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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旗金融扶贫推进组2020年脱贫攻坚决战决胜工作方案

访问次数: 468 来源:扶 贫 办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 [ 字体大小: ]

2020年是脱贫攻坚决战决胜之年,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呼伦贝尔市和自治旗关于脱贫攻坚工作的决策部署要求,精准把握当前金融总体形势,克服新冠病毒肺炎疫情影响,积极利用金融市场工具,助力莫旗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提高金融扶贫资金使用效益,群策群力打赢脱贫攻坚战,确保如期完成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完成金融扶贫重点工作,完成扶贫小额信贷助力脱贫目标,制定莫旗金融扶贫推进组2020年脱贫攻坚决胜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要求,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针,坚持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机结合,落实中央扶贫攻坚“五个一批”、“六个精准”的要求,以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为主线,以改善贫困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增加收入为核心,整合全旗金融扶贫资源、创新扶贫机制,摸清致贫原因,坚持对症下药、定向发力,构建全旗金融扶贫新局面,助力全旗扶贫攻坚决战决胜,为莫旗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二、工作任务

(一)摸底清查

开展贷款需求摸底清查,准确掌握建档立卡贫困户贷款需求实现应贷尽贷(此项工作已于2020年2月底初步完成,但仍需持续深入清查)。

(二)回头看

开展扶贫小额信贷“回头看”全面落实扶贫小额信贷政策“六项要点”确保投放精准规范。

(三)降低逾期和不良率

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妥善处置扶贫小额信贷逾期和不良贷款。确保逾期率和不良率低于全区平均水平。

(四)完成反馈问题整改

开展自查自纠,举一反三,彻底完成反馈问题整改。

(五)提高金融扶贫小额信贷覆盖率。提高金融扶贫小额信贷覆盖率,目标是2020年完成金融扶贫小额信贷放贷覆盖率20%(依据2019年自治区扶贫办提出金融扶贫小额信贷覆盖最低要求,2020年暂未收到上级相关文件要求,暂按2019年要求执行,待新要求下达后执行新要求)。

(六)执行金融扶贫小额信贷挂牌督战。明确目标为5月10日备春耕阶段完成自治区核实反馈总体基数2177户的18%,392户,截止6月底争取完成放贷任务2177户的20%,436户),本年度最低应实现放贷436户,预计放贷资金需求1540万元。计划11月初放贷覆盖率达到25%,放贷户数545户,预计放贷资金需求1905万元。(2020年2月28日报自治区本年度新推荐有贷款需求的贫困户为:信用社分担推荐541户任务;邮政储蓄银行分担推荐338户,农业银行分担推荐388户)。

(七)落实宣传责任。提高贫困户知晓率,将政策宣传与入户调查有机结合,银行信贷入户人员与帮扶责任人负责完成政策宣传。争取做到户户知晓,人人明白。此项工作截止2020年5月1日完成。着力化解银行授信额度低与贫困户贷款需求高的矛盾。争取符合贷款条件并有贷款意愿的贫困户能够满意并接受扶贫小额信贷。

(八)做好金融扶贫小额信贷内业。乡镇扶贫办认真指导村两委完成全部档案内业,重点是村两委做好“推荐表”“备案表”“贷款发放明细”更新。签约银行定期(每月)将“推荐表”入户核实及放贷情况,银行负责人签字,盖章反馈给包扶乡镇。此项工作截止2020年4月20日完成。

三、存在的问题

根据《莫旗2019年度旗市区党委、政府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发现问题整改工作方案》提出的重点问题、整改要求,以及莫旗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印发《莫旗疫情防控期间脱贫攻坚工作实施方案》要求,莫旗金融扶贫重点问题主要集中在金融扶贫小额信贷问题、新冠肺炎疫情对脱贫攻坚工作影响问题、脱贫攻坚全面摸底排查发现的其他问题,专项巡视整改实地踏查调研反馈的问题。

(一)新冠肺炎疫情对脱贫攻坚工作影响

2020年初新冠肺炎疫情导致银行停工、停业,各类贷款审批流程受限,旗本级及各乡镇道路交通封停影响各类贷款流程,影响贫困户春季生产。

(二)脱贫攻坚全面摸底排查和整改工作

主要对2014-2019年金融小额信贷获贷名单明细,以及旗扶贫办2014-2018年实施的金融扶贫贷款(贴息)名单明细,进行摸底排查,对不能得到小额信贷的贫困户有银行专业解释,对使用贷款不精准问题及时整改。同时对各级专项巡视整改反馈的问题彻底整改。

