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民政局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报告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 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六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四、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九、政府采购预算表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部门职能
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呼伦贝尔市关于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及政策标准,拟订全旗民政事业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民政专项资金的分配和监管工作。负责民政项目储备上报及民政事业统计管理工作。指导乡镇开展有关工作。2、负责社会组织的登记、执法、监管工作。执行全市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办法,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监督检查。调研指导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负责本旗直接登记管理的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3、负责社会救助工作。拟订全旗社会救助政策和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指导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4、负责基层政权建设和城乡社区治理。执行全市基层群众自治和城乡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5、负责区划、地名管理。执行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和地名管理政策、标准,组织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按规定权限负责地名管理工作。
6、负责社会事务管理。执行婚姻、殡葬管理政策和服务规范,推进婚俗、殡葬改革。执行全市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7、负责养老服务管理。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全旗养老服务工作,执行养老服务政策、标准,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8、负责儿童福利管理。执行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牧区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9、负责慈善事业和社会工作管理。执行全市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指导社会捐助工作。执行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10、依据《安全生产法》及有关行业领域法律法规负责对民政系统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11、完成旗委、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民政局部门预算包括:局本级预算和局属事业单位预算。
(一)部门机构及人员基本情况
本级及下设独立预算单位共4家,其中: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1家,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为3家。行政编制在岗人员为21人。2020年行政编制在岗人员21人,事业编制在岗人员22人,退休人员43人,实际在职人员为43人。
(二)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民政局局属单位设置及人员情况
纳入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情况:
单位情况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1 |
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民政局 |
行政 |
2 |
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五保供养服务管理中心 |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
3 |
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救助管理站 |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
4 |
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综合社会福利院 |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
第二部分2020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本部门预算收入4563.62万元,比上年12902.15万元,减少了8338.53万元,减幅64.620%,主要原因是有关单位的成立及职能的转变,将原有的职能分担给医疗保障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及应急管理局,另外进一步压缩三公经费等;支出预算4563.62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8338.53万元,减幅64.62%,主要原因是有关单位的成立及职能的转变,将原有的职能分担给医疗保障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及应急管理局,另外进一步压缩三公经费等。2020年,本部门支出共计4563.62万元,比上年12902.15万元,减少8338.53万元,减幅64.62%。其中:基本支出694.3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76.75万元,公用经费84.63万元),比上年减少2.81万元。主要原因是有关单位的成立及职能的转变,原有的人员一部分划分到退役军人事务局工作,所以人员经费有所减少;项目支出3869.24万元,比上年减少8335.74万元,降幅68.30%;事业单位经营费用0万元。
(一)部门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收入4563.6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563.62万元,占比100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比0%;事业收入0万元,占比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比0%;,其他收入0万元,占比0%;上年结转0万元,占比0%,用事业基金弥补的收支差额0万元,占比O%。
(二)部门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支出4563.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94.38万元,占比15%,项目支出3869.24万元,占比85%: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占比0%。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方面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规模情况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4563.62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563.6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具体使用安排情况
2.住房保障支出36.6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3.17万元。主要用于我单位人员工资增加,因此住房公积金数增加。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3.17万元,增长9%。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预算,部门预算公开表7为空表。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3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1.6万元,减少35%;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减少1.6万元,减少35%。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增加0万元,增长0%。增加主要是由于2020年度无变化。
2、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3万元,减少100 %,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减少3万元,减少100%。减少主要是由于2020年度无接待计划。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4万元,增长88%,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增加1.4万元,增长88%。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万元,增长0%,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本年预算比上年预算增加1.4万元,增长88 %,比上年执行数增加1.4万元,增长88%。主要是由于2020年扶贫任务加大,下乡频繁。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20年,我单位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84.63万元,比上年增加0.78万元,增长1 %。主要包括办公及印刷费3.7万元、邮电费1.6万元、差旅费4.35万元、会议费0.5万元、福利费0万元、日常维修费0.48万元、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0万元、办公用房水电费2.94万元、办公用房取暖费67.26万元、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0.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3万元。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末,共有车辆1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4辆、机要通信车1辆、应急保障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车0辆,其他用车4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等。
四、2019年度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填报情况:2020年,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0个,公开绩效目标0个,公开项目占全部预算项目的0%。 公开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0万元,占全部项目支出预算的0%。
(公开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资金量不得低于预算批复资金的8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是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指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上年结转和结余:是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共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是指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
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内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员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过路过桥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
十一、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 :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活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二、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预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 姚春颖 联系电话: 13947012992
部门预算公开表
详见附件:部门预算公开表9张,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