人才队伍稳定,阻碍了医院专业技术水平的整体全面提高。恳请旗政府将旗人民医院现有空编准予使用。
2、尽快完善公立医疗机构的政府补偿机制、政策。建立财政补助动态稳定的长效增长机制。第一、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所减少的合理收入总额的30%需由政府财政补助;第二、设定人员编制内未能落实事业编的人员工资应由政府按差额补助的方式予以补贴;第三、对公立医院基本建设,大型设备购置,重点学科扶持,公共卫生任务部署,正常人员增长工资,人才培养等改革经费应予以补助,并纳入常态化管理。
3、莫旗人民医院药品加成取消,按自治区发改委等4部门下发的《旗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医疗服务价格调整》要求进行价格调整,经测算仅提升应调整的1/3,达不到医院取消药品加成后(医疗技术服务价格补偿60%)的补偿标准要求。在降低CT、MRI等大型设备检查价格的同时,要合理增设药事服务费,增长诊查费等务化劳动诊疗价格,才能补足取消药品加成的缺口部分。
4、在发改委物价部门审批调整价格的同时,需积极协调医保、农合部门参与,及时调整医保、农合的报销比例,使医保、农合的门诊、住院病人快速、合理地完成报销程序,否则老百姓得不到相应合理的报销比例及时限,收费价格调整将难以实施。消除以药养医,实施药品零差价这项改革将无法推进。
5、由于旗人民医院提前实行取消药品加成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恳请政府尽快予以解决,否则这项改革将无法继续进行。
此报告
莫旗人民医院
2015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