(三)提高贫困户对金融小额信贷满意度问题

在金融扶贫小额信贷的发放过程中,由于贫困户对金融扶贫小额信贷政策理解不到位,导致贫困户认为所有贫困户应无条件享受小额信贷政策,形成的信访问题。

(四)提高金融扶贫小额信贷发放比例问题

金融扶贫小额信贷发放过程中,由于贫困户联保商业贷款,自身无偿还能力或丧失劳动能力,自身征信不合格,借款用途不符合政策要求以及对于扶贫小额信贷授信额度不能满足贫困户需求等原因导致实际贷款发放比例较低。

2020年经自治区审核符合金融小额信贷政策条件户数为2177户,旗扶贫办已收到各乡镇推荐1321户(其中包含即将到期54户),贷款需求5300万元,其中因自身商业贷款原因无法申请金融扶贫小额信贷户数为254户(其中能转为小额信贷约为20户;已经出现逾期不可转为小额信贷60户;自身无偿还能力或丧失劳动能力,自身征信不合格,借款用途不符合政策要求以及对于扶贫小额信贷授信额度不能满足贫困户需求等原因174户)。

(五)开展贷款流程摸底清查。

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开展扶贫小额贷款需求调查摸底工作,准确掌握建档立卡贫困户贷款需求,以乡镇为单位落实分片包干责任,要求包干银行,实行名单制管理,确保符合贷款条件且有贷款意愿的建档立卡贫困户能贷尽贷,根据贫困人口动态调整和符合贷款条件贫困人口贷款需求的变化情况,及时开展补充调查,准确掌握建档立卡贫困户的新增贷款需求,确保符合条件的贫困户能够及时得到贷款,逐户建立扶贫小额信贷需求调查摸底台账,对符合贷款条件且有贷款需求的,要注明额度、用途、期限等内容,便于进行贷前、贷中、贷后管理,对不符合条件的要注明具体原因,发放告知书,无贷款需求的要贫困户签字确认佐证材料。

(六)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

妥善处置扶贫小额逾期和不良款。各乡镇和承贷银行要摸清贷款风险底数,预判贷款到期收回情况,详细掌握扶贫小额信贷资金投向,到逾期情况、风险程度、突出问题等底数,把潜在风险点,分类建立扶贫小额信贷管理台账,指定化解处置方案,按月监测贷款处置情况。对已发生的逾期和不良贷款进行全面核实,找准原因,采取司法请收、展期续贷、风险补偿、挂账核销等多种措施,依法依规进行分类处置和化解,确保逾期率和不良率低于全区平均水平。

四、工作措施

(一)在疫情期间做好脱贫攻坚工作

1、降低疫情对于2020年春耕贷款的影响。认真贯彻落实《莫旗疫情防控期间脱贫攻坚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积极组织银行开展线上贷款审批,组织金融机构积极开展农资贷,农机贷,线上申请,物资入户,实现无接触服务,帮助有贷款需求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平稳度过春耕资金缺口期,积极组织银行复工复产,统筹疫情防控任务与银行复工复产双线推进,要求各签约银行积极作为,加快金融小额信贷发放速度,简化流程,务必在2020年春耕之前将已审核款项发放到农户手中,避免因疫情影响春耕贷款导致的贫困户致贫、返贫现象。此项问题整改计划在3月31日前完成。(旗扶贫办、金融办、各乡镇党委、政府、签约金融机构)

2、对已发放金融小额贷款资金明细进行清查梳理。依据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扶贫办、金融办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扶贫小额信贷财政贴息和风险补偿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以及呼伦贝尔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开展建档立卡贫困户扶贫小额信贷调查摸底工作的通知》由旗扶贫办统筹乡镇扶贫办对2014-2019年金融小额信贷获贷名单、2014-2018年实施的金融扶贫贷款(贴息)名单明细逐笔核实,对于其中优质还款户的贷款展期与扶贫产业贷款进行优先推荐,对于不合规获贷户进行及时剔除,并进行整改,依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对金融扶贫贷款贴息名单进行清查,此项工作由金融办协调签约银行配合旗扶贫办清理核查。针对专项巡视整改实地踏查调研反馈的内业不健全问题由旗扶贫办监督各乡镇扶贫办负责对各村两委进行清查整理,查漏补缺。要求乡镇清理排查在3月25日前完成,整改工作将在6月20日前完成放贷任务2177户的20%,即发放贷款436户(旗扶贫办、各乡镇党委、政府、签约金融机构)。

