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一、部门主要职责、工作职能
二、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具体使用安排情况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
十、名词解释
十一、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十二、附表
(一)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预算单位)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报告
根据《莫旗财政局关于做好2019年预算公开工作的通知》(莫财预〔2019〕**号)文件要求,现将经旗财政部门批复的(莫旗教育系统单位)及所属单位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如下:
一、主要职责、工作职能
根据(旗编办“三定”方案文件)写明单位主要职责和工作职能。
(一)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指示,结合本旗实际研究制定本旗教育事业的发展规划和各项计划,实施办法和补充规定,并组织实施。负责推动全旗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提高全旗各行业的科技创新能力,推动全旗的科技进步和科技事业发展。
(二)管理和指导本旗基础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成人教育和特殊教育;会同有关部门管理、指导、协调各行业、各部门的教育工作。
(三)规划、协调指导各类学校的教学改革工作;负责指导开展教育科学研究和教学研究;编制并组织实施本旗科技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合理配置相应的科技经费;负责管理和实施各类科技项目。组织实施区内外、国内外科技合作与交流。指导我旗教育综合改革工作。
(四)按照管理权限负责本地各类学校的开办、撤销和合并及其专业设置的审核或报批;统筹协调和指导社会力量办学。
(五)会同有关部门拟定筹措教育经费、教育拔款、教育基建投资政策;统筹安排教育费附加、教育专项经费;会同有关部门检查、指导学校教育事业经费的使用情况;监督审计所属单位的教育事业经费。
(六)负责教育方针、政策、法规的宣传工作;指导学校思想品德、体育、卫生、艺术和国防教育工作;负责高中毕业会考工作。
(七)规划、指导教师队伍建设工作;负责教育系统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审工作;负责并指导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
(八)指导各类学校教学设施、仪器、图书资料的配备;指导管理本区教育系统的勤工俭学、校办产业工作。
(九)负责教育事业统计调查,以及统计信息的管理与服务;指导教育学会、协会等社团组织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管理教育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负责教育局所属单位党组织的建设、管理工作;按照管理权限管理、使用、培训、考察、任免、监督、领导干部;负责对局系统党员的培训,教育和管理工作的指导。
(十一)负责教育局所属单位党的纪检、行政监察工作;负责局系统统战、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负责局系统宣传、思想政治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局系统工会、共青团和妇女工作。
(十二)负责辖区学校的稳定、安全保卫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处理突发事件。
(十三)受政府委托,管理教育督导室。负责制定教育督导工作的规章和制度,监督、检查、评估有关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对国家有关教育方针、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情况。
(十四)负责语言文字和指导推广普通话工作。
(十五)承办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一)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处理机关日常工作,协调机关政务、事务;负责局机关会议的组织安排、综合性材料的起草、综合调研、文书档案管理、机要保密、督查;牵头起草机关规范性文件及审查备案等工作。
负责局机关及所属旗直事业单位的党群工作;负责系统内信访事项的接待管理,并承担相应的化解和稳控工作;负责制定廉政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
规划和推进教育科技信息网络(网站)、教育电子政务和学校管理信息化建设、优质教育科技信息资源开发与共享应用、教育科技信息化技术研发体系建设。指导、检查、评估系统内各单位的教育科技信息化建设工作。组织开展全旗教育科技信息化宣传普及与人员培训。负责科技特派员及乡镇科技工作;落实科技人员有关政策。
(二)人事师资股
负责局机关和教育系统人事劳资、机构编制、干部队伍管理和教育培训、中小学校长培训和中小学、教师培训机构的教育教学工作;指导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负责并组织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教师资格认定、中小学教师的继续教育和师德建设工作;负责教育系统人事档案管理;负责教育对外交流工作;负责教育方面的国际合作与对外交流工作,协调管理外籍教师工作;指导和监督检查汉语言文字规范和标准的应用。
(三)计划财务股
负责制定全旗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编制教育经费预决算方案,管理各项经费的分配和使用;制定所属学校办学条件改造及校舍维修计划;负责局机关的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及教育系统内的国有资产管理;负责管理教育基本建设项目,负责教育基建计划的实施;负责编制教育事业统计报表,教育经费测算教育经费统计报表;负责教育经费内部审工作,负责各类学校的收费管理和治理乱收费,监督检查所属单位的各项资金管理、重大经济事项及财务收支有关的经济活动。
(四)教育股
制定基础教育、学前教育、特殊教育发展规划;承担基础教育管理和扫盲工作;指导基础教育教学改革,拟订基础教育教学、管理基本文件及评估标准,拟订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教学基本要求;规范基础教育办学行为,指导中小学校的德育、校外教育和安全教育,指导协调全旗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指导基础教育学业水平考试;负责普通高中学籍管理;规范基础教育教材的选用与管理;指导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开展教学研究工作和教师培训工作。
(五)民族教育股
负责拟订民族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落实有关民族教育的政策措施;综合管理并协调民族教育的有关工作;指导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教育教学工作;推进民族中小学教育改革;参与民族中小学师资管理和培训工作;指导职工教育、农民教育、社区教育及各类成人教育工作。
(六)督导室
拟订教育督导的规章制度、办法和评估标准;负责全旗教育督导工作;组织实施对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的督导评估和检查验收;组织开展基础教育发展水平和质量检测;发布督导报告。
(七)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办公室
指导各级各类中小学体育、卫生和艺术教育工作,拟订相关指导性文件;组织管理各类学校体育竞赛和艺术表演等活动;指导中等及中等以下学校体育、卫生、艺术基础设施建设和专业师资培训;指导并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学校国防教育和学生军训工作。
(八)安全办公室
