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扶组发[2018]38号
关于印发京蒙帮扶项目资金当前使用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东西部扶贫协作工作的指导意见》(中办发(2016) 69号)精神,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全面深化京蒙扶贫协作三年行动框架协议》和内蒙古自治区贯彻落实《全面深化京蒙扶贫协作三年行动框架协议》实施方案(2018 —2020年)要求,为加强和规范京蒙扶贫协作项目资金管理, 规范资金运作,有效提高扶贫协作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北京市扶贫协作和支援合作项目管理办法(试行)》(京援合办发〔2018)10号)、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扶贫资金使用管理的意见》(内政发〔2018) 21号)要求,以及财政资金相关 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现印发给贵单位,请遵照执行。
附:京蒙帮扶项目资金当前使用办法(试行)
莫旗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