3、全面提升金融扶贫小额信贷“知晓率”“满意度”。认真贯彻《内蒙古自治区金融扶贫富民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将贫困户对于金融扶贫小额信贷“知晓率”“满意度”作为金融小额信贷工作的首要问题,金融扶贫小额信贷满意度较低,直接影响年度金融扶贫总体工作成果,依据国开办发《关于创新发展扶贫小额信贷指导意见》金融扶贫,宣传先行,金融扶贫应发挥党组织的基层堡垒作用,大力发动基层党员(尤其是村两委干部)学习宣传金融扶贫小额信贷政策,将政策宣传深入到基层一线,创新宣传手段,以宣传单,微信电子转载等方式加大宣传力度。问题整改在6月20日前力争完成(旗扶贫办、金融办、各乡镇党委、政府、签约金融机构)。

4、提升金融小额信贷覆盖率。为实现2020年金融扶贫小额信贷覆盖率稳中见涨工作目标,首先由乡镇扶贫办对自治区反馈2177户进行摸底排查,另对即将到期54户进行筛查、再推荐,对于符合展期、续贷条件的贫困户,简化手续直接办理展期、续贷。对于已推荐1321户中的254户商贷用户,其中能转为小额信贷约为20户,鼓励其及时转化,督促金融机构跟踪转贷进度。对于已经出现逾期不可转为小额信贷60户及其他原因174户贫困户,积极寻求其他扶贫政策支持,降低金融扶贫小额信贷总体基数。此项工作由旗金融办协调合作银行、旗扶贫办监督各乡镇扶贫办于2020年5月10前完成入户核实,并逐笔发放。6月底前做好上半年工作总结,在此基础上力争在12月25日前实现2020年全旗金融扶贫小额信贷应推尽推,应贷尽贷(旗扶贫办、各乡镇党委、政府、签约金融机构)。

5、坚决高质量完成2020年扶贫小额信贷任务。根据国开办发《关于创新发展扶贫小额信贷的指导意见》要求,旗扶贫办统筹各乡镇、村两委要做好贫困户的推荐工作,始终精确瞄准建档立卡贫困户,对信用良好、有贷款意愿、有就业创业潜质、技能素质和一定还款能力的享受政策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做到应推尽推。参照《莫旗2020年脱贫攻坚全面摸底排查工作方案》旗金融办、旗扶贫办按照方案要求抓好落实发放贫困户小额信贷工作,应贷尽贷。乡镇扶贫办下沉到各村屯,根据推荐名单进行反复踏查,做到不落一户,金融扶贫小额贷款应推尽推、应贷尽贷目标,全面实现贫困户贷款需求得到有效解决。此项工作要求乡镇扶贫办6月20日前完成(旗扶贫办、各乡镇党委、政府、签约金融机构)。

6、完善贷后服务强化贷后监管,开展贷后复查。合作银行要根据贫困户实际生产需求做好贷款到期前的还款提醒工作及展期和续贷工作。乡镇按照动态调整的要求推荐把关贫困户动态产生的贷款需求。入村入户核查贫困户贷款,严格排查因病因残无劳动力建档立卡户、非建档立卡贫困户发放扶贫小额贷款等问题,严格落实金融扶贫小额信贷政策,贷前、贷后均要求承贷银行在扶贫开发系统核对贷款贫困户名单,确保符合扶贫小额信贷投放条件的贫困户贷款及时,梳理已放贷户用款情况,复查贷款实际用途是否合理。要求银行、乡镇清理排查在3月25日前完成。

