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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事务委员会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报告

访问次数: 855 来源:民 委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 [ 字体大小: ]

民族事务委员会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报告

 

目 录

 

一、部门主要职责、工作职能

二、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具体使用安排情况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

十、名词解释

十一、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十二、附表

(一)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1.收支预算总表

2.收入预算总表

3.支出预算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6.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7.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表

8.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表

9.政府采购预算表

10.部门预算基本信息表

    

 

民族事务委员会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报告

 

根据《莫旗财政局关于做好2019年预算公开工作的通知》(莫财预〔2019〕4号)文件要求,现将经旗财政部门批复的民族事务委会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如下:

一、主要职责、工作职能

第一条  根据呼伦贝尔市委、政府批准的《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机构改革方案》(呼党办发〔2019〕8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民族事务委员会(简称旗民委)是旗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加挂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蒙古语文工作委员会牌子,归口旗委统战部领导。

第三条  旗民委贯彻党中央关于民族工作的方针政策,落实自治区党委、呼伦贝尔市委、旗委相关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民族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关于民族工作的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组织开展民族理论和民族工作重大事宜调查研究,拟定贯彻落实民族政策和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政策的措施、办法及发展规划,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组织开展民族理论、民族政策、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政策的宣传教育工作。协调指导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贯彻落实。

(二)负责协调民族关系和保障少数民族合法权益。研究提出协调民族关系的工作建议,协调处理民族关系中的重大事项。监督办理涉及少数民族权益的事项。负责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和全旗民族团结进步表彰相关工作。承担涉及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清真食品管理的相关工作。负责民族成份管理相关工作。参与协调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维护国家统一。

(三)负责促进少数民族事业和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相关工作。研究分析少数民族和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方面的问题并提出特殊政策建议。联系民族乡。监督检查少数民族事业等专项规划实施情况,参与拟定全旗经济社会相关领域的发展规划。协调督促有关部门履行民族工作相关职责,促进民族政策在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有关领域的实施、衔接。参与协调民族贸易、民族特需用品生产等有关工作。承担民族地区相关统计分析和少数民族事业发展综合评价等工作,推进实施民族事务服务体系和民族事务管理信息化建设。

(四)负责少数民族社会事业发展方面的相关工作。研究提出少数民族和少数民族聚居地区有关教育、文化、体育、卫生、科技等社会事业发展特殊政策建议。会同有关部门承办重大民族文化活动、庆典活动和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

(五)负责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方面的相关工作。负责少数民族的语言文字的管理工作。指导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教育、翻译、出版以及广播影视、民族古籍的搜集、整理、出版工作。

(六)负责民族工作领域对外交流相关工作。组织协调民族工作领域有关对外和对港澳台的交流与合作。参与涉及民族事务对外宣传工作。

(七)负责少数民族人才培养和干部队伍建设相关工作。参与拟定少数民族人才队伍建设规划,联系少数民族干部,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教育和使用工作。

(八)完成旗委、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2019年民族事务委员会预算编制单位1个,人员基本情况:核定编制14人,在职人员14人,离退休人员14人。

三、2019年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一)2019年,民族事务委员会预算收入为3944.21万元,其中:公共财政拨款预算3944.21万元,占比100%;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占比0%;事业收入0万元,占比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比0%;其他收入0万元,占比0%,上年结转安排0万元,占比0%。

(二)2019年,民族事务委员会预算支出3944.2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9.21万元,占比4.29%;项目支出3775万元,占比95.71%;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占比0%。

(三)2019年部门预算收入、支出3944.21万元,比上年增加3711.56万元,增加94.1%,增加的主要原因:上级提前下达的少数民族发展资金。

四、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一)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民族事务委员会财政拨款收支预算为3944.21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944.21万元、占比100%;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占比0%;上年结转0万元,占比0%。较2018年增加3711.56万元,增加94.1%,增加的主要原因:上级提前下达的少数民族发展资金。

(二)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具体使用安排情况(按类款分)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6.45万元,占比3.71%,较上年预算数增加8万元,主要用于人员支出、公用支出。

  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94万元,占比0.73%,较上年预算数减少47.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3.医疗卫生及计划生育支出8.45万元,占比0.21%,较上年预算数增加0.5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医疗及生育保险缴费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10.37万元,占比0.26%,较上年预算数增加0.6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5、农牧林支出3750万元,占比95%,较上年预算数增加3750万元,主要用于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支出。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单位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69.21万元,比上年63.43万元,减少27%。主要原因是:离退休人员工资转到社保局。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9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2.3万元,较上年预减少0.7万元,减少23%。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较上年预算减少(或增加)0万元,减少(或增加)0%。(二)公务接待费0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加(减少)0%;(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2.3万元,较上年预算减少2.2万元,减少4.9%;其中:1.公务用车购置经费0万元,较上年预算减少(或增加)0万元,减少(或增长)0%。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3万元,较上年预算减少0.7万元,减少23%。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其中A货物类0万元、B服务类0万元、C工程类0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一)2019年公务用车情况

截至2018年末,民族事务委员会共有车辆1辆,其中机要通信应急用车0辆、调研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于上年无变化。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二)2019年房屋建筑物情况

民族事务委员会的房屋建筑面积245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0平方米、业务用房0平方米、其他用房245平方米,于上年相同。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为0万元。“我单位2017年无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

十、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各单位从各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 :是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指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上年结转和结余:是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各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各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专项性支出。

(八)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经及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九)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指部门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部门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一、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预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天英,联系电话:0470---4626302。

十二、附件:2019年度部门预算公开表

 

 

                                                    2019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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