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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事务局 2018年度决算公开报告

访问次数: 774 来源:民 委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 [ 字体大小: ]

 

 

 

 

 

 

 

 

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民族事务局

2018年度决算公开报告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二、机构设置及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8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二、关于2018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关于2018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2018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关于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关于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关于2018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 部门决算公开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1)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民族自治条例》等一系列党和国家及自治地方关于民族、宗教、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组织开展民族、宗教工作重大事宜的调查研究,提出自治旗贯彻落实民族、宗教、达斡尔语言、蒙古语文工作的方针、政策的措施及发展规划,并组织监督实施;组织开展民族、宗教、

(2)监督实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监督办理少数民族权达斡尔语言、蒙古语文理论、政策和问题的调查研究,开展民族、宗教、达斡尔语言、蒙古语文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益事宜,保障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组织和承办民族团结进步表彰活动;组织指导两个鄂温克民族乡逢10周年庆祝活动。

    (3)贯彻实施自治区关于协调民族关系的原则和方法,研究提出协调民族关系的工作建议,协调处理民族关系中的重要事项,参与协调自治旗社会稳定工作,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维护国家统一。

    (4)协调督促有关部门履行民族工作相关职责,促进民族政策在自治旗经济社会事业有关领域的实施、衔接,研究提出自治旗民族经济发展的特殊政策和措施;组织调查研究全旗少数民族和民族乡镇、村屯经济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协调或配合有关部门处理相关事宜;参与协调少数民族和民族乡镇、村屯科技发展,对口支援、经济技术协作和民族贸易、民族特需用品生产等有关工作。

    (5)管理本旗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学习、使用、研究、发展、抢救、保护、传承工作;指导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教育、翻译、出版和民族古籍的搜集、整理、出版工作;在国家、区、市、有关方针政策指导下,研究少数民族文化、艺术、卫生、体育、新闻出版等方面的特殊问题并提出相关意见,承办相关事务。

    (6)参与拟定少数民族人才队伍建设规划,联系少数民族干部,配合有关部门承办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教育和使用工作。

    (7)研究旗内外宗教现状,负责宗教动态信息的汇总;依法履行宗教事务管理职责,依法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宗教活动,维护宗教界合法权益,促进宗教关系和谐;负责组织宗教干部和宗教教职人员的培训工作。

    (8)指导宗教团体依法依章开展活动,支持宗教团体加强自身建设;推动宗教团体在宗教界开展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拥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的自我教育,办理宗教团体需由政府解决或协调的有关事务;处理宗教事务的重大事件,防范利用宗教进行非法、违法活动;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的渗透活动。

    (9)对全旗民族乡、民族聚居乡镇的民族工作;信教群众集中乡镇的宗教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协调乡镇及时处理民族、宗教方面的重要问题。

(10)组织协调民族工作领域有关对外交流与合作;指导支持宗教界开展对外友好交往活动;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少数民族对外宣传工作,组织接待少数民族学习、参观、考察等事宜。

(11)承办旗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单位构成情况

1、机构情况:旗民族宗教事务局设6个内设机构,综合办公室、民族经济发展管理股、宗教事务管理股、社会发展与民族语政管理办公室、监督检查办公室和达斡尔族古籍整理出版办公室。

2、人员情况:旗民族宗教事务局行政编制9个,事业编制5个。其中:科级领导职数3个(1正2副)。实有人数14人,其中行政9人,事业5人,退休14人。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8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1、预算收支情况

2018年,我局预算收入为4906.88万元,预算支出为7237.91万元。

2、收入支出结构分析

2018年,预算收入为4906.88万元,分别是一般公共服务收入、社会保障和就业收入、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收入和住房改革收入、扶贫项目收入。预算支出为7237.91万元,分别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农林水事务支出和住房改革支及出扶贫项目支出。

3、 “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民族事务局“三公”经费累计支出40.96万元。

二、关于2018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8605.90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合计4,906.88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3,699.03万元;支出总计8,605.9万元,其中:结余分配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367.99万元。与2017年度相比,收入总计8605.90万元,下降6.2%;支出总计8605.90万元,下降6.2%。主要原因:退休人员工资由社保局支付。

(二)关于2018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4,906.8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906.88万元,占100%。

(三)关于2018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7,237.9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6.5万元,占3.1%;项目支出7,011.41万元,占96.9%。(四)关于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8,605.9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3,699.03万元;支出总计8,605.9万元,其中:年末结转和结余1,367.99万元。与2017年度相比,收入减少571.12万元,下降6.2%;支出减少571.12万元,下降6.2%。主要原因:退休人员工资由社保局支付。

(五)关于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7,237.9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6.5万元,占3.1%;项目支出7,011.41万元,占96.9%。

(六)关于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26.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85.5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45.63万元、津贴补贴55.43万元、奖金3.82万元、社会保障缴费14.91万元、住房公积金11.29万元、退休费54.46万元,较上年减少25.32万元,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工资由社保局支付;公用经费40.9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会议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办公设备购置费,较上年减少176.75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缩减开支。

(七)关于2018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4.3万元,支出决算为4.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4.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4.3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3万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4.3万元,用车均运维费4.3万元,较上年增加0.16万元,主要原因为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督查和验收工作及精准扶贫下乡支出,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费0万元,接待0批次,共接待0人次。国(境)外接待费0万元,接待0批次,共接待0人次。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0.96万元,比2017年减少176.75万元,降低81.2%。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性资金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44.0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44.07万元,比2017年增加514.49万元,增长1,739.3%,主要原因是:少数民族专项扶贫资金项目数量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1辆,主要用于:通讯公务活动。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台(套),主要是约翰迪尔联合收割机,比2017年增加1台(套),主要原因是使用少数民族发展资金为

哈达阳镇哈达阳村华兴农机具专业合作社大型农机局购置项目采购约翰迪尔联合收割机一台。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8年,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的实施预计将带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2057人,带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脱贫数1012人,人均增收846元。带贫减贫机制主要以雇工增收、受益分红、提供生产资料、技术指导等方式。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天英    联系电话:0470-4626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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