(二)深化排查、靶向整改

1、排查方向及主要问题整改措施以深化排查问题为导向,坚持靶向整改,精准施策,以呼伦贝尔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开展建档立卡贫困户扶贫小额信贷调查摸底情况的通知》工作要求为基准,贯彻落实《莫旗2020年脱贫攻坚全面摸底排查工作方案》旗扶贫办就全旗金融小额信贷排查结果立行立改,针对金融小额信贷工作的复杂性、特殊性,坚持靶向施治,着力在加强组织领导、严明纪律规范、创新监管举措、完善审核机制体制、严格监督问责等方面入手,进一步规范金融扶贫小额信贷推荐标准,严明纪律要求;进一步优化金融扶贫小额信贷工作流程,坚决避免推荐过程中出现漏报,错报,提高工作效率;进一步强化监督问责,推进金融扶贫满意度持续向好,力促莫旗金融小额信贷高效开展,提高建档立卡户的获得感、满意度,促使莫旗金融扶贫,更有保障、更可持续。整改工作将在6月20日前完成。(旗扶贫办、各乡镇党委、政府、签约金融机构)

2、排查时限和方式

第一阶段:3月15日前村镇包扶人员细化工作措施,明确工作责任,组织动员部署,启动督战工作。

第二阶段:3月15日-5月31日,乡镇扶贫工作组,包扶责任人逐村逐人逐项摸排,建立问题清单台账。针对问题,边排查边整改及时验收及时销号。

第三阶段:6月1日-9月30日,进一步查缺补漏,开展动态筛查,巡回检查,对问题突出重点村户,开展全面攻坚,确保所有符合贷款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实现能贷尽贷,扶贫小额信贷存量投放精准用途规范贴息到位风险可控。

    由乡镇组织扶贫工作人员开展自查整改,旗金融办扶贫办组织成立扶贫小额信贷联合抽查组,在督促指导乡镇做好自查的基础上,对排查内容和整改成效进行核查,确保排查工作有成效。

五、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

成立金融扶贫推进组脱贫攻坚战决战决胜领导小组,为脱贫攻坚决战决胜提供组织保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协调、推进会议加强工作调度。每周召开与合作银行调度会,安排工作任务,总结上周放贷情况,重点关注商贷转贷情况。每月召开旗级小额信贷推进会,由合作银行和各乡镇分别总结每月小额信贷开展情况,发现问题并及时提交旗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研究解决。各乡镇确定一名分管领导和一名业务人员,负责对接金融扶贫工作推进组和落实金融扶贫工作,成立金融扶贫攻坚决战决胜领导小组、金融扶贫攻坚决战决胜办公室。

(二)落实责任

旗扶贫办作为金融扶贫攻坚决战决胜的工作与责任主体应严格履行金融扶贫小额信贷主体责任,严格审核把关的各乡镇报送贷款需求推荐表,动态管理各类金融扶贫台账,及时汇总、更新数据,为金融扶贫监管工作提供及时、准确的数据支撑。督促乡镇扶贫办及时统筹村两委按照扶贫工作的要求及时掌握贫困户使用扶贫小额信贷的具体情况,按照动态调整的要求把关贫困户动态产生的贷款需求。并监管好小额信贷资金的使用用途。莫旗金融办作为金融扶贫小额信贷攻坚决战决胜监督、协调主体,应积极发挥自身行业监管作用,监督莫旗金融小额信贷推荐、审核、放款等各项业务进度,金融小额信贷宣传情况,协调各金融机构配合旗扶贫办各项业务合作,定期召开联席会议。

(三)高度重视,加强管理

各乡镇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真研究部署排查工作的相关政策、重点工作、重大问题。跟踪督办议定事项落实,及时梳理汇总工作推进情况,组织研究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做好资料整、文件归档、上传下达等工作,确保挂牌督战工作取得实效。

(四)强化责任、合力推进

各乡镇要夯实村两委职责,建立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形成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确保扶贫小额信贷政策措施落实到位,存在问题整改到位,投放管理精准高效。全面完成金融扶贫攻坚决战决胜的各项目标。

 

 

       2020年3月15日

 

 

 

附件:

 

金融扶贫攻坚决战决胜领导小组

组  长:敖学俊  旗人民政府副旗长

副组长:鄂常慧  旗财政局局长

李晓东  旗扶贫开发办主任

                  杨少平  旗人民银行行长

              荷  花  旗农业银行行长

                  孙  丽  旗农村信用联社理事长

              宿高岩  旗邮储银行行长

办公室:设在旗扶贫办

主  任:李晓东  扶贫开发办主任(兼)

副主任:张国琴  财政局副局长

许东明  扶贫开发办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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