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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旗人民医院加强安全生产创建“平安医院”实施方案

访问次数: 451 来源:人民医院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 [ 字体大小: ]

根据《呼伦贝尔市卫生局关于集中开展卫生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和莫旗卫生局《创建平安医院实施方案的通知》,为切实加强我院2018年安全生产大检查及创建“平安医院”活动开展,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在党委政府领导下,在有关部门的支持和配合下,各科室积极参与,全面开展安全大生产及平安医院创建活动,按照全覆盖、零容忍、重实效的总体要求,认真制定检查方案、进行动员部署、排查问题及隐患、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总结检查成效,并将检查督导贯穿于大检查的全过程。通过采取相应措施,使医疗执业环境明显改善,医疗服务质量明显提高,医院的医疗纠纷、治安案件、刑事案件和安全隐患明显减少,治安防控能力明显增强,医患关系更加和谐,医患纠纷调处机制和诉讼机制逐步完善,努力形成平安医院建设长效机制。

二、主要任务

(一)安全生产方面:1、重点部位、重点环节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情况。在对医院安全生产全面检查的基础上,突出以下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

2、消防安全措施:深入医疗机构重点消防部位,对配电室、用电线路、电气设备、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防栓、灭火器、消防通道等进行全面检查;同时加强病房管理,禁止病人和家属携带煤油炉、电炉等加热食品。确保消防安全,严防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

3、特殊药品管理和使用。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和放射性药品采购、储存、使用等安全管理制度及落实情况;易燃易爆等危险化学品采购、储存、使用等安全管理制度及落实情况;病原微生物运输、储藏和使用等安全管理制度及落实情况;

4、重要设备、设施安全管理。承压锅炉和其他承压设备容器、大型设备、电梯、空调及空气净化、供水供气设备和管路等重要设备、设施安全生产制度建设及落实情况;

5、维稳和综合治理落实情况。医疗机构的门诊、住院等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消防车道、安全出口畅通情况,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等消防设施的运行情况;对有施工作业的单位,重点检查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责任制、用火用电管理、油漆及防水作业管理、临时建筑消防安全措施以及值班巡逻人员在岗在位和防火安全巡查制度等落实情况;是否定期对火险隐患进行检查及整改等。重点部位、部门的防盗、防抢措施;化解和处置各种突发事件和矛盾纠纷、维护医院稳定措施;本单位司机和职工安全驾驶教育培训等;

6、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情况。对本单位职工安全生产、防盗教育和培训情况;医疗机构对医院住院患者及其家属安全知识,特别是应急疏散宣传、培训和演练工作,以及病房安全管理等;

7、医疗安全和质量管理情况。医疗卫生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标准的学习和落实;医疗安全和质量管理的核心制度建设、培训和落实;在用医疗设备、仪器的安全检查和维护;医用垃圾处理情况等;

8、卫生应急能力建设情况。医疗卫生机构灾害事故预案的制定、演练、完善情况,尤其是人员(重点是患者)疏散、转移、救治方案及报警、指挥、现场抢险等应急处置工作程序。

(二)创建平安医院方面:1、切实改善医疗服务。把促进医患沟通、改善医患关系、提高医疗质量、提供满意医疗服务作为创建活动的重要任务,加强医疗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医德医风教育,强化“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不断提高医疗服务水平。科学制定诊疗服务流程,优化诊疗环境,为患者提供及时、便捷、人性化的医疗服务。医疗纠纷坚持预防在先、发现在早、处置及时的原则。加强医患沟通,改进沟通方式,注重沟通效果。建立健全医疗安全管理组织,落实各项医疗工作制度和安全措施,避免发生医疗差错和事故。坚持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认真贯彻《药品管理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保证药品安全有效和医疗仪器设备合法、合理、安全使用。规范医疗价格行为,严格执行医药价格标准,切实减轻患者医药费用负担。

