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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移民服务中心决算公开报告

访问次数: 1164 来源:移民中心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 [ 字体大小: ]

 

 

 

 

 

 

 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移民局

2017年度决算公开报告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二、机构设置及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7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二、关于2017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关于2017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2017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关于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关于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关于2017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 部门决算公开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1、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有关移民法规、政策、制定尼尔基水库移民工作方针、政策及规章制度。

2、承担尼尔基水库工程协调小组的日常工作,及时协调处理工程施工方和地方的关系,协调组织有关单位服务工程建设,为工程建设创造良好的环境。

3、负责编制尼尔基水库移民工作的总体规划实施,对移民工作及移民经济开发项目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移民项目的分级审批与验收。

4、监督检查各项移民政策、法规的执行情况,对有关部门和地方制订的有关政策和移民工作进行统筹协调。

5、负责水库移民规划,搬迁安置和后期扶持工作,处理移民安置后的遗留问题。

6、管好用好移民资金,做好有偿资金的回收工作。

7、抓好尼尔基水库对我旗经济发展的机遇,努力为我旗经济发展创造条件。

8、承担移民后期扶持的人口登记、核定,后期扶持资金的发放及后期扶持项目的管理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单位构成情况

莫旗移民服务中心录属于尼尔基库区管理委员会领导的正科级参公事业单位,独立核算单位预算。共有财务审计股、安置规划股、综合协调股、办公室等7个股室。

编制人数18名,在职职工17人,退休1人。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7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总计与2016年度收入总计相比增长了197.2万元,增长比5.27%,增长原因为主要是2016年度结余转入2017年度;2017年度支出1978.28万元比2016年度支出1743.36万元增加了234.92万元,增长了13.47%,支出增长原因为主要是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专项支出增加。

二、关于2017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总计3935.9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合计1940.56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1995.40万元;支出总计1978.28万元,其中:年末结转和结余1957.68万元。与2016年度相比,收入总计增加197.2万元,增长5.27%;支出总计增加到3,935.96万元,增长13.47%。主要原因: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专项支出增加。

(二)关于2017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1,940.5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40.56万元,占100%。

(三)关于2017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1,978.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0.6万元,占11.2%;项目支出1,757.68万元,占88.8%。

(四)关于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3,935.96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1,995.4万元;支出总计3,935.96万元,其中:年末结转和结余1,957.68万元。与2016年度相比,收入增加3,935.96万元,增长5.27%;支出增加3,935.96万元,增长13.47%。主要原因:一是2016年度结余转至2017年度收入增加;二是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专项支出增加。

(五)关于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053.6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0.6万元,占20.9%;项目支出833.06万元,占79.1%。

(六)关于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20.6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94.0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较上年增加15.85万元,主要原因是:调整薪资增加;公用经费26.5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租赁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较上年增加4.34万元,主要原因是:一是精准扶贫下乡交通费和车辆维修费以及驻村等费用;二是移民后期扶持下乡项目检查。

(七)关于2017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2.9万元,支出决算为2.87万元,完成预算的98.97%,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87万元,完成预算的98.97%。 2017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差异情况的原因:节约开支。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2.87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87万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8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87万元,用于下乡扶贫和移民后期扶持项目检查,车均运维费2.9万元,较上年减少0.13万元,主要原因是节约开支,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6.57万元,比2016年增加4.34万元,增长19.5%。主要原因是:一是精准扶贫下乡交通费和车辆维修费以及驻村等费用;二是移民后期扶持下乡项目检查。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性资金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7年项目:975万元,直补资金发放:1211.9万元,总计为2186.9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目录,仅供参考,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比如可将类级功能科目和经济科目细化解释到项级。)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孟玉兰    联系电话:0470-46863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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