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财务公开 > 信息浏览

莫旗林业和草原局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含三公经费)

访问次数: 1165 来源:林业和草原局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 [ 字体大小: ]

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林业局

2018年度决算公开报告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二、机构设置及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8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二、关于2018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关于2018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2018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关于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关于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关于2018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 部门决算公开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一)负责全旗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旗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政策、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并监督实施。

(二)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旗绿化造林工作。指导森林经营工作。指导各类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和管理,指导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和以植树造林、封山育林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指导全旗平原绿化工作;指导全旗林场、森林公园及乡镇林业工作;组织和指导林木种子种苗的管理工作。承担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

(三)负责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和监督管理。组织、指导全旗森林资源、湿地资源调查、动态监测和评价工作;审核并监督森林资源的使用情况;组织编制森林采伐限额方案并监督实施;监督检查林木(毛竹)凭证采伐、运输;指导监督林地管理,依法承办临时占用林地、林业生产占用林地许可以及征占用林地许可的审核工作。

(四)组织、指导和监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与合理开发利用以及疫源疫病监测;指导森林和陆生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旗湿地保护工作。

(五)指导全旗森林公安工作及队伍建设;组织、指导、协调、监督破坏森林资源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违法犯罪、林业行政违法案件的查处工作;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全旗森林消防、森林病虫害防治、森林植物检疫。

(六)制定林业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对木材生产、林产化工、森林旅游、木本药材、苗木花卉等林业产业实行宏观管理;指导林业系统新产品开发和技术改造;协调指导毛竹、木材及其他林产品、林副产品的生产、经销;负责林业行业安全生产;规划指导林产品市场建设。

(七)负责推进林业改革,维护农民经营林业合法权益;对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方针政策的落实情况进行指导和监督;指导农村林地林木承包经营、流转及林权管理;指导、监督山林纠纷调处;依法承办林业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项目的审核审批工作,指导林业基本建设。

(八)组织、指导全旗林业产业发展工作。指导林业特色基地、林业龙头企业和森林旅游的发展,指导各类商品林和风景林的培育;指导林业行业协会建设,做好林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扶持服务工作;指导、监督林业系统财务工作;负责旗级林业基金的筹集管理;配合有关部门研究制订林业经济政策措施;监管国有林业资产。

(九)组织、指导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科技、教育、宣传工作,协调林业系统对外交流和合作;负责林业科研及其推广的计划管理、成果管理。

二、机构设置及单位构成情况

林业局为行政单位,下设防火办和森林公安。年末实有人数为400人,其中行政人员53人,事业人员347人(含经费自理人员291人),退休职工63人。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8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一)收入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本年度年初预算为2726.90万元,实际收入为11,753.86万元,增长部分为政策性增长和上级专项收入。

(二)收入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当年收入全部支出,实际支出为4878.0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599.97万元,日常公用经费162.46万元,二、项目支出2115.64万元。

1.收入支出与预算对比分析。

当年支出按经济功能分类: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二、外交支出0万元,三、国防支出0万元,四、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五、教育支出0万元,六、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69.19万元,九、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0.12万元,十、节能环保支出1458.5万元,十一、城乡社区支出0万元,十二、农林水支出2819.56万元,十三、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十四、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万元,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万元,十六、金融支出0万元,十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万元,十八、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0万元,十九、住房保障支出90.7万元,二十、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万元,二十一、其他支出0万元,二十二、债务还本支出0万元,二十三、债务付息支出。

二、关于2018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19,724.0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合计11,753.86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7,970.22万元;支出总计19,724.08万元,其中:结余分配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4,846.02万元。与2017年度相比,收入总计增加8,065.93万元,增长69.2%;支出总计增加8,065.93万元,增长69.2%。主要原因:政策性增长和上级专项收入。

(二)关于2018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11,753.8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753.86万元,占100%;

(三)关于2018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4,878.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62.43万元,占56.6%;项目支出2,115.64万元,占43.4%;

(四)关于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9,724.08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7,970.22万元;支出总计19,724.08万元,其中:年末结转和结余14,846.02万元。与2017年度相比,收入增加8,065.93万元,增长69.2%;支出增加8,065.93万元,增长69.2%。主要原因:政策性增长和上级专项收入。

(五)关于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4,878.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62.43万元,占56.6%;项目支出2,115.64万元,占43.4%。

(六)关于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762.4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599.9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缴费等,较上年减少314.67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调整;公用经费162.4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等,较上年减少245.02万元,主要原因是:节约使用以及是减少不必要的开支,降低机关运行使用。

(七)关于2018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51.88万元,支出决算为51.8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51.8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2018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差异情况的原因:防火及森林保护任务重。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51.88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1.88万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部门无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1.8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51.88万元,用于防火及森林保护,车均运维费1.67万元,较上年减少6.43万元,主要原因是群众防火意识增强,火灾较少,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1辆。

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持平。

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2.46万元,比2017年减少245.02万元,降低60.1%。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主要包括:办公费48.7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1.88万元、差旅费32.17万元、其他29.61万元。主要原因是:节约使用以及是减少不必要的开支,降低机关运行使用。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性资金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1.0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1.04万元,比2017年减少105.27万元,降低-83.3%,主要原因是:采购数量及金额有所下降。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1辆,其中,特种专业技术用车8辆,主要用于:防火和森林保护;其他用车23辆,主要是用于巡护和森林保护。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本部门通过对预算资金进行考核评价,提高公共资金使用效果及效率为目标。2018年,根据设立的绩效目标,运用合理的评价方法,对预算资金支出经济性、效率性、有效性和可持续性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三公”经费严格控制在预算标准内,增强了重点工作经费的保障能力,强化专项资金管理等制度建设,财务管理水平稳步提高。无民生项目和重点支出项目。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一键分享

×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