2、依法妥善处置医患纠纷。制定医患纠纷预防处置预案,成立医患纠纷处置机构,引导纠纷到医调中心调解,积极投保医疗责任险。积极与法院、公安和司法等相关部门联系,维护医疗机构安全及医患纠纷当事人权利,促进医患关系和谐发展。严肃查处和打击严重影响医疗秩序、危害医务人员人身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运用人防、物防和技防措施,努力防止因医患纠纷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和恶性事件发生。

3、不断强化医院内部治安管理。落实各项内部安全保卫措施,建立健全治安队、义务消防队等群防群治组织,加强医院内部消防设施建设。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经常性安全教育和经常性安全检查相结合,提高医务人员的安全意识,检查安全设施,消除医院内部的安全隐患。制定和完善防灾害事故、防群体性事件等应急处置预案,并组织定期演练。加强医院内部重要部位和重点科室、部门的安全管理,特别要加强对各类毒、菌种、放射源和麻精药品的管理,严防发生流失事件。认真贯彻《保密法》,切实做好保密工作。加强与基层社区组织、公安派出所的联系,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4、认真治理医院及周边环境。与相关部门联系,争取配合和支持,对人流量、车流量较大的区域的交通安全设施进行合理规划、建设和治理,改善医院及周边的交通秩序。强化对医院周边煤、油、气、电设施的管理,及时拆除违章建筑、取缔违法摊点。经常分析医院周边地区违法犯罪的特点和规律,加强巡逻守护,严密防范侵害医务人员、患者及其家属人身财产安全的案件发生。定期组织开展医院及周边地区治安秩序整治,依法打击“医托”和散发、张贴虚假医药广告等行为。

5、进一步改进卫生新闻宣传工作。建立统一协调的信息通报机制,及时通报最新的医疗服务信息,增加医疗服务的透明度,满足患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三、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安全生产和平安医院建设是新形势下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我院高度重视这两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密切与相关部门联系,加强自身领导建设,建立健全相关领导组织。为加强安全生产及平安医院创建活动的领导,经院务委员会研究决定成立“莫旗人民医院安全生产及创建平安医院活动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张玉明      莫旗人民医院 院长

刘显德      莫旗人民医院 副院长

殷凤华      莫旗人民医院 副院长

成  员:李文华     莫旗人民医院 院长助理

张德利      莫旗人民医院 院长助理

丽  杰      莫旗人民医院 医务科主任

孙亚莉     莫旗人民医院 护理部主任

董学通      莫旗人民医院 药械科主任

姜常涛      莫旗人民医院 感控科主任

朱常青     莫旗人民医院 总务科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医院医务科。负责处理安全生产及平安医院活动创建日常工作。

2、明确活动任务。一是制定和落实防范措施,在公安部门指导下,组建一支与医院规模相适应的保安(治安)队伍,制定防范措施,做到有计划,有预案,有装备,有应急渠道。二是加强安全管理。进行必要的演练,定期检查点验装备,做好装备的维护和保养,保证性能良好,应急使用无误;三是加强医院管理;四是加强宣传教育。加强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和法律法规的教育,强化职业道德教育,努力为患者提供优良的医疗服务。妥善调处医患矛盾纠纷,严防重大医疗事故发生。

3、执行处理程序。建立和执行医院安全事件处理程序是保证医疗安全事件圆满解决的基础和前提。建立健全医疗纠纷处理机制,保证协调渠道畅通;做好逐级汇报、定时报告和重大事件(态)隐患随时上报工作,深入贯彻《卫生部  公安部关于维护医疗机秩序的通告》,医疗机构发生纠纷时,应在2小时内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同时上报当地党委、政府,医院负责人必须在现场积极协调、配合处理事件。

4、严格督查考核。安全生产及创建平安医院活动领导小组将对各科室执行工作进行督查和考评,实行动态管理、对执行工作不力的科室给予通报批评,对存在严重安全问题的实行“一票否决”,将追究科室负责人相关责任。

安全生产及创建平安医院工作是保证医疗机构正常开展医疗秩序,确保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重要举措,是构建和谐医患关系,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主要任务。为此,我院积极谋划,克难攻艰,加大创建工作力度,切实为实现目标任务做出应有的贡献。

莫旗人民医院

2018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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