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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旗:农村低保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衔接 走好保障兜底“最后一公里”

访问次数: 438 来源:扶 贫 办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 [ 字体大小: ]

为全面推进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制度的有效衔接,确保实现低保与国家扶贫“两线融合”,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结合实际对无法依靠产业扶持和就业帮助脱贫的家庭实行政策性社会保障兜底。

    一是做好政策衔接。定期召开会议安排部署,印发了《莫旗社会保障兜底扶贫工作实施方案》、《莫旗兜底保障扶贫推进组三年规划》、《莫旗兜底保障扶贫推进组2018年度工作方案》,转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牧区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补充意见》,会同扶贫、财政、卫计等部门印发了《莫旗社会救助与扶贫开发政策衔接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了脱贫攻坚期间的兜底保障工作目标任务。按照“摸清底数、区分类型、精准认定、综合施策”的工作思路,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无法依靠产业扶持和就业帮助脱贫的家庭纳入农村低保范围,不定期对各乡镇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建立问题台账,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全面开展好保障性扶贫工作。

    二是做好保障标准衔接。坚持低保标准高于扶贫标准,按照自治区城乡社会保障最新标准,及时提高莫旗低保保障标准,2018年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4200元每人每年。

    三是做好对象认定衔接。积极探索建立相对统一的家庭贫困状况测算指标评估体系,将评估结果与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入户调查、邻里访问、民主评议等结果相结合,对需要纳入农村低保范围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严格按照审核审批程序进行精准认定,对申请农村低保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随时申请随时受理,快速审核审批,确保符合农村低保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能够及时纳入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

    四是做好救助措施衔接。全面加强医疗救助服务,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行综合性救助措施,构建“一站式”住院救助、门诊救助、医后救助和临时救助为一体的“四位一体”医疗救助模式,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医疗救助范围,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商业补充保险报销后,政策范围内个人自负医疗费用按照不低于70%的比例给予医疗救助,将因自然灾害、意外事故、家庭成员重病等原因致使基本生活暂时出现困难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纳入临时救助范围,解决群众生活中遭遇的突发性、临时性、紧迫性、不可预见性等困难问题。建立特别救助金制度,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遭受特别重大困难,造成重大刚性支出费用经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帮扶后仍然超过家庭或个人承受能力的,按照不低于70%比例救助。

    五是做好信息衔接。与扶贫部门实现农村低保对象与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系统数据资源共享,定期与扶贫部门交换建档立卡贫困户和纳入低保信息,做到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完善农村低保和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经济状况核查机制,扶贫部门依托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平台,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家庭收入和财产状况开展核对,提高建档立卡贫困户精准识别的科学性和准确性。2018年上半年,共核对135户319人,预警出31条工商信息,1条车辆信息。

    六是做好到渐退衔接。对于通过扶贫政策扶持后家庭收入超过低保标准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各乡镇(办事处)根据实际脱贫情况给予3—6月的渐退期,确保脱贫成效。

    七是加强资金管理。杜绝挤占、挪用、套取和冒领社会救助资金现象的发生,优先保障最低生活保障等资金支出,确保农村低保在每季度首月10日前将最低生活保障资金足额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

    截至目前,全旗建档立卡贫困人口5609户14410人(已脱贫2640户6911人,未脱贫2969户7499人),纳入低保3654户5746人,其中未脱贫2969户7499人中纳入低保2161户3572人,纳入户比例达到73%。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纳入特困人员132人(已脱贫纳入59人,未脱贫纳入73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享受困难残疾人补贴620人,重度残疾人补贴420人。共为全旗建档立卡贫困家庭3329人结算医疗救助金287.47万元(“一站式”住院救助3055人209.55万元,医后救助274人77.92万元)。共为建立卡贫困家庭104人发放临时救助金18.9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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