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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旗民族宗教事务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及“三公” 经费决算公开情况

访问次数: 755 来源:民 委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 [ 字体大小: ]

莫旗民族宗教事务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及“三公”

经费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根据《关于旗本级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工作》的文件要求,莫旗民族宗教事务局对相关材料进行了整理和统计。现将莫旗民族宗教事务局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决算情况公开如下:

一、莫旗民族宗教事务局主要工作职能

    1、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民族自治条例》等一系列党和国家及自治地方关于民族、宗教、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组织开展民族、宗教工作重大事宜的调查研究,提出自治旗贯彻落实民族、宗教、达斡尔语言、蒙古语文工作的方针、政策的措施及发展规划,并组织监督实施;组织开展民族、宗教、达斡尔语言、蒙古语文理论、政策和问题的调查研究,开展民族、宗教、达斡尔语言、蒙古语文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

2、监督实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监督办理少数民族权益事宜,保障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组织和承办民族团结进步表彰活动;组织指导两个鄂温克民族乡逢10周年庆祝活动。

    3、贯彻实施自治区关于协调民族关系的原则和方法,研究提出协调民族关系的工作建议,协调处理民族关系中的重要事项,参与协调自治旗社会稳定工作,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维护国家统一。

    4、协调督促有关部门履行民族工作相关职责,促进民族政策在自治旗经济社会事业有关领域的实施、衔接,研究提出自治旗民族经济发展的特殊政策和措施;组织调查研究全旗少数民族和民族乡镇、村屯经济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协调或配合有关部门处理相关事宜;参与协调少数民族和民族乡镇、村屯科技发展,对口支援、经济技术协作和民族贸易、民族特需用品生产等有关工作。

    5、管理本旗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学习、使用、研究、发展、抢救、保护、传承工作;指导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教育、翻译、出版和民族古籍的搜集、整理、出版工作;在国家、区、市、有关方针政策指导下,研究少数民族文化、艺术、卫生、体育、新闻出版等方面的特殊问题并提出相关意见,承办相关事务。

    6、参与拟定少数民族人才队伍建设规划,联系少数民族干部,配合有关部门承办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教育和使用工作。

    7、研究旗内外宗教现状,负责宗教动态信息的汇总;依法履行宗教事务管理职责,依法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宗教活动,维护宗教界合法权益,促进宗教关系和谐;负责组织宗教干部和宗教教职人员的培训工作。

    8、指导宗教团体依法依章开展活动,支持宗教团体加强自身建设;推动宗教团体在宗教界开展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拥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的自我教育,办理宗教团体需由政府解决或协调的有关事务;处理宗教事务的重大事件,防范利用宗教进行非法、违法活动;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的渗透活动。

    9、对全旗民族乡、民族聚居乡镇的民族工作;信教群众集中乡镇的宗教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协调乡镇及时处理民族、宗教方面的重要问题。

10、组织协调民族工作领域有关对外交流与合作;指导支持宗教界开展对外友好交往活动;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少数民族对外宣传工作,组织接待少数民族学习、参观、考察等事宜。

11、承办旗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部门单位构成及人员编制情况

民族宗教事务局设6个内设机构,综合办公室、民族经济发展管理股、宗教事务管理股、社会发展与民族语政管理办公室、监督检查办公室和达斡尔族古籍整理出版办公室。旗民族宗教事务局行政编制6个,事业编制4个。其中:科级领导职数2个(1正1副)。实有人数12人,其中行政8人,事业4人,退休15人。

    年度预算执行情况

    (一)本年收支情况:2015年旗民族宗教事务局预算收入为3466.67万元,支出1016.3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5.4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4.8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29万元,其他支出30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78万元,农林水项目支出773万元。

(二)收入来源情况:均为旗财政补助收入。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5年旗财政安排民事部门“三公”经费共计5.55万元,主要是:

    (一)本年度本单位使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5.5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经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55万元。

 (二)本年度本单位使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公务接待费用0元。

     (三)单位未安排出国收支,因公出国(境)费0元。

     五、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行政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其他收入:是指行政单位依法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三)基本支出:是指行政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是指行政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费用。

    (五)“三公”经费:是指因公出国(境)的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和公务接待费。

附件:

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7、政府型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8、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莫旗民族宗教事务局

  2016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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