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制定移民服务中心贯彻中央八项规定有关制度的通知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贯彻落实中央、国务院 <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的实施办法》的通知要求,以及《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相关配套要求,结合呼伦贝尔市三届纪委四次全会和全旗纪检政法武装工作会议精神以及莫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目标化管理考核办法,我中心根据要求制定以下制度:
一、 移民服务中心领导班子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
二、 公务员行为规范及勤政廉政制度;
三、 干部职工谈心谈话制度;
四、 基层调查研究制度;
五、 跟踪问效制度;
六、 信访接待制度;
七、 移民资金管理制度;
二0一四年四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