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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贯彻全国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做好当前防火工作的紧急通知

访问次数: 604 来源:林业和草原局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 [ 字体大小: ]

 

各旗市林业和草原局、市直属林业六局和呼伦贝尔市林业和草原局海拉尔分局: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关于认真贯彻全国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做好当前防火工作的紧急通知》(内林办发(2019)102号)精神要求,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森林草原防火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确保我市春季森林草原防火工作不出现大的问题。现就有关工作要求如下:
  一要充分认清当前森林草原防火严峻形势
  进入防火期以来,我市的防灭火形势极其严峻,近期气温高、回暖快、风力大,各地林区和草原已基本无积雪,火险等级为易燃级当前,各旗市区的机构改革还没有完全到位,稍有疏忽就会容易出现问题。各地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一定要确保机构改革期间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顺畅衔接、安全平稳过渡,确保森林草原防火工作思想不乱、队伍不散、干劲不减、工作不断。加之,“清明”“五  等假日将至农事用火、工矿企业等活动增多,野外火源管理难度加大,防火压力加大。因此,各地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要充分地认清当前防火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和存在问题,坚持讲政治、顾大局中,严格履行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的行业责任,层层落实各项防火措施,扎实做好各项防火工作,确保春季防火安全。
  二、要抓好防火督查
  各级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要经常开展好责任区防火督查工作,加大行业监督检查,特别要抓好重点火险区、火灾多发区和防火重点时期的督查工作;要层层下派督查组,及时排除风险隐患和存在间题。对于防火灭火责任不落实、火灾有患不整改、防火措施不到位、隐瞒火情不报告等失职渎职的行为,导致引发火灾并造成重大损失的,要依法依纪严肃追究责任。
  三、要狠抓火源管理
  突出抓好野外火源管理,严格入山管理和野外用火审批,严格落实各项火源控制措施,严格执行《呼伦贝尔市森林草原防火管理办法》、《呼伦贝尔市野外火源管理办法及四个相关规定》,突出重点部位,管住重点人群,及时发布防火戒严令,高火险天气,严禁一切野外用火;加强对入山旅游、采摘山产品、野外垂钓人员和闲散人员的管理,关键时期要展开拉网式的“三清”工作,清除各类火险隐患;做好防火巡护工作,在火灾多发区和火灾高发时段要定点定时巡护;各边境旗市局林业和草原防火主管部门,要突出抓好边境地区火灾防控工作,专门制定好本防区境外火防控预案,落实好分段负责的责任,科学布控队伍。
  四、要强化防火宣传教育
  各地要加大防火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短信微信等媒体平台,采取在入山、路口、旅游景区、林草原结合部等重点路段设置警示标牌,防火便民台,张贴与发放传单,悬挂横幅,定点
宣传与流动宣传等多种形式,确保森林草原防火宣传工作进山入林进社区、进学校、进厂矿企业、进农牧户和进野外生产作业点,突出抓好主题活动的宣传、重点时期的集中宣传和日常时段的普遍宣传,使森林草原防火人人有责的理念成为广大人民群众的自觉行动。
  五、要加强防火预警监测
  防火期,各级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及所属单位,要坚持24小时值班值守,全面监控热点火情。各级防火工作人员要做好本行业防火责任区火情的监管工作和热点核查工作,逐级上报火情监管情况,做到火情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各地防火责任区发现火情要第一时间上报本地应急局,同时,抄报呼伦贝尔市林业和草原局,尔后,各地要第一时间组织林草部门主管部门的专业森林草原消防队伍组织火情前期处置工作;市直属林业六局防火责任区发现火情要第一时间上报呼伦贝尔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市应急管理局),发生火情施业区如地处毗邻旗市区行政区内,发现火情也要第一时间上报毗邻旗市区行政区应急局,同时,抄报呼伦贝尔市林业和草原局尔后市直属林业六局要第一时间组织林草部门的专业森林草原消防伍组织火情前期处置工作。呼伦贝尔市农垦集团有限公司防灭火指挥部及所属国营农牧(农、牧)场防火责任区发现火情要第一时间上报本地应急局,同时,抄报呼伦贝尔市林业和草原局,尔后发生火情  的国营农牧(农、牧)场要第一时间组织专业森林草原消防队伍组织火情前期处置工作。
  六、要做好火灾应急扑救工作 

各级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要科学制定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发生火灾要依案而动。防火关键时期,专业消防队伍要靠前驻防,兵力  前移。防火期内,各级防火部门、检查站、外站、瞭望台工作人员要  坚守岗位,履职尽责,专业消防队要全时战备。各地林草主管部门必  须设置24小时值班电话和传真电话,确保信息畅通。火灾发生后,各旗市林草部门及所属防火单位,要积极配合各级应急局做好火灾扑  救工作;市直属林业六局森林防灭火指挥部要扎实地做好本施业局森  林草原防火工作,施业区发生火灾,要全力地做好火灾扑救工作。在  本施业区火灾扑救工作上,市直属林业六局森林防灭火指挥部要明确指挥关系,严格贯彻落实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命令、指示和要求,  积极做好和全力配合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完成火灾扑救工作。呼  伦贝尔农垦集团要扎实地做好本责任区森林草原防火工作,责任区发  生火灾,要全力地做好火灾扑救工作。在本责任区火灾扑救工作上,呼伦贝尔农垦集团有限公司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要明确指挥关系严格贯彻落实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和各旗市防灭火指挥部的命  令、指示和要求,积极做好和全力配合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完成火灾扑救工作。
  七、要抓好森林草原队伍建设
  各地要按照市政府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森林草原消防队伍建设的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若干意见》的文件精神,按照建强专业消防队伍、建全半专业消防队伍和建齐群众消防队伍建设标准,扎实地抓好林业和草原部门森林草原消防队伍建设,确保满足本防区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实际需要。各地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所属林场要保障每个林场有专业消防队建设规模至少30人,各自然保护区、湿地和景区要保障有专业消防队建设规模至少10人;市直属林业六局所属林场要保障每个林场专业消防队建设规模至少30人,同时,各局要保障有50人机动专业消防队。呼伦贝尔农垦集团要保障每个国营农牧场有专业消防队建设规模至少30人;各地要注重抓好各级防火职能人员的培训工作,专业消防队伍要突出抓好防扑火专业技能训练和火场紧急避险训练,确保各级防火职能人员善职履责和扑救安全。
  八、要扎实做好联防工作
  各地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主及所属单位要认真做好与毗邻地区毗邻防区和内部相邻防区之间防火联防工作,健全各级联防组织,明确联防区域,完善联防制度,签订联防协议,确保我市林草部门所属89个林场及各地自然保护区、草原牧场、湿地、景区与各旗区所属103个乡镇苏木防火责任区进行有效界定,明确防火责任;各地林业和草原局、满洲里市自然资源局、扎赉诺尔区自然资源局、市直属林业六局和呼伦贝尔市农垦集团有限公司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要进步理清与本级应急局、呼伦贝尔市森林消防支队及所属队伍和各航空护林站之间在森林草原防火工作中业务关系,高效衔接,分工负责  积极配合各级应急部门做好火灾扑救工作;积极协调辖区呼伦贝尔市  森林消防支队专业队伍做好本地的防火巡护、防火宣传和靠前驻防等  工作,并一如既往地关心和支持辖区呼伦贝尔市森林消防支队专业队  伍建设工作;积极协调辖区航空护林站做好防区的空中巡护工作,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共同做好全市森林草原防火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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