依法对辖区学校的安全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检查和考核。制订全旗教育系统学校安全管理制度,指导、监督各学校依法建立健全相应的学校安全工作管理制度,建立并落实全旗教育系统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制定安全应急预案和组织开展安全演练。传达贯彻上级文件、会议精神,督促检查各部门贯彻落实。指导、监督各学校具体做好校车及交通安全、食品安全、校园安全保卫、“三防”建设、消防、特种设备、宿舍安全卫生、厕所安全卫生、疾病防控、健康体检、隐患排查整治、安全档案建设等安全管理工作。及时统计、上报全旗中小学、幼儿园校园安全事故,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全旗各中小学(含民办学校)、幼儿园安全事故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建立校园周边整治协调工作机制,维护校园及周边环境安全。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宣传培训工作。组织领导各项安全责任制的考评工作。
(九)辖区内学校
我局辖区内共有37所义务教育学校,一个职业高中,一个普通高中,三个幼儿园。学校辐射我旗各个乡镇。学校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等,坚持依法治教、依法治学,贯彻执行旗教育局的行政规章制度。 充分利用教育资源,优化教育资源配置,近年来调整了我旗教育布局,大力改扩建义务教育学校和职业高中,努力促进我旗教育的全面发展。
人员基本情况:核定编制行政16人,事业编制3569人,在职人员行政16人,事业3544人,离退休人员1516人。
三、2019年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一)2019年,教育局及所属单位部门预算收入为55757.17万元,其中:公共财政拨款预算47933.12万元,占比85.97%;政府性基金预算44万元,占比0.08%;事业收入0万元,占比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比0%;其他收入0万元,占比0%,上年结转安排0万元,占比0%。
(二)2019年,教育局及所属单位部门年度预算支出5757.1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6599.68万元,占比83.57%;项目支出9157.49万元,占比16.43%;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占比0%。
(三)2019年部门预算收入、支出55757.17万元,比上年增加9180.53万元,增加19.71%。
1、人员工资增加。
2、项目收入金额增加。
3、政府性基预算增加。
四、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一)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教育局及所属单位财政拨款收支预算为55757.17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7933.12万元、占比85.97%;政府性基金预算44万元,占比0.08%;上年结转0万元,占比0%。较2018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加(减少)0%。
(二)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具体使用安排情况(按类款分)
如: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占比0%,较上年预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用于0支出、0公用支出。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单位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485.34万元,比上年减少757.75万元,减少60.9%。主要原因是:机关运行项目支出减少。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9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5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5万元。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较上年预算减少(或增加)0万元,减少(或增加)0%。(二)公务接待费0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加(减少)0%;主要原因:(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0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0万元,增加(减少)0%;其中:1.公务用车购置经费0万元,较上年预算减少(或增加)0万元,减少(或增长)0%。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5万元。增长主要原因:自治区招办赠送一台公务用车。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19年年初预算未安排政府采购支出。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一)2019年公务用车情况
截至2018年末,教育局及所属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调研用车1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较上年变化0。
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二)2019年房屋建筑物情况
教育局及所属单位的房屋建筑面积386712.6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48790.54平方米、业务用房167408.2平方米、其他用房170513.8平方米,较上年(增加或减少)0,原因:2019年,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呼伦贝尔市政务服务中心和呼伦贝尔市地震局机关未在本单位预算公开范围内。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为44万元,较上年增加18万元,增长69.23%。
九、2019年度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19年,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1个,公开绩效目标1个,公开项目占全部预算项目的100%。公开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360万元,占全部项目支出预算的100%。
十、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自治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 :是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指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上年结转和结余:是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是指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内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员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过路过桥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活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一、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预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洪生,联系电话:15947755194。
十二、附件
(一)2019年度部门预算公开表
(二)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申报